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公佈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第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01/DIR/DES/2025號行政公職局局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行政公職局行政及財政處代處長張了了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1)核准屬下人員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2)批准屬下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3)簽署行政公職局人員到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部門的報到憑證、該等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及結算證明文件,以及用作證明人員法律上的職務狀況或報酬狀況的聲明書及同類文件;
(4)批准發放年資獎金、供款時間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
(5)批准發放不超過三日的日津貼、預支、啟程津貼及在公幹地點的交通費;
(6)簽署組成及處理卷宗所需的函件,以及執行上級作出決定所需的函件;
(7)批准為行政公職局的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8)簽署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衛生護理證;
(9)簽署已獲預先許可的支付開支的申請;
(10)發出個人檔案的證明;
(11)在不引致產生額外開支下,批准對供應日常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動產、設備、設施和日用品的申請;
(12)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行政公職局的開支表章節中,因部門正常運作所需的資產及勞務的開支,但以一千澳門元為限;
(13)除上項所述開支外,批准為行政公職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二、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轉授予的職權,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公職局局長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副局長 馮若儀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五日之批示,市政署現就「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市政署購買植物」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擔保澳門元貳萬圓正(MOP20,000.00),臨時擔保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進行。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譚惠芳
根據現行第15/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公佈獲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核准附有獨立審計師報告書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二零二四年度財務報表:
附註 |
2024 |
2023 |
|||
年初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 | 31,839,325,776 | 26,140,645,415 | |||
供款收入 | |||||
個人供款帳戶 | 820,723,253 | 776,775,159 | |||
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 | 1,641,443,795 | 1,553,546,787 | |||
2,462,167,048 | 2,330,321,946 | ||||
已付及應付離職供款人權益 | 4 | (726,764,276) | (664,112,625) | ||
已付及應付不獲歸屬權益的帳戶餘額 | 5 | (68,632,540) | (66,155,152) | ||
投放供款項目的價值變動 | 6 | 4,023,017,520 | 4,038,312,635 | ||
投放供款項目開支 | |||||
透支利息 |
7 | - | (11,450) | ||
投放供款項目收益 | |||||
投資回贈 |
8 | 74,545,427 | 59,358,522 | ||
3,302,166,131 | 3,367,391,930 | ||||
其他收入 | 9 | 1,079,669 | 966,485 | ||
年底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 | 37,604,738,624 | 31,839,325,776 |
附註 |
2024 |
2023 |
|||
資產 | |||||
投放供款項目 | 10 | 37,572,830,786 | 31,807,136,453 | ||
銀行存款 | 11 | 28,895,669 | 32,165,367 | ||
其他應收 | 12 | 7,963,338 | 9,650,727 | ||
37,609,689,793 | 31,848,952,547 | ||||
負債 | |||||
應付離職供款人權益 | 13 | (3,048,790) | (7,913,445) | ||
應付澳門特別行政區 | 14 | (14,021) | (2,017) | ||
其他應付 | 15 | (1,888,358) | (1,711,309) | ||
(4,951,169) | (9,626,771) | ||||
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 | 37,604,738,624 | 31,839,325,776 |
1 基本資料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公積金制度”) 是透過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之第8/2006號法律設立的。根據該法律第二條的規定,公積金制度由退休基金會負責管理及執行。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的項目、運作及監管由第15/2006號行政法規作出規範。
公積金制度為一項確定供款的退休保障計劃。公務人員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按預設的供款率,每月共同供款。退休基金會會按供款人的意願,將有關供款投放於公積金制度提供的投放供款項目。透過供款的累積連同投資回報,為供款人提供退休保障。
符合第8/2006號法律第三條規定的公務人員,可透過登記加入公積金制度。除此之外,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的供款人 (不包括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可在不遲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申請轉入公積金制度,其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公積金制度供款時間及移轉價值。
獲批准由退休及撫卹制度轉入公積金制度的供款人,可獲按其薪俸、服務年數及相應乘數計算得出的移轉價值。移轉價值轉化為公積金制度下的供款,其中三分之一記錄於供款人的“個人供款帳戶”,三分之二記錄於“過渡帳戶”。
取得公積金制度供款人身份後且有作供款的首五年視為過渡期間。過渡期間完結後,“過渡帳戶”的結餘轉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而“過渡帳戶”隨即消滅。
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仍在職的編制外散位工人及助理人員或等同人員 (職程的最高薪俸點等於或少於工人及助理人員的最高薪俸點的編制外散位人員) 如加入公積金制度,可按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的計算方式,獲得一筆金錢補償,該補償記錄於“特別帳戶”內。
