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0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2023

刊登日期:

2023.12.28

版數:

16150

  •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
相關法規 :
  •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 - 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文化發展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1號行政法規《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四款,以及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張建洪以兼職方式擔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為期一年,每月收取相當於公職薪俸表660點的報酬,並享有公職法律制度所指領導官職的福利。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20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2023

    刊登日期:

    2023.12.28

    版數:

    16150

    •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一名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 - 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文化發展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1號行政法規《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六條第四款,結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陳家耀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全職擔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20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2023

    刊登日期:

    2023.12.28

    版數:

    16150-16151

    •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監事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 - 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文化發展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1號行政法規《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文化發展基金監事會成員,為期一年:

    (一)唐曉晴,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財政局代表Rebeca Vong;

    (三)黃浩彪。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梁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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