第 10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四年三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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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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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SAEF/94號批示,給予司法事務司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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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SAEF/94號批示,關於撥款予預防及戒毒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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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SAEF/94號批示,關於撥款予環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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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SAEF/94號批示,關於撥款予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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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SATOP/94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簽訂一合約事宜
司法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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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SAJ/94號批示,關於轉授職權予司法事務司司長事宜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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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SAAEJ/94號批示,轉授權力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以簽訂一合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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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SAAEJ/94號批示,關於轉授權力予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協調員事宜
傳播旅遊暨文化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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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SACTC/94號批示,關於以確定形式宣佈「峯景酒店」之旅遊用途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