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沒有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且仍在職的非編制外散位工人及助理人員或等同人員,如不遲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加入公積金制度,可按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的計算方式,獲得一筆特別供款,該供款記錄於“特別帳戶”內。
符合第15/2009號法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條件之人員,可按照同一條第三款 (四) 項的規定,在不遲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申請轉入公積金制度,其截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公積金制度供款時間及移轉價值。
於供款人離職又或當供款人轉為處於不可加入公積金制度的狀況時,其於公積金制度的登記將自動註銷。
(a) 供款人人數的變動
供款人數 | |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23,955 |
於年度內新登記 | 660 |
於年度內註銷登記 | (580) |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24,035 |
(b) 供款率
個人供款 | 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 | ||
新加入 | 7% | 14% | |
轉制 | 10% | 20% |
2 主要會計政策
(a) 合規聲明
本財務報表是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頒佈的《一般財務報告準則》及退休基金會通告所公佈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之格式規定編製。以下是公積金制度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概要。
(b) 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
本財務報表以澳門元列示。除投放供款項目是使用公允值入帳外 (見下述會計政策2(c)),本財務報表是以歷史成本作為計算基準。
(c) 投放供款項目
投放供款項目以初始取得成本入帳,並於結算日以公允價值列帳。相關公允價值與原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日後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年度活動報表。
(d) 供款
供款以權責發生制入帳。
(e)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根據本金之餘額及所訂定之有效利率按時間比例計算。
(f) 已付及應付離職供款人權益
已付及應付離職供款人權益是指在該年度內向已註銷登記的供款人所應支付的經確定權益總額。
(g) 已付及應付不獲歸屬權益的帳戶餘額
已付及應付不獲歸屬權益的帳戶餘額是指在該年度內已註銷登記的供款人不獲歸屬之供款帳戶結餘,該結餘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h) 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
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於結算日,將當期各項收入及支出結轉至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
(i) 外幣換算
以外幣為貨幣單位的交易,按交易當日之匯率換算為澳門元。以外幣為單位的貨幣性資產及負債,則按結算日之匯率換算為澳門元。因兌換而產生之溢利及虧損,納入年度活動報表處理。
3 費用
為執行公積金制度所引致的負擔,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
與投放供款項目相關的費用方面,除特別訂明外,管理投資基金的必要開支已計算在出資單位的價值內。而管理銀行存款組合所需的費用由退休基金會負責,但倘有的銀行費用則由供款人承擔。
4 已付及應付離職供款人權益
2024 |
2023 |
||
個人供款帳戶 | 255,439,252 | 230,630,586 | |
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 | 441,985,968 | 401,107,897 | |
特別帳戶 | 29,339,056 | 32,355,394 | |
過渡帳戶 | - | 18,748 | |
726,764,276 | 664,112,625 |
5 已付及應付不獲歸屬權益的帳戶餘額
2024 |
2023 |
||
個人供款帳戶 | - | 680,242 | |
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 | 66,217,338 | 61,627,186 | |
特別帳戶 | 2,415,202 | 3,678,992 | |
過渡帳戶 | - | 168,732 | |
68,632,540 | 66,155,152 |
6 投放供款項目的價值變動
2024 |
2023 |
||
已實現及未實現投資收益: | |||
- 環球股票投資基金: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環球進取股票C類股份累積單位 |
2,246,268,177 | 2,062,155,137 | |
- 環球股票投資基金:安碩環球已發展國家股票 指數基金–機構累積類別 |
1,212,799,288 | 1,310,197,881 | |
- 環球債券投資基金: PIMCO Funds: Global Investors Series plc Global Bond Fund (Institutional Class) |
175,047,338 | 368,860,415 | |
- 中國政府債券投資基金:滙豐環球基金ICAV – 中國政府當地債券UCITS ETF S6C類 |
23,003,241 | 10,671,620 | |
- 銀行存款組合 | 365,899,476 | 286,427,582 | |
4,023,017,520 | 4,038,312,635 |
7 透支利息
透支利息為未能於基金預設的認購結算期限內完成付款而透支所衍生的利息支出。
8 投資回贈
投資回贈為基金部分總年費用的回贈。每月透過購買額外的基金單位之形式,分別把“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進取股票 C類股份 累積單位”、“安碩環球已發展國家股票指數基金 –機構累積類別”及“PIMCO Funds: Global Investors Series plc Global Bond Fund (Institutional Class)”一般收取的總年費用與收取公積金制度的總年費用的差額退還/回贈予公積金制度。
2024 |
2023 |
||
- 環球股票投資基金: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環球進取股票C類股份 累積單位 |
63,465,574 | 51,252,399 | |
- 環球股票投資基金: 安碩環球已發展國家股票 指數基金 – 機構累積類別 |
9,031,174 | 7,337,301 | |
- 環球債券投資基金: PIMCO Funds: Global Investors Series plc Global Bond Fund (Institutional Class) |
2,048,679 | 768,822 | |
74,545,427 | 59,358,522 |
9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為不屬於投放供款項目產生之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10 投放供款項目
2024 |
2023 |
||||||
- 環球股票投資基金: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環球進取股票C類股份 累積單位 |
14,195,164,599 | 38% | 11,842,160,053 | 37% | |||
- 環球股票投資基金: 安碩環球已發展國家股票 指數基金 – 機構累積類別 |
7,818,654,256 | 21% | 6,997,995,693 | 22% | |||
- 環球債券投資基金: PIMCO Funds: Global Investors Series plc Global Bond Fund (Institutional Class) |
5,588,456,701 | 15% | 4,842,479,940 | 15% | |||
- 中國政府債券投資基金:滙豐環球基金ICAV – 中國政府當地債券UCITS ETF S6C類 |
841,345,093 | 2% | 431,288,149 | 2% | |||
- 銀行存款組合 | 9,129,210,137 | 24% | 7,693,212,618 | 24% | |||
