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通過的關於利比亞局勢(對利比亞的制裁)的第2701(2023)號決議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譚少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