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7/2024

刊登日期:

2024.9.16

版數:

13408

  • 續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15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及委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 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 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 - 海關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六)項至(九)項的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任期一年:

    (一)助理海關關長葉華釗;

    (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尉東君;

    (三)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連興池;

    (四)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黃文傑。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