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9/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2/2023

刊登日期:

2023.3.22

版數:

4440

  •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澳跨境巴士和出租車配額安排》。
相關法規 :
  • 第5/2023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澳跨境巴士和出租車配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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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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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23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澳跨境巴士和出租車配額安排》。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羅立文

    ———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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