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根據第100/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批示如下:
特級技術輔導員胡桂芳,於本局資源管理廳擔任職務以來,以高度責任感及踏實盡責的態度全心投入工作。
胡桂芳特級技術輔導員在人事範疇工作中勤謹熱誠,盡忠職守,甘於奉獻,不惜犧牲休息時間,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胡桂芳特級技術輔導員兢兢業業,兼具責任感與團隊精神,深得上級與同事的信任及讚賞。
基於此,本人特此予以嘉獎。
二零二五年十月六日
局長 梁文昌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