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9/2024

刊登日期:

2024.5.8

版數:

7355-7356

  •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局一常設基金。
相關法規 :
  • 第2/2018號行政法規 - 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
  •  
    相關類別 :
  • 常設基金 - 個人資料保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在本財政年度有需要撥予個人資料保護局一項按照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而設立的常設基金,金額為$100,000.00(澳門元壹拾萬元);

    在該局的建議下,並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局一項金額為$100,000.00(澳門元壹拾萬元)的常設基金。該基金由以下成員組成之行政委員會負責管理:

    主席:楊崇蔚,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何永剛;

    委員:曾慶彬;

    候補委員:莫雯慧;

    候補委員:葉家輝。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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