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警察總局
相關類別 : | |||
第17/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本人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一)項、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九條(一)項的規定,以及按照上述法律附件五所規定的職權,作出批示如下:
消防局首席消防員李俊傑,編號:423081,自2020年10月派駐警察總局民防及協調中心以來,始終以勤謹負責和盡忠職守的態度全心投入工作。
李俊傑首席消防員積極擔任民防志願者進階培訓課程及社區民防聯絡機制專場培訓導師,並高效協助組織各項民防志願者宣傳活動,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在執行各項任務時,始終展現出高度的責任感、以飽滿的工作熱忱和認真積極的態度投入其中,面對各類工作挑戰,均能妥善應對和及時解決。
李俊傑首席消防員為人謙恭有禮、忠誠可靠,兼具優良的職業操守,始終恪盡職守、全心奉獻,深受上級的信任和同僚的認可,值得公開讚揚。
基於此,本人特此予以嘉奬。
二零二五年十月六日
局長 梁文昌
———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