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為晉升檢察院特級書記員而設的培訓課程所舉行的入學試,現公佈投考人最後評核名單:

合格投考人: 最後評核
1.º 陸家駒 14.40 a)
2.º 黃美英 14.40 b)
3.º 陳家樂 14.40  
4.º 陳佩蘭 14.30  
5.º 林雪雅 14.10  
6.º 鄭少雯 14.00  
7.º 張居敏 13.20  
8.º 陳健能 11.00  
9.º Angela Silveira de Souza 10.00  

a)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學歷較高。

b)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二)項的規定,在公職的年資較長。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三十條的規定,合格投考人按其在最後評核名單中的名次並按開考通告所定課程錄取名額獲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典試委員會提起聲明異議,另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任意上訴。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現公佈培訓課程開課日期、時間及報到地點,被接納入讀為晉升檢察院特級書記員而設的培訓課程的投考人必須按下列時間前往報到並正式上課:

日期: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

時間:下午五時三十分

報到地點: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83號檢察院大樓地面多功能室

(上述最後評核名單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經檢察長批示認可)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官 張國治

正選委員:檢察官 鄭泳賢

辦公室副主任 胡潔如

通 告

第4/CGP/2022號批示

根據第11/2019號檢察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修改經本人作出的第1/CGP/2020號轉授權批示的附表一所載的人員,並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二、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炳棠

———

附表一

關於第1/CGP/2020號批示第二點所指的領導、主管及職務主管

姓名 職務
卓倩芝 律政廳代廳長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22年10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 梁采怡


市 政 署

通 告

第02/VPN/2022號批示

本人行使第07/PCA/2021號批示賦予本人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本人作出的轉授權第01/VPN/2022號批示修改的第02/VPN/2021號批示附表II及IV所載有關設計處的主管人員。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志堅

———

附表II

關於第02/VPN/2021號批示第二款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 主管
設計處 黃必華*

*代任制度

附表IV

關於第02/VPN/2021號批示第四款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姓名 行為
設計處
黃必華*
簽署寄送土地工務局有關批准工程及准照的申請表。

*代任制度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前經濟局退休助理員湯漢銓之遺孀鄭慧賢,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高舒婷


財 政 局

公 告

公開拍賣

本局將以公開拍賣形式出售根據法例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屬公共實體報廢的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有關查看售賣物品、繳付保證金及公開拍賣當日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如下:

查看物品

1. 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

在財政局工作人員陪同下可於下表所載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查看相關出售的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

物品批號 存放地區 查看日期 時間(1) 地點(2)
VS01(部份)、VS02、VS03、VS04
MS01、MS02
L01
路氹區 2022年12月6日 上午十時 北安多功能政府大樓
(氹仔永福街)
VS01(部份)
L02
BL01
澳門區 2022年12月6日 下午三時 財政局富大倉庫
(澳門慕拉士大馬路富大工業大廈)

註:

(1)上述指定時間起計十五分鐘,即出發查看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逾時不候,亦不另作安排。查看物品的人士須自備交通工具前往各批物品的查看地點。

(2)有興趣的人士須於上述指定地點集合,以便前往存放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的地區。

拍賣當日不設查看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的環節,僅只透過電腦圖示展出。

2. 紀念幣

於拍賣當日可於現場查看,相關圖片亦同時透過電腦展出。

3. 物品清單可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於本局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dsf.gov.mo)。

繳付保證金

提交日期: 由公告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
提交金額: 伍仟澳門元
提交方式: ——以現金或支票存款,需先親臨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取存款憑單,並於指定的銀行機構繳付。
——銀行擔保應遵照售賣條件附件一的格式。

公開拍賣

日期: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時間: 上午九時(出席登記)
上午十時(公開拍賣)
地點: 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查詢售賣條件

相關售賣條件可到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閱,或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瀏覽本局網頁(網址:http://www.dsf.gov.mo

局長 容光亮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澳門元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財政儲備資產  553,757,428,497.54   其它負債  0.00
 

銀行結存 

261,196,769,640.63    
 

債券 

132,947,918,896.64    
 

外判投資 

157,851,435,184.37   財政儲備資本  562,980,615,167.47
 

其他投資 

1,761,304,775.90    

基本儲備 

185,130,784,650.00
     

超額儲備 

403,744,543,076.15
其他資產  9,223,186,669.93    

本期盈餘 

-25,894,712,558.68
     
     
總計  562,980,615,167.47   總計  562,980,615,167.47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行政管理委員會
陳守信
李可欣
黃立峰
劉杏娟
關美平 


治 安 警 察 局

公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所作之批示,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20/2022號行政法規《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施行細則》及第8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的相關規定,治安警察局將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開考,錄取得分最高的前三十名投考人修讀副警長晉升課程,以填補治安警察局基礎人員級別第一職階副警長職位三十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十月一號前地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三樓資源管理廳人力資源處,並上載於本局網頁內。報考應自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八個工作日內作出。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吳錦華警務總監


