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731(2024)號決議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