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退休副警長黃永源之遺孀周銀英,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高舒婷


財 政 局

公 告

- 第1/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車輛用品及組件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 價格 — 40%

b) 物品質量 — 4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2/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食物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至八月二十八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MOP$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 價格 — 40%

b) 物品質量 — 4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3/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 — 40%

b)質量認證書 — 20%

c)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 — 25%

d)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4/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日常及清潔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 價格 — 40%

b) 物品質量 — 4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5/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辦公室及攝影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MOP$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 價格 — 40%

b) 物品質量 — 4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6/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 電油及輕柴油

a) 價格 — 55%

b) 去達油站的容易度 — 3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0%

2) 石油氣

a) 價格 — 70%

b)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7/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 價格 — 40%

b) 物品質量 — 4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 第8/CP/DSF-DGP/2025號公開招標 -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六年度所需之環保物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MOP$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MOP$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 — 40%

b)物品質量 — 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 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通 告

第1/SDIRASSC/2025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公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12/DIR/2025號財政局局長批示第五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張祖強在其附屬單位範圍內作出以下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編制內人員及以行政任用合同獲任用的人員在職級內晉階;

(二)簽署計算及結算財政局人員的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三)批准財政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四)批准作出由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內關於財政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伍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詢價的情況,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二、職務據位人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規定的轉授權由其代任人行使。

三、現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2/SDIRASSC/2021號批示。

六、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副局長 鍾聖心

第01/SDIRH/2025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公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13/DIR/2025號財政局局長批示第五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作出由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獨立章目共用開支撥款承擔的、用於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十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詢價的情況,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二)批准分配或銷毀已報廢及宣告為無用的動產;

(三)當適用法例有所規定時,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代替存款或以現金提交的保證金;

(四)批准退回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房屋及有關設備;

(五)批准都市房地產租金的預付;

(六)按法律規定,批准調整享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房屋的對待給付及租金;

(七)簽署M11格式憑單的權限,但以該附屬單位的職能所收取及保存的臨時或確定保證金的司庫活動為限。

二、職務據位人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規定的轉授權由其代任人行使。

三、現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轉授權人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將第一款所指權限轉授予下設於公物管理廳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副局長 何燕梅

第02/SDIRH/2025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公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13/DIR/2025號財政局局長批示第五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公共會計廳廳長譚麗霞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對交通、行李運輸及旅遊保險費用的申請作出決定;

(二)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具權限實體許可後,批准以登錄於預算內的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以及支付歷年負擔;

(三)批准以現行預算的適當撥款,將薪俸中扣除的款項轉給受惠實體;

(四)批准重新發出無按時向代理銀行遞交的支付憑單,即使開支涉及以往財政年度亦然;

(五)批准退回不當的扣除;

(六)根據法律規定,批准透過核准格式調動司庫活動帳戶。

二、職務據位人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規定的轉授權由其代任人行使。

三、現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轉授權人可基於部門良好運作的理由,將第一款所指權限轉授予下設於公共會計廳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副局長 何燕梅


招 商 投 資 促 進 局

公 告

第005/CON-IPIM/2025號公開招標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規定,並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招商投資促進局現代表判給實體進行“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提供機電系統維修及保養服務”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經濟財政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招商投資促進局

3. 招標標的:“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提供機電系統維修及保養服務”,服務期由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4. 查閱及取得招標案卷副本

地點: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樓,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及財政處

日期: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止

時間:政府辦公日

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費用:購買招標案卷副本的費用為澳門元貳佰元正($200.00)

有意投標人亦可於招商投資促進局網頁(www.ipim.gov.mo)免費下載

5. 說明會及實地視察

地點: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地庫一層,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展示館多功能活動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十時正(10:00)

而實地視察將安排於當天說明會後進行。

6. 遞交投標書

地點: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樓,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及財政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正(17:00)

7. 開標

地點: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地庫一層,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展示館多功能活動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10:00)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的規定,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參見招標方案第9.3點)出席開標會議。

8. 臨時擔保

金額:澳門元叁拾玖萬元正($390,000.00)

方式:須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提供予招商投資促進局

9. 延期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之說明會、截標期限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將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於招商投資促進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余雨生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8月19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澳門元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財政儲備資產   627,321,482,381.35 其它負債   714,546,733.28
 

銀行結存 

252,934,072,151.33    
 

債券 

116,593,479,995.88    
 

外判投資 

257,793,930,234.14   財政儲備資本   632,551,836,306.11
 

其他投資 

0.00    

基本儲備 

164,167,076,550.00
     

超額儲備 

459,654,257,468.90
其他資產   5,944,900,658.04    

本期盈餘 

8,730,502,287.21
     
     
總計   633,266,383,039.39 總計   633,266,383,039.39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行政管理委員會
劉杏娟
黃立峰
李可欣 