37,572,830,786 | 100% | 31,807,136,453 | 100% |
11 銀行存款
按存款種類劃分:
2024 |
2023 |
||
澳門元往來存款 | 17,379,029 | 16,156,594 | |
澳門元儲蓄存款 | 10,442,198 | 15,096,357 | |
美元儲蓄存款 | 14,021 | 2,017 | |
澳門元定期存款 | 1,060,421 | 910,399 | |
28,895,669 | 32,165,367 |
12 其他應收
2024 |
2023 |
||
投放供款項目出資單位的贖回 | 1,080,060 | 4,013,316 | |
投資基金的回贈 | 6,883,278 | 5,637,410 | |
其他 | - | 1 | |
7,963,338 | 9,650,727 |
13 應付離職供款人權益
2024 |
2023 |
||
個人供款帳戶 | 1,319,994 | 3,299,733 | |
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 | 1,728,796 | 4,364,325 | |
特別帳戶 | - | 249,387 | |
3,048,790 | 7,913,445 |
14 應付澳門特別行政區
該款項為因轉換投放供款項目的調整而產生的收入。
15 其他應付
該款項為長期服務獎勵金的備用金。
獨立審計師報告書
致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我們審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以下簡稱“公積金制度”) 財務報表,包括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財務狀況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年度活動表,以及重大會計政策的概要和其他解釋附註(以下合稱“財務報表”)。
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一般財務報告準則》及退休基金會通告所公佈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之格式規定編製財務報表,並對其認為為使財務報表的編製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所必需的內部控制負責。
審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並按照我們雙方所協定的應聘條款的規定,僅向整體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報告。除此以外,我們的報告書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們概不就本報告書的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負責或承擔法律責任。
獨立審計師報告書 (續)
審計師的責任 (續)
我們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要求,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於審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編製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所選用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上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一般財務報告準則》及退休基金會通告所公佈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之格式規定編製。
余文俊 – 執業會計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20號澳門財富中心12樓BC座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茲公佈,檢察長辦公室已故檢察院特級書記員陳淑儀之鰥夫高權沃,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高舒婷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退休一等警員周寶光之遺孀曹愛萍,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高舒婷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已故警長馬寶珠之鰥夫何建成,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高舒婷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邱潤華
博彩監察協調局根據第26/2012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獲許可的博彩機製造商名單。
博彩機製造商/代理商名單:
名稱 | 許可之有效期 | 公司設立地區 |
ACP遊戲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Ainsworth Game Technology Limited | 31/03/2026 | 澳大利亞 |
亞洲先鋒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金耀峰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ARISTOCRAT 科技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EMPIRE TECHNOLOGICAL GROUP LIMITED | 31/03/2026 | 美國 |
GAMA TECHNOLOGY LTD. | 31/03/2026 | 英屬維爾京群島 |
GCA (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ICON 博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IGT亞洲(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Interblock Asia Pacific Pty. Ltd. | 31/03/2026 | 澳大利亞 |
JCM American Corporation, d/b/a JCM Global | 31/03/2026 | 美國 |
尊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台灣 |
Konami Australia Pty Ltd | 31/03/2026 | 澳大利亞 |
Konami Gaming, Inc. | 31/03/2026 | 美國 |
LNW遊戲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Novomatic AG | 31/03/2026 | 奧地利 |
NRT TECHNOLOGY CORP. | 31/03/2026 | 加拿大 |
栢力博彩技術支援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POCKAJ D.O.O. | 31/03/2026 | 斯洛維尼亞 |
RGB (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SEGA SAMMY CREATION INC. | 31/03/2026 | 日本 |
SUZO HAPP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亞洲TCS JOHN HUXLEY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匯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31/03/2026 | 澳門 |
Weike Gaming Technology(S) Pte Ltd | 31/03/2026 | 新加坡 |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廖志聰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規定,並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招商投資促進局現代表判給實體進行“第二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博覽會(澳門)”承辦服務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經濟財政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招商投資促進局
