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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7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4/201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續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歐陽湘,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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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葡文版本

第175/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林紹源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委任,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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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