治 安 警 察 局

公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所作之批示,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20/2022號行政法規《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施行細則》、第57/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及經第98/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8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的相關規定,治安警察局將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開考,錄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投考人修讀警長晉升課程,以填補治安警察局警官級別第一職階警長職位十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三樓資源管理廳人力資源處,並上載於本局網頁內。報考應自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八個工作日內作出。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吳錦華警務總監


教 育 及 青 年 發 展 局

通 告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中國文化研究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城市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C-N20-M21-2525Z-26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77/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77/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龔志明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國際關係博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科技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博士學位

登記編號:UT-A75-D33-1325A-27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會執行委員會根據經第10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的《澳門科技大學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十三)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決議修改經第183/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之國際關係博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上述課程的學科範疇為社會與行為科學,該學科範疇符合澳門科技大學經第88/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獲賦予自行開辦課程資格內之學科範疇。

- 上述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通告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通告的組成部分。

- 上述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25/2026學年起入學的學生。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龔志明

———

附件一

國際關係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政治學

二、研究範疇:

(一)國際關係與全球治理;

(二)中國與葡語國家關係;

(三)中西文化交流。

三、課程一般期限:三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2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國際關係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必修 60 4
世界史研究 必修 60 4
國際關係理論 必修 60 4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國際關係與全球治理
國際政治經濟學專題 必修 45 3
中國對外政策分析 必修 45 3
中國與葡語國家關係
澳門對外關係研究 必修 45 3
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經貿合作研究 必修 45 3
中西文化交流
中西文化交流史 必修 45 3
澳門與中西文化交流 必修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國際關係史 選修 30 2
世界華人華僑與全球治理 選修 30 2
東南亞研究 選修 30 2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2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

(二)表二的已選研究範疇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

(三)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學分;

(四)表四的論文佔12學分。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博士學位(腦與認知科學)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協同創新研究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博士學位

登記編號:UM-N34-D69-2525Z-29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十八)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董會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三次會議決議通過教務委員會的建議,在澳門大學協同創新研究院設立哲學博士學位(腦與認知科學)課程,以及通過有關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上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通告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通告的組成部分。

— 上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25/2026學年起入學的學生。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丁少雄(副局長)

———

附件一

哲學博士學位(腦與認知科學)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博士

二、知識範疇:理學

三、專業:腦與認知科學

四、課程一般期限:四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符合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並具課程運作規章所定的其他入學條件。

七、畢業要求:

(一)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0學分,並須完成“研究倫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哲學博士學位(腦與認知科學)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倫理 必修
認知與腦科學 必修 45 3
神經科學實驗方法學 必修 45 3
神經科學中的統計與訊號處理 必修 45 3
博士論文 必修 18
學生須修讀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健康神經科學 選修 45 3
專業發展 選修 45 3
認知神經科學與類腦人工智能專題研討 選修 45 3
總學分 30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55-L13-1325C-30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83/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83/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丁少雄(副局長)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輔導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S-N06-M32-2525Z-31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81/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81/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丁少雄(副局長)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社會工作(精神健康)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S-N05-M97-2525Z-28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82/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82/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丁少雄(副局長)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環球營運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科技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T-N40-L41-2525Z-23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會執行委員會根據經第10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的《澳門科技大學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十三)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決議核准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環球營運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 上述課程的學科範疇為商業與行政,該學科範疇符合澳門科技大學經第88/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獲賦予自行開辦課程資格內之學科範疇。

— 上述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通告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通告的組成部分。

— 上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25/2026學年起入學的學生。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丁少雄(副局長)

———

附件一

環球營運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工商管理

二、專業範疇:

(一)環球企業營運管理;

(二)環球餐飲營運管理;

(三)環球連鎖營運管理。

三、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6學分。

附件二

環球營運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管理導論 必修 45 3
財務會計導論 必修 45 3
微觀經濟學 必修 45 3
管理會計導論 必修 45 3
財務學原理 必修 45 3
客戶關係管理 必修 45 3
商業傳意 必修 45 3
企業法律環境 必修 45 3
宏觀經濟學 必修 45 3
管理資訊系統 必修 45 3
組織行為學 必修 45 3
商業倫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必修 45 3
戰略管理 必修 45 3
管理心理學 必修 45 3
供應鏈管理 必修 45 3
電子商務 必修 45 3
企業資源規劃 必修 45 3
銷售管理 必修 45 3
商務統計 必修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環球企業營運管理
營運管理的理論與實務 必修 45 3
營運管理專題講座 必修 45 3
環球營運策略管理 必修 45 3
自動化與系統工程專題 必修 45 3
人工智能 必修 45 3
國際市場行情分析與策略 必修 45 3
環球餐飲營運管理
環球餐飲營運管理的理論與實務 必修 45 3
環球餐飲營運管理專題講座 必修 45 3
環球餐飲營運策略管理 必修 45 3
食品安全和品質管理 必修 45 3
食品研究與開發 必修 45 3
基礎營養學 必修 45 3
環球連鎖營運管理
連鎖企業的理論與實務 必修 45 3
連鎖經營管理專題講座 必修 45 3
特許經營策略管理 必修 45 3
自動化與系統工程專題 必修 45 3
人工智能 必修 45 3
中央廚房與物流管理專題講座 必修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實習及報告 選修 —* 15
畢業論文 選修 15
境外交流及報告 選修 —** 15