3. 招標標的:“第二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博覽會(澳門)”承辦服務
4. 查閱及取得招標案卷副本
地點: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樓,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及財政處
日期: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止
時間:政府辦公日
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費用:購買招標案卷副本的費用為澳門元貳佰元正($200.00)
有意投標人亦可於招商投資促進局網頁(www.ipim.gov.mo)免費下載
5. 說明會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1101A-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退休基金會多功能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10:00)
6. 遞交投標書
地點: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樓,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及財政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正(17:00)
7. 開標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1101A-1115號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地下,退休基金會多功能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10:00)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的規定,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參見招標方案第9.3點)出席開標會議。
8. 臨時擔保
金額:澳門元肆拾玖萬柒仟玖佰捌拾元正($497,980.00)
方式:須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提供予招商投資促進局
9. 延期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之說明會、截標期限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將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於招商投資促進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余雨生
澳門元 |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240,436,528,236.90 | 澳門幣負債 | 215,290,334,057.39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33,478,851,458.93 | |||
銀行結存 |
139,754,656,049.28 |
特區政府存款 |
54,200,492,702.06 | |||
海外債券 |
100,681,872,187.62 |
負債證明書 |
23,171,990,866.45 | |||
外判投資 |
0.00 |
金融票據 |
76,335,112,742.50 | |||
其他 |
0.00 |
其他 |
28,103,886,287.45 | |||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 27,136,177,812.04 | 外幣負債 | 344,624.19 | |||
輔幣 |
218,447,1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2,945,388.84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344,624.19 | |||
非流通銀幣 |
5,855,979.50 | |||||
流通硬幣套裝 |
0.00 | 其他負債 | 1,121,275,713.86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64,551,555.68 | |||||
外幣投資 |
26,844,377,788.02 |
暫記帳項 |
1,121,275,713.86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3,911,958,806.51 | 資本儲備 | 55,072,710,460.01 | |||
資本滾存 |
48,801,981,109.33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0.00 | |||||
一般儲備金 |
5,329,032,077.99 | |||||
盈餘 |
941,697,272.69 | |||||
資產總計 | 271,484,664,855.45 | 負債及資本儲備總額 | 271,484,664,855.45 | |||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
行政管理委員會 陳守信 劉杏娟 黃立峰 李可欣 |
為填補衛生局醫生職程第一職階普通科醫生(中醫職務範疇)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四個職缺,經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六十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為填補衛生局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臨床病理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一個職缺,經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四款及第六十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澳門大學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之授權的第十七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校園服務處處長李淑敏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批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三)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四)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五、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澳門大學
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 黎明佳
澳門大學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校園服務處處長李淑敏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15,000.00(澳門元壹萬伍仟圓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項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批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五、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於澳門大學
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 黎明佳
本人根據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六)項、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並行使第4/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副局長韋海揚在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環保基建管理中心及組織資訊處範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有關日常管理工作的通告及公告,批閱簽署日常事務程序所需的文件,但有關為判給的公開競投通告、公告及文件的簽署,則須要有為此而授予的特別權限;
