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3/2025。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綠色出行協會”。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林茂海邊大馬路170號金灣豪庭地下F。
本會宗旨為推動澳門地區綠色出行,提倡使用環保節能的交通工具,如步行、自行車、電動車等,降低碳排放,改善空氣質量,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綠色城市。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本會之存續期為無限期。
凡贊同本會宗旨及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1.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和享有本會提供的福利。
2.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會員大會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本會財政收入源自會員繳交的會費、熱心人士及機構的捐贈及資助;倘有需要,理事會得決定籌募之。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1.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的權力機關,負責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 會員大會設一主席團,其成員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及一名秘書組成,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至少一次會議,由理事會最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最少提前八天透過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由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會員大會。
4. 會員大會必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決議。如出席人數不足半數,則可於半小時後作第二次召集,經第二次召集的會員大會不論人數多寡,均可作出決議。
5. 會員大會會議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然而,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而解散本會的決議則取決於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1. 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2. 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一名及理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1. 監事會為本會的監察機關,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2.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監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黃海滔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002。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許孫宗親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O CLÃ HOI SUN DE MACAU”,英文名稱為“MACAU HOI SUN CLAN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 “MHSCA”。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互助,維護祖宗友誼,弘揚文化,連結澳門與世界各地的許氏暨孫氏宗親。溝通許氏孫氏情感,追根溯源,固根枝枝,弘揚祖宗美德,和諧宗族,啟迪後代,聯繫許氏孫氏宗親,促進交流合作,弘揚團結互助精神為許氏孫氏家族謀求最福利,運用澳門許氏孫氏家族與世界各地的聯繫作為橋樑,號召和組織各地的許氏孫氏家族團結一心,開展各項宗親聯誼和慈善活動,促進了許氏孫氏家族和澳門經濟文化的進步。重點是弘揚愛國愛澳精神,支持澳門家鄉建設。許氏和孫氏家族緊密團結澳門同胞,積極參與社會事務,用感恩的心服務澳門,服從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局長的指示,聽從愛國愛澳理念,為社團和澳門做無私奉獻。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十月初五日街(泗𠵼街)121號就業大廈2A和B棟。如需要時,經會員大會,決議可遷往其他地方。
凡澳門許氏或孫氏宗親暨年滿十八周歲的人士,願意遵守本會章程者,不分國籍、信仰、行業和職業,認同本社團之章程,均可申請加入成為會員;符合此段上條款可申請加入本社團之人士,須填寫申請表格或由至少一名會員推薦,獲得理事會議決同意後方可接納成為會員,有關的議決結果無需陳述和載明理由。
1.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和享有本會的福利。
2.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以及監事會。
(一) 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本會的方針,審議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 會員大會設會長、副會長及秘書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至少一次會議,由理事會最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最少提前八天透過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由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會員大會。
(四) 會員大會必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決議。如出席人數不足半數,則可於半小時後作第二次召集,經第二次召集的會員大會不論人數多少,均可作出決議。
(五) 會員大會的決議取決於出席社員的絕對多數,但修改協會章程的決議須經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同意,解散協會的決議須經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同意票。
(一) 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二) 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一) 監事會是本會的監督機關,負責監督理事會日常業務的運作和財務收支。
(二) 監事會由至少三名以上單數成員組成,其中監事會主席一名,副監事長若干名,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三年,可連任。
(三) 監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會議須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方能作出決議,決議須經出席監事會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本會經費收入源自會員繳交的會費及各界熱心人士及機構的捐贈及贊助,如有不敷或貼別需要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
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於海島公證署
技術輔導員 林麗琼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2025年1月6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之“2025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1/2025/ASS檔案組第1號。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戶外冒險教育協會”,英文名稱為“Macau Outdoor Adventure Educational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M.O.A.E.A”。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推廣戶外運動與休閑運動,提高市民對山林保護的意識和登山技巧,提供繩索技術、攀岩技術等各級別專業體驗活動,向社會各界對推廣山岳運動,確保健行登山及體驗的安全性,提高戶外運動在澳門的普及性以邁向國際交流。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區神父街信譽名門第一座21樓A座。
凡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 後,便可成為會員。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二)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一)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主席、副主席及秘書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一)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理事各一 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一)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及監事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於海島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林潔如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título de constituição da associação autenticado em 13 de Janeiro de 2025,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constituição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número 1/2025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1, um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ujos estatutos constam do articulado em anexo.
