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72號。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新疆經貿文化聯誼會”,英文名為“MACAU XINJIANG ECONOMIC, TRADE AND CULTURAL FRIENDSHIP ASSOCIATION”(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宗旨為:
(一)促進在澳新疆鄉賢事業的發展,積極為澳門特區市民服務;
(二)支持澳門特區和諧穩定發展,團結在澳的新疆鄉親、敦睦鄉誼、交流鄉情、服務桑梓、辦好鄉親福利;
(三)協助各新疆鄉親共謀福利以及促進整合兩地的優秀人才和資源,為新疆在澳就讀、工作、創業所經營之貿易、商業投資、製造業、團體,和其他一切合法行業的發展;
(四)促進大灣區城市的經濟建設及商業活動,支持和促進教育、體育、文化、醫療、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交流發揮橋樑作用;
(五)構建澳門與新疆兩地民間組織與商企互動平臺。
本會會址設在澳門南灣馬統領街32號廠商會大廈16樓C-D座。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會址可遷移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之任何地點。
凡年滿十八歲以上的在澳新疆地區鄉親或其配偶,由本會任一會員推薦及填妥入會申請表格,經會員大會通過並繳納由理事會決議之入會費後,可成為本會永遠會員。
會員申請加入本會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加入本會的書面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三)兩張一吋半正面半身相片。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二)對會務有批評及建議之權利;
(三)享受本會所辦各種福利、文教、康樂事業之權利。
本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會章及履行本會各項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推動會務發展及促進會員間之互助合作;
(三)維護本會聲譽及權益;
(四)繳納由理事會決議通過的會費。
一、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退會者須向理事會提交終止會籍的書面通知,已繳納的費用概不退還。
二、 會員如有不履行本章程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會作出的有效決議又或任何損害本會聲譽或利益的行為,經理事會建議及經會員大會通過,可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譴責乃至終止會籍的處分,被終止會籍者已繳納的費用概不退還。
三、 會員欠繳會費超過一年或以上者,中止享有一切會員權利,補交欠費後方得恢復權利。
本會得聘請對本會有貢獻的社會熱心人士為本會永遠會長、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名譽顧問,輔助本會會務之發展,且均可出席會員大會會議,並有發言權。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
一、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負責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和理事會、監事會各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 會員大會主席團成員設有主席一人、執行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及副會長若干人,每屆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三、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舉行一次會議,由理事會依法進行召集。由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會員大會。
四、 會員大會的召集須提前八天以掛號信形式或者簽收的方式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五、 會員大會須至少半數會員出席才可進行會議,若不足法定人數,會議延後半小時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少均得議決事宜。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贊同票,但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一、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秘書長一人,副理事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及理事若干人,由理事會成員互選產生,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 理事長負責主持日常會務工作,由副理事長協助之。
三、 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舉行一次,由理事長召集之。會長、常務副會長及副會長均可列席會議,並具有發言權。
四、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總務部、聯絡部、財務部、福利部、康樂部、青年委員會、婦女委員會等部門工作。理事會得根據工作需要聘請若干名幹事協助會務。
五、 理事會的職權:
(一)策劃會務,領導會員開展會務、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及公益活動;
(二)召集會員大會;
(三)處理日常財務收支、管理本會資產;
(四)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五)協助本會籌募會務經費;
(六)在必要時得負責聘請、管理及任免辦公室受薪的工作人員;
(七)審核會員資格,作出處分違章會員決定;
(八)代表本會接受津貼、捐贈或遺贈;
(九)行使法律、本會章程或經會員大會決議所賦予之其他權限。
一、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及監事各若干人,由監事會成員互選產生,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 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舉行一次,由監事長召集之。會長、常務副會長及副會長均可列席會議,並具有發言權。
三、 監事會的職權:
(一)監督會務發展;
(二)有關財務收支的稽核;
(三)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書。
一、 執行會長的工作由常務副會長及副會長協助之。
二、 執行會長出缺時,由常務副會長或副會長代行會長職務。
三、 執行會長卸任後,任永遠會長會的當然成員,可出席理事會、監事會會議及其他會議。
四、 執行會長的職權:
(一)任會員大會主席團主席;
(二)任永遠會長會召集人;
