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關於修訂《<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及其附件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