* 實習時數為800學時。

** 境外交流為期六至十二個月。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必修 45 3
英文III 必修 45 3
英文IV 必修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必修 45 3
數學與邏輯 必修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必修 45 3
資訊科技 必修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必修 45 3
大學生活 必修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必修 15 1
體育與競技 必修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選修 30 2
生命科學 選修 30 2
環境科學 選修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選修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選修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選修 30 2
心理學導論 選修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選修 30 2
公共行政 選修 30 2
澳門歷史 選修 30 2
中國歷史 選修 30 2
哲學導論 選修 30 2
國際時事 選修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選修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選修 30 2
詩詞欣賞 選修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選修 30 2
音樂欣賞 選修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選修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選修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選修 30 2
語言專題 選修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選修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6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57學分;

(二)表二所選專業範疇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8學分;

(三)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5學分;

(四)表四的學科單元/科目佔36學分,其中:

(1) 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30學分;

(2) 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學分;

(3) 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學分;

(4) 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學分。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衛 生 局

名 單

(考試編號:01/IC-PAF/Ped/2025)

根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兒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數
林嘉兒 16.1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兒科主任醫生 黃鳳欣醫生

正選委員:兒科主治醫生 蔡翔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桂如醫生

(考試編號:01/IC-PAF/URO/2025)

根據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泌尿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數
侯仲鳴 15.5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泌尿科主任醫生 何舜發醫生

正選委員:泌尿科顧問醫生 柳曉輝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黃德慶醫生

(考試編號:01/PARETF/DERM/2025)

根據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公告,以及按照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及附件一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經澳門醫學專科學院專業委員會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會議之決議而進行的皮膚科專科培訓的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獲衛生局局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數
吳俊傑 60.6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皮膚科 范嘉儀醫生

正選委員:皮膚科 陳寶珊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張敏彤醫生

(考試編號:02/IC-PAF/ORT/2025)

根據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骨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數
梁潔影 15.1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骨科主任醫生 陳惟蒨醫生

正選委員:骨科顧問醫生 陳鴻武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英琪醫生

公 告

(開考編號:A09/TSS/RAD/2025)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放射職務範疇)四缺,現根據經第18/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1/2023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五個工作日內作出。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9/P/25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膳食”,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三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之附於投標案卷內。

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閱上述的解答。有關資料亦可透過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下載。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通 告

茲公佈: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Jorge, Sérgio Onofre,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起處於長期無薪假狀況,為期三年,並自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起延續長期無薪假狀況。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二條第六款之規定,當事人因其無薪假持續逾十年而自動被免職。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社 會 工 作 局

通 告

第23/IAS/2025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及第5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第19/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以及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行政管理委員會第30/2020號決議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授予及轉授予研究及規劃廳代廳長張景輝或其代任人以下的職權: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主管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三)核准有關人員的年假表;

(四)對該廳人員享受年假、享受扣除正常工作時間的補償、缺勤的解釋,以及就考勤作出決定;

(五)許可輪值工作人員或特定工作時間制度人員享受補假日;

(六)許可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

(七)確認工作人員每月已履行待命義務的日數;

(八)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九)許可取得經常性消耗物料及用品或要求提供簡單服務的開支及支付,但每次上限為澳門元五千元;

(十)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服務的申請;

(十一)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十二)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十三)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十四)根據第5/2019號法律的規定,對行政違法行為作出決定;

(十五)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90/88/M號法令的規定,批准有關社會服務設施准照及臨時運作許可的續期,以及免除以社會互助為目的的一般私立實體繳納准照續期費用;在已發出的准照上加上及簽署已獲批准的附註;對經查證不存在無牌運作情況的設施報告作歸檔決定;

(十六)向主管實體作出入則申請、提交工程更改圖則文件及回覆圖則意見;

(十七)簽署回覆主管實體有關社會服務設施的消防意見。

二、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行使本批示所列的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廢止第19/IAS/2025號批示。

五、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韓衛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第001/DRPC/FSS/2025號通告

按照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已獲許可登記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供款投放項目的退休基金及有關基金管理實體的名單:

基金管理實體 退休基金 許可日期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人民幣債券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增長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北美股票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科技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中港股票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康健護理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平穩增長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均衡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亞太債券基金(澳門) 18/06/202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資金保證基金(澳門) 18/06/2025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陳寶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