(三)對外代表本會,並領導及協調本會工作;
(四)列席理事會、監事會召開的各次會議,並具有發言權。
一、 本會設永遠會長會,成員包括:
(一)經會員大會通過聘請之永遠會長;
(二)任期屆滿的正、副會長。
二、 永遠會長會職權:
(一)指導本會會務;
(二)協調理事會和監事會;
(三)對於會務有爭議性的議案,具有發言權;
(四)出席理事會會議,並享有發言權。
一、 本會的經費由會費、本會活動的收入、本會財產及資產之收益、會員自願捐贈以及熱心人士、公共或私人機構的贊助及資助。
二、 本會全部收支賬目需每三個月由理事會作報告,由監事會稽核,並於每年交由會員大會作通過。
一、 各種會議之決議,均須經出席成員之絕對多數贊同票,方得通過,但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 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一、 簽署任何對外有法律效力及約束性的文件、合同,必須由執行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及理事長其中兩人聯簽方為有效。
二、 開具支票及本會銀行戶口之運作,由理事會決議相關簽署方式。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得由會員大會修訂之。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Juliana Maria Carvalho Cardoso
茲證 明:
—— 本認證本繕本為整體內容證明。
——後附之影印本,與原本一式無訛,而該原件已交還申請人。
——此認證繕本共6頁,每頁均蓋上私公證員鋼印,並由本編號及簡簽為據。
第一條——《澳科精英體育發展會》是一個不牟利的社團,培養青少年對運動的興趣,其宗旨是推廣和發展體育運動,參與官方或民間舉辦的各類體育賽事及活動,同時開展文化及康樂活動。
(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會址:澳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1樓M座。
第二條——會員的權利
(a)參加本會的會員大會;
(b)根據章程選舉或被選舉入領導機關;
(c)參加本會的活動。
第三條——會員的義務
(a)維護本會的聲譽,促進本會的進步和發展;
(b)遵守章程的規定及本會領導機關的決議;
(c)繳交會費。
第四條——所有感興趣者,只要接受本會章程,並登記註冊後,經理事會批准後便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會員的言行若有損害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議決後便可被開除會籍。
第六條——組織機關
一、本會設以下幾個機關: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上述機關之據位人是在會員大會上由會員選舉產生,任期三年,並可連任。
二、會內各機關均可以下列任一方式舉行會議:
(a)透過召集書明確指定的地點與時間,由會員親身或透過受權人出席的現場會議;
(b)以視像或類似方式,同時在不同地方進行的同步會議。
第七條——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並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一名會長、一名副會長和一名秘書。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或者在必要的情況下,由理事會按本章程所定之條件進行召開,但至少要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或簽收方式通知(通知書上須列明開會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會員大會之出席人數,於通告指定之時間若有過半數會員出席,又或三十分鐘後第二次召開會議若有三分之一會員出席時,則該次會員大會均視為合法。
二、會員大會對議案進行表決,採取一人一票的投票方式,除本章程或法律另行規定情況外,任何議案均須取得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通過,方為有效;如表決時贊成與反對的票數相同,則由會長投下決定性的一票。
三、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八條——理事會是本會的最高執行機關,負責日常的會務管理(社會、行政、財政和紀律管理)。
理事會由一名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若干名理事所組成,最少三人,但總人數必須為單數。
第九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的權限:
(a)監督理事會之運作;
(b)查核本會之財產;
(c)就其監察活動編制年度報告;
(d)履行法律及本會章程所載之其他義務。
二、監事會由三位成員組成,設一名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監事。
第十條——任何具法律效力和約束力的文件和合約,必須由會長或理事長連同其中一名理事聯署方能生效。
第十一條——本會的主要財政來源是會費、捐贈及其他機構資助。
第十二條——本會的經費應該和其收入平衡。
第十三條——本章程若有遺漏之處,必須由會員大會修訂解決。
第十四條——本會使用以下圖案作為會徽。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盧小芳
為着公佈之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33/2025。
本會由登記之日起正式成立,會址設於澳門菜園路514號美蓮大廈第二座閣樓,倘認為需要時,經會員大會決議後,可隨時更改會址。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黃海滔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71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第四條——1. 永遠團體會員:凡本澳註冊之潮籍社團,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為永遠團體會員,並選定一至十人為代表。如代表有變更時,應由該團體具函申請更換代表人。
2. 永遠個人會員:凡我潮屬地區鄉親,並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為永遠個人會員。
第五條——永遠團體/永遠個人會員申請入會,均須經本會理事會議或常務理事會議通過,方得為正式會員。
第八條——永遠團體會員會費為澳門元壹仟元正(一次過繳納),永遠個人會員會費為澳門元伍佰元正(一次過繳納)。
第十五條——(一)監事會為本會的監察機關,設3人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由監事互選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常務監事及監事、若干人。
(二)不變
1. 不變
2. 不變