第一條 名稱
本會定名為“教業中學家長教師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E PAIS E PROFESSORES DA ESCOLA SECUNDÁRIA KAO IP”,英文名稱為“KAO YIP MIDDLE SCHOOL PARENTS & TEACHERS ASSOCIATION”。
第二條 地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教業中學內。
第三條 宗旨
本會的宗旨為加強家校之間的聯繫,充分發揮廣大家長在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作用,促進學校和家長之間的溝通,從而更好地配合學校,提高教育效果,共同關注每一個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長。
第四條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
第五條 會員資格
1. 凡就讀教業中學的學生家長及監護人均可申請成為會員。家長會員以家庭為單位,倘若有多名子女就讀本校時,其會員資格只作一個家庭計算。除本條第3款所述之情況外,倘學生不再於教業中學就讀,該學生之家長及監護人將自動喪失會員身份。
2. 本校所有在職教師,願意遵守本會章程,均可申請成為會員。
3. 曾任理、監事會成員之高三畢業生家長,倘願意繼續成為本會會員者,須向 本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批,同時繼續遵守本會章程及繳交會費,可繼續為本會會員。
4. 原家長會成員聘為顧問。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
1. 參加全體會員大會,有動議、和議、發言和表決權;
2. 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3. 參加家教會活動,享受會員福利及權益。
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
2. 按時繳交會費,如會員之子女於中途退學,所繳納之會費概不退還;
3. 積極參與本會之會員大會及各項活動,維護本會聲譽及權益。
第八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破壞本會聲譽,得由理事會給予警告,特別嚴重者得由理事會提議,經會員大會通過終止該會員會籍。
第九條 組成架構
1. 會員大會
2. 理事會
3. 監事會
第十條 會員大會
1. 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有權制訂及修改會章、訂定會費。
2. 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總人數為單數組成。每屆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惟會長一職只可連任一屆。
3. 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指導會務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履行職務。正、副會長可隨時出席本會各種會議。
4.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須最少提前八天以掛號信方式或透過簽收方式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5. 在特殊情況下及指明事由,經五分之一或以上的會員要求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6. 會員大會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方為有效,如遇流會,於半小時後重新召開,無論多少會員出席均為有效。
7. 修改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8. 解散法人或延長法人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十一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負責本會之運作,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向會員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2.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且總人數為單數組成。理事會成員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惟理事長一職只可連任一届。
3. 理事長負責對內領導理事會,主理本會工作。副理事長負責協助理事長工作,並在其缺席或臨時不能履行職務時替代之。
4. 理事會的內部具體操作及分工,由理事會訂定內部工作指引處理,會員大會得作審議。
5. 理事會每兩月召開一次,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召集。若有必要時,可提前八天或以上,通知召開特別理事會議。
第十二條 監事會
1. 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對會務工作有監督審查的責任。
2.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若干人,總人數為單數組成。監事會成員任期兩年,正、副監事長連選得連任。
第十三條 本會的收入來自會費,以及接受團體、個人贊助及捐贈和政府的資助。
第十四條 除少額現金外,本會會款應存放理事會指定之銀行。
第十五條 本會的所有財務支出,須由兩位或以上的理事會成員簽證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應按現行法律的規定為之。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14 de Janeiro de 2025. — O Notário Privado, Nuno Simões.
為着公佈之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4/2025。
本會地址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至417號皇朝廣場3樓R。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黃海滔
為着公佈之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1/2025。
一、保持不變。
二、保持不變。
三、企業會員、個人會員與加盟會員在本會擁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四、保持不變。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黃海滔
為着公佈之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2/2025。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高明同鄉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os Conterrâneos de Kou Meng”。
澳門祐漢長壽大馬路21號勝意樓1樓B150室,可經會員大會決議更換會址。
本會宗旨為:聯絡旅澳高明鄉親、維護本會會員之合法權益、促進鄉誼、造福桑梓、團結愛國,支援家鄉建設,積極參與本澳發展社會事務,為澳門繁榮、穏定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本會為非牟利愛國愛澳團體,本會之存續期為無限期。
凡贊同本會宗旨及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1.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和享有本會提供的福利。
2.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本會財政收入源自會員繳交的會費、熱心人士及機構捐贈及資助,倘有需要,理事會得以籌募。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1.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 會員大會設一主席團,其成員由一名主席、若干名副主席、及一名秘書組成,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3.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至少一次會議,由理事會最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最少提前八天透過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容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由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會員大會。
