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25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地球物理氣象局局長梁永權或其法定代任人,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海平面中心合作協議》。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譚偉文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