3. 不變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Juliana Maria Carvalho Cardoso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73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無損檢測學會”,葡文名稱為“SOCIEDADE DE INSPECÇÃO NÃO DESTRUTIVA DE MACAU”,英文名稱為“MACAU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本會為非牟利社團,並受本章程及本澳適用於法人之現行法例管轄。本會宗旨為:
1. 擁護“一國兩制”及《基本法》;
2. 積極推廣無損檢測學科在澳門發展之理念;
3. 促進澳門的無損檢測專家合作、文化交流及持續發展;
4. 作為聯繫無損檢測專家政府相關部門的橋樑,如實反映行業內經營狀況;
5. 協助會員通過不同方式對接資源,以滿足各自發展及協作需求;
6. 組織會員及社會力量去幫助及貢獻社會的公益事業。
凡具備無損檢測專業相關學歷背景或者工作資歷的人員,並且認同“澳門無損檢測學會”宗旨及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會員。經“澳門無損檢測學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一.不變
二.不變
1. 不變
2. 不變
3. 不變
4. 不變
5. 不變
6. 不變
7. 不變
三.不變
四.不變
五.若屬首次召集,如出席的會員不足半數,則半小時後在同一地點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寡亦可進行會議,而決議則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贊同票。召開地點可以在澳門會址,也可以在其他地區召開。
六.不變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Juliana Maria Carvalho Cardoso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34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本總會會員分為正式會員及名譽會員:
一、正式會員分為:國際級團體會員、洲際級團體會員、國家級團體會員和省市級團體會員,其入會資格如下:
國際級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總會章程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體育聯合會總會均可申請成為國際級團體會員。
洲際級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總會章程的洲際單項體育聯合會、體育聯合會總會均可申請成為洲際級團體會員。
國家級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總會章程的世界各國/地區之單項體育聯合會、體育聯合會總會均可申請成為國家級團體會員。
省市級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總會章程的世界各國各省市之單項體育聯合會、體育聯合會總會或從事體育活動的社團均可申請成為省市級團體會員。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者向本總會提出申請,並經執委會批准後,即可成為本總會的團體會員。
二、名譽會員:台、港、澳同胞,海外華人、海外僑胞和國際友好人士對本總會有貢獻者,可由執委會通過直接聘任為本總會的名譽顧問、名譽主席、名譽副主席、名譽會員、等名譽職位。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國際及洲際級團體會員具5票投票權,國家/地區級團體會員具3票投票權,省市級團體會員具1票投票權;
二、(保持不變)
三、(保持不變)
四、(保持不變)
五、(保持不變)
(保持不變)
一、(保持不變)
二、(保持不變)
三、(保持不變)
四、(保持不變)
五、(保持不變)
六、(保持不變)
七、(保持不變)
八、(保持不變)
九、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修改章程及解散本總會的決議除外;
十、(保持不變)
十一、(保持不變)
十二、(保持不變)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於海島公證署
技術輔導員 林麗琼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37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一、凡贊同本會章程之宗旨並符合本會所訂標準的任何具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經理事會批准均可成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含普通會員和名譽會員兩種,凡對本會的發展有所貢獻或在社會某領域內有成就的人士,由至少兩名理事推薦及經理事會批准,或由理事會邀請,可成為本會名譽會員。本會亦可邀請社會傑出人士或對本會有重大貢獻的人士出任名譽會長。
二、(保持不變)
三、(保持不變)
四、(保持不變)
五、(保持不變)
六、(保持不變)
七、本會設創會會長,由創立本會之會長擔任,得領導和策劃本會各項重要會務工作,得出席各類會議,及享有表決權。創會會長無任期限制。
章程其餘條文不變。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於海島公證署
技術輔導員 林麗琼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36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本會中文名稱為“心自在成長恊會”;中文簡稱為“心自在成長”;英文名稱為“SAM CHI CHOI GROWING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SCCGA”;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CRESCENTE DE SAM CHI CHOI”;葡文簡稱為“ACSCC”。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於海島公證署
技術輔導員 林麗琼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2025年4月15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修改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修改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之“2025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1/2025/ASS檔案組第35號。
Alterar o Artigo segundo do estatuto da associação, que passa a ter o seguinte:
Um. A Associação tem a sua sede em Macau, RAEM, na Alameda Dr Carlos D’Assumpção n181-187, Edifício Grupo Comercial Brilhantismo, 3 andar A, Macau (澳門宋玉生廣場181-187號光輝商業中心3樓A室);
Dois. (mantém-se inalterado).