4. 會員大會必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決議。如人數不足半數,則可於半小時後作第二次召集,經第二次召集的會員大會不論人數多寡,均可作出決議。
5. 會員大會會議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絶對多數票;然而,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而解散本會的決議則取決於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1. 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2. 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及理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1. 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關,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運作和財政收支。
2.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若干名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監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監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黃海滔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5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本會屬非牟利團體,宗旨是推廣和發展各項體育運動,康樂及慈善服務活動,以運動會友;強身健體,促進本澳及各地同類社團的合作及技術交流。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4樓D,經會員大會批准,會址可遷至澳門任何地方。
一、 不變
二、 不變
三、 會員長期不出席參與本會會務會議及活動及積欠會費超過三個月,經追收仍不繳交者,視作自動退會;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破壞本會名譽、違反道德操守、品德不良者,經由理事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嚴重者處予開除會籍,其所繳交的各項費用概不發還。
一、 不變
二、 會員大會主席團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 不變
四、 不變
五、 不變
六、 本會得按實際需要由會員大會選聘社會人士為本會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和顧問。
一、 不變
二、 理事會由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及理事若干名,秘書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 不變
一、 不變
二、 監事會由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若干名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Juliana Maria Carvalho Cardoso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7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一、不變
二、不變
三、不變
四、不變
五、不變
六、不變
七、會員得委托另一會員代表其行使投票權,委託應以具有前者簽名之文書為內容必須列明代理權所涉事項;
八、不變
九、不變
十、不變
理事會的職權如下:
一、不變
二、不變
三、不變
四、不變
五、不變
六、不變
七、不變
八、不變
九、不變
十、不變
十一、不變
十二、處理由正式會員提出的投訴,並依章作出決定。必要時可經聽取各功能組別及/或監事會的意見。
審判委員會的職權如下:
一、是就理事會就體育方面所作出決定之上訴機關;
二、不變
三、不變
一、正式會員之領導人、運動員及/或會員,若違反本會章程及/或本會內部規章、不執行本會決議,發起或支持違反紀律的行為,損害本會聲譽,妨礙舉重體育項目發展,根據情節輕重,可被處以下懲罰:
a) 書面申誡;
b) 罰款澳門元伍佰元至伍仟元;
c) 中止活動一年以下;
d) 中止活動一至三年;
e) 開除。
二、不變
一、申誡和中止會員資格的處分由理事會實施,理事會有權對違反本會章程及/或內部規章,及/或違反紀律的會員、教練、裁判及/或運動員提起紀律程序並任命相應的預審員;
二、會員大會有權根據理事會之提議及審判委員會之意見對嚴重違反紀律的會員作出開除會籍的處分。
三、不變
四、不變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Juliana Maria Carvalho Cardoso
為公佈的目的,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存檔於本署202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6號。該修改章程文本如下:
第九條——每一個組織之成員均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且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Juliana Maria Carvalho Cardoso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foi depositada neste Cartório, em 7 de Janeiro de 2025, sob o n.º 1, a fls. 1 e seguintes do maço de documentos autenticados de constituição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e suas alterações, referente ao ano de 2025, a declaração, com termo de autenticação, de alteração parcial de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DOS ESCANÇÕES DE MACAU, em chinês, 澳門品酒師協會 e, em inglês MACAU SOMMELIER ASSOCIATION, com sede em Macau, na Rua dos Bombaxes n.º 95, One Oasis — Regent Park Tower, Bloco 6, 16 andar “E”, Coloane, com o seguinte teor:
1. 會址設於澳門路環紅棉路95號,金峰南岸-尚澄峰 (6區三座),16樓E。
2. […]。
本會主要宗旨如下:
a) 促進、維護、重視和推動品酒師及飲料專業人士專業水平的發展;
b) […];
c) […];
d) 通過宣傳優質酒類和其他酒精飲料的認識和消費,推動本地酒類行業的發展,注重服務質量、教育、酒類及飲料(酒精及非酒精)與本地及國際美食的結合,並直接作用於品酒師的專業培訓,以使成為增加國際酒類知識的主要載體;
e) 發揮作為酒店及餐飲業服務素質提升的有力推動中心,使澳門成為酒類及其他酒精及非酒精飲料領域的優秀區域中心;
f) […];
g) 支持澳門作為“創意美食之都”,與本地和國際廚師合作,展示飲料和食物的搭配藝術與獨特的菜餚和烹飪才華;及
h) 在大灣區推廣飲料教育及活動。
為實現上條所指之宗旨,應以教育及推廣活動為基礎,尤其是:
a) 定期舉辦培訓活動,以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大灣區品酒師的專業素質,持續完善本地酒業及飲料服務,並參加國際比賽;
b) 與其會員在世界各地的優質酒精飲料及其他飲料(酒精及非酒精)生產商及分銷商建立直接及定期聯繫;
c) […];
d) […];
e) […];
