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24

刊登日期:

2024.8.21

版數:

12319

  • 續任工商業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6/2022號行政法規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相關類別 :
  • 中小企業援助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6/2022號行政法規《工商業發展基金》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工商業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一)梁仕仁,陳凱詩為其候補成員;

    (二)陳祖榮,李俊傑為其候補成員;

    (三)林凱健,米鵬為其候補成員;

    (四)羅鵲萍,財政局代表,周文雅為其候補成員。

    二、上數款所指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