Todos os resto dos artigos mantém-se.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於海島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Mário Alberto Carion Gaspar
為公佈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已透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而修改其章程,有關文本已存放於本署的《公證法典》第四十五條第二款f)項所指的編號為1/2025號檔案組內,文件編號2。該社團章程的修改內容載於附件內,並與原件一式無訛。
第一條
1. 本會中文名稱為“中國澳門棒球總會”;
2. 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Geral de Basebol de Macau, China”,葡文簡稱為“A.G.B.M.C.”;
3. 英文名稱為“China-Macau Baseball General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C.M.B.G.A.”;
4. 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棒球項目的最高組織,其會址設在澳門提督馬路41號祐適工業大廈1樓B;
5. 在本章程內簡稱為A.G.B.M.C. (C.M.B.G.A.)。
第十一條
1. 會員大會主席團由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第一秘書一名及第二秘書一名所組成,所有成員均在會員大會中選舉產生。
2. 當主席因事不能履行職務時,由理事長提名一位對社會有貢獻之人士,經理事會決議後執行其職務直至該屆任期屆滿。
第十八條
1. 理事會由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秘書長一名、財政一名,以及八名理事組成,總人數必須為單數,所有成員均在會員大會中選舉產生。
2. 如成員未能執行職務時,由理事會決議補替直至該屆任期屆滿。
第十九條
1. 理事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
2. 需於過半數出席方視為有效;
3. 決議以大多數票通過,若票數相同時,則理事長擁有投決定性一票。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趙崇明
為着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2025年4月14日存檔於本私人公證署“2025年社團及財團文件檔案組”第1/2025檔案組內,編號為9,章程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certifico o presente exemplar do acto de alteraçã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acima referida, do teor em anexo, cujo instrumento de onde foi extraído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em 14 de Abril de 2025, sob o número 9 do maço número 1/2025 de documentos referentes à criação de associações e à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do ano 2025.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COMERCIAL CONJUNTA DO SECTOR DE SERVIÇO DE ENTRETENIMENTO DE MACAU”。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5號B友賢大廈AR/C,經理事會決議可遷往其地址。
本會為非弁利社團機構。擁護「一國兩制」,堅持愛祖國、愛澳門,以維護及促進會員的集體正當利益為宗旨,並為會員爭取合理權益,開展與會員專業提升、社會發展相關的活動,為澳門的社會安定、經濟繁榮而努力。
凡從事本澳非博彩性質的娛樂服務行業︰包括但不限於從事演藝行業、遊樂場、夜總會、卡拉OK﹑遊戲機中心及美容中心等等的僱主(包括:自然人或法人的合法代表),且明確接受本章程及通過之內部規章的規定,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
會員需符合第四條的條件,在獲本會接納後,會員每月需依時繳交會費。
入會須填寫報名表,經理事會批准後,即成為會員。
會員得隨時放棄本會的成員資格,但該會員尚應履行在會員期間內未盡之義務。但放棄成員資格者並不妨礙本會可對其採取一切合法途徑。
經理事會決議,得取消以下人士的會員資格:
一、欠交會費超過一年者。
二、損害本會聲譽及利益者。
被取消會員資格者﹐可在獲通知取消會員資格之日起計十五日內,針對理事會的決議向會員大會提起申訴。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a) 參加會員大會;
b) 提出與本會良好名聲、聲望相適宜且有用之建議;
c)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d) 提名新會員;
e) 參加本會推廣或贊助的公開活動。
會員須特別遵守以下義務:
a) 履行章程的規定並執行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的決議;
b) 維護本會的利益,配合本會的所有活動;
c) 出任獲選的職位。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1. 本會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成員、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2. 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進行召集,並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
4. 如 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在以下述的情況下,理事會需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4.1 在會長及理事會的要求下;或
4.2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聯署並向理事會提出要求時。
5. 會員大會必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舉行﹔如出席會員不足半數,半小時後作第二次召集,屆時無論出席人數多少,即可舉行會員大會。大會所作決議視為有效。
6. 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1. 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2. 理事會由最少五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及副秘書長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須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1. 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2.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監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須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本會經費財政收入來自會員的入會費和會費、第三者給予的贊助、本會舉辦活動的收入、本會資產的孳息、不附帶任何條件的捐獻以及公共或私人機構、實體給予的資助。
修改及解釋章程︰本章程之修改權屬會員大會,由理事會提交修章方案予會員大會審議通過,而本章程之解釋權屬理事會。
本章程如有未規範之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辦理。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麥興業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14 de Abril de 2025. — O Notário Privado, Mak Heng 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