f) 定期編輯與酒類及飲料及對其會員屬重要的事宜的有關文本、專著、研究及其他文獻;
g) […];
h) […];
i) 與公共及私營實體,即餐飲業合作,制定戰略計劃案,使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為國際酒業英才中心及世界酒業及飲料(酒精-非酒精)的參考中心;及
j) […]。
1. […]。
2. 本會機關之成員,須在會員大會以不記名投票方式按名冊制度選出,任期為兩(2)年且可連任。
3. […]。
1. […]。
2. […]。
3. […]。
4. 理事會主席從其理事會成員中指定副主席、1名司庫和1名秘書。
5. […]。
6. […]。
7. […]。
8. 理事會主席及成員的任期為兩(2)年且可連任。
9. […]。
對本會行為的監察,由會員大會從創會會員或專業級別會員中選出的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及一名秘書組成的監事會負責,每屆任期為兩(2)年並可連任。
1. […]。
2. […]。
3. […]。
4. 本會各機關的每屆任期為兩(2)年。
5. […]。
1. 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會議得以遠距離資訊傳送方式舉行,但須在能夠識別與會者的情況下進行並且須要確保聲音或聲音及影像的同步性、真實性及通訊的安全性以及意思表示內容及參與者的記錄。
2. 根據本章程及法律的規定,透過遠距離資訊傳送方式參與會議視為有出席該會議。
本章程未列明之事宜概依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規範執行。
Está conforme.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10 de Janeiro de 2025. — O Notário Privado, Rui Sousa.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título de alteração de estatutos de fundação autenticado em 13 de Janeiro de 2025,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constituição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número 1/2025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2, uma fund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a cláusula dos estatutos alterada consta em anexo.
本基金會的存續不設限期,辦事處設在澳門新口岸皇朝區城市日大馬路278號澳門凱旋門酒店二十樓,為貫徹其宗旨,本基金會可在其認為有需要及適宜時,將辦事處遷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其他地方。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14 de Janeiro de 2025. — O Notário Privado, Nuno Simões.
Nos termos e para os efeitos do artigo décimo terceiro dos Estatutos, pela presente se convocam os Accionistas da “Companhia de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S.A.R.L.”, para reunirem em Assembleia Geral Ordinária no dia 19 de Fevereiro do corrente ano, pelas 12:30 horas, na sede social sita na Rua de Lagos, Edifício Telecentro, na ilha da Taipa, em Macau, em primeira convocatória, com a seguinte ordem de trabalhos:
1) Deliberar sobre a aprovação das contas anuais da Sociedade e do relatório do Conselho de Administração e parecer do Conselho Fiscal, relativos ao exercício findo em 31 de Dezembro de 2024;
2) Aplicação de resultados;
3) Eleição dos membros do Conselho Fiscal;
4) Outros assuntos de interesse para a Sociedade.
Os documentos relativos à ordem de trabalhos encontram-se à disposição dos Accionistas, para consulta, na sede social, em qualquer dia útil durante as horas normais de expediente.
Macau, 16 de Janeiro de 2025.
O Presidente da Mesa da Assembleia Geral, CITIC Teleco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representada por Poon Fuk Hei, Administrador-Delegado.
Nos termos e para os efeitos previstos no artigo 6.º, na alínea b) do n.º 1 do artigo 22.º, e no n.º 1 do artigo 25.º do Estatuto dos Notários Privados, aprovado pelo Decreto-Lei n.º 66/99/M, de 1 de Novembro, alterado e republicado pela Lei n.º 7/2016, faz-se público que os livros e documentos que pertenciam ao arquivo do Cartório do então notário privado Dr. PAULO RAMALHO GONÇALVES, por requerimento do signatário, deixaram de estar à sua guarda, e que foi designado o Ex.mo Notário do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para o substituir, com carácter de permanência, na prática de actos notariais que, por sua natureza ou por força da lei, só pudessem ser praticados pelo notário substituído, designadamente nos averbamentos e na emissão de certificados, certidões ou documentos análogos tendo-se procedido à entrega do respectivo arquivo em 23 de Abril de 2024.
Em consequência da designação a substituição é exercida no domicílio profissional do Ex.mo Notário Substituto,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na Rua do Campo, n.º 162, Edifício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3.º andar, Macau.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15 de Janeiro de 2025. — O Notário Privado, António Ribeiro Baguinho.
總經理 盧小力 |
財務部執行董事 黃鶯 |
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澳門分行試算表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分行行長 李明霞 |
資金財會部總經理 湯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