(二)認可相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但主管人員除外;
(三)發出個人檔案的證明;
(四)核准相關人員的年假表及其修改;
(五)批准相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許可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
(七)決定相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八)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九)許可享受因提供超時工作或在免除上班時段提供工作以扣除正常工作時間的補償;
(十)簽署計算及結算相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一)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相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二)批准相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不涉及費用及負擔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十三)許可不超過一天的公幹,以及相關日津貼、預支、啟程津貼及在公幹地點的交通費的發放。
二、授予副局長許志樑在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範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有關日常管理工作的通告及公告,批閱簽署日常事務程序所需的文件,但有關為判給的公開競投通告、公告及文件的簽署,則須要有為此而授予的特別權限;
(二)認可相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但主管人員除外;
(三)發出個人檔案的證明;
(四)核准相關人員的年假表及其修改;
(五)批准相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許可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
(七)決定相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八)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九)許可享受因提供超時工作或在免除上班時段提供工作以扣除正常工作時間的補償;
(十)簽署計算及結算相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一)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相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十二)批准相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不涉及費用及負擔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十三)許可不超過一天的公幹,以及相關日津貼、預支、啟程津貼及在公幹地點的交通費的發放。
三、授予環境規劃評估廳廳長陳美寶、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代廳長梁志聰、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廳長盧深昌及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在相關廳及中心的範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相關廳及中心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相關廳及中心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相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相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決定相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四、授予環境監察處處長楊紹宗、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梁婉芬、環境規劃處處長吳時要、環境評估監測處代處長馮展程、環境宣傳教育處代處長黃啟文、環境合作處代處長趙旅龍及組織資訊處代處長謝飛帆在相關處的範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相關處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相關處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相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相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決定相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五、授予行政財政處處長袁文龍在該處範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環境保護局所有附屬單位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該處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相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相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決定相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七)簽署人員報到憑證;
(八)簽署環境保護局人員的衛生護理證;
(九)確認與財產及服務的取得程序有關的票據是否符合支付條件;
(十)批閱由環境保護局所作出的開支且在公共會計的規範性規定範疇下應由授權實體批閱的證明文件。
六、轉授予副局長韋海揚簽署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環保基建管理中心及組織資訊處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公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書面通知的權限。
七、轉授予副局長許志樑簽署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公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書面通知的權限。
八、簽署文書的授權及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機關及實體的文書。
九、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十、對行使本批示的授予及轉授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十一、自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起,由副局長韋海揚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以及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起,由組織資訊處代處長謝飛帆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十二、廢止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第005/DSPA/2025號批示。
十三、在不妨礙第十一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轉授權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批示認可)
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葉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