消 防 局

公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所作的批示,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20/2022號行政法規《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施行細則》,以及第8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的規定,消防局現以一般開考及晉升課程的方式進行晉升程序,以填補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人員級別中第一職階副消防區長十個空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接待及投訴中心,並上載於本局網頁內。利害關係人須自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八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消防局

局長 梁毓森消防總監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三十日告示

按治安警察局前第三職階一等警員梁榮利的配偶歐淑琼的要求,領取該已故人員的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假期津貼、聖誕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現通知所有自認為有權收取上述津貼及補償的人士,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作出申請,倘若在此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上述申請人的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監


體 育 局

公 告

第5/ID/2022號公開招標

「體育局轄下離島區設施的保安及售票服務」

1.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間體育局轄下離島區的下列體育設施的保安及售票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1 嘉模泳池
2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曲棍球場、戶外天地、游泳館、三人籃球場及羽毛球區
3 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4 澳大運動場(N9)
5 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6 網球學校
7 國際射擊中心
8 保齡球中心
9 路環小型賽車場
10 黑沙水上活動中心
11 竹灣水上活動中心
12 氹仔中央公園泳池
13 黑沙公園泳池
14 竹灣泳池

2. 投標人可於本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500.00)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1)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3.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時十五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各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4.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5.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6. 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向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澳門元伍拾捌萬圓正($580,000.00)作為臨時擔保。投標人可以現金、以抬頭為體育基金的本票、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交,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機構發出。

7.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8.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90)日內有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第6/ID/2022號公開招標

「體育局轄下澳門區設施的保安及售票服務」

1.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間體育局轄下澳門區的下列體育設施的保安及售票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1 得勝體育中心
2 巴坡沙體育中心
3 塔石體育館
4 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
5 南灣•雅文湖畔水上單車
6 澳門綜藝館
7 何東中葡小學綜合運動室
8 鮑思高體育中心
9 蓮峰體育中心
10 新花園泳池
11 孫中山泳池

2. 投標人可於本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500.00)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1)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3.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時十五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各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4.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5.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6. 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向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澳門元叁拾柒萬圓正($370,000.00)作為臨時擔保。投標人可以現金、以抬頭為體育基金的本票、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交,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機構發出。

7.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8.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90)日內有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衛 生 局

名 單

(考試編號:01/IC-PAF/NEFRO/2022)

根據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腎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宋悅 14.9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腎科顧問醫生 李超亮醫生

正選委員:腎科顧問醫生 張健醫生

腎科顧問醫生 廖永賢醫生

公 告

(開考編號:01321/04-TS)

茲公佈,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冷凍及空調設備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通 告

(考試編號:01/IC-PAF/Mint/2022)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張錦明醫生、沈業彪醫生投考內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內科顧問醫生 吳浩醫生

正選委員:內科顧問醫生 葉志達醫生

內科顧問醫生 李德明醫生

候補委員:內科主治醫生 余育璇醫生

內科主治醫生 葉家雄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

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

考試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及內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

茲公佈,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的發展,根據經第8/2013號法律及第1/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的規定,衛生局局長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批示,決定將透過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的批示所訂定的防控措施的施行期延長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茲公佈,為填補社會保障基金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公眾接待行政技術輔助範疇)四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社會保障基金定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十三日期間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約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公告欄。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公 共 建 設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公共建設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建築範疇)編制內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建築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建築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前)具有建築學或相類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三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及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300.00)的報考費。

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視乎以紙張或以電子方式報考,在報考時分別由公共部門或經電子報考服務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進行核實。

6.2.1 紙張方式

須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由投考人親身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到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公共建設局提交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支付報考費(只接受以現金支付)。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透過統一電子平台提供的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並自開考通告所定期間首日早上九時起至最後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提交;如最後一日為星期五,則須於該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提交,並支付報考費(可透過“政付通”線上支付平台進行電子支付)。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報考時,投考人須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工作經驗、職業補充培訓及專業資格等)副本。

7.2 如屬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一)項至(五)項所指任一情況的投考人,尚須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或能證明其職務狀況的證明的副本。

7.3 如投考人與公共部門有聯繫,而其個人檔案已存有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或證明職務狀況的文件,則無須提交該等文件,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4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以及第7.2點所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5 如投考人在報考時未提交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第7.2點所指文件,投考人須在投考人初步名單所定期間內補交,否則在投考人最後名單中除名。

7.6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7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8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7.1點a)、b)和c)項及第7.2點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須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8.1 甄選方法包括︰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8.2 缺席或放棄第8.1點a)項或b)項甄選方法,即被除名。

8.3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少於五十人,則全部合格的投考人進入甄選面試。

8.4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為五十人或以上,則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次序,排在首五十個名額的合格投考人可進入甄選面試,若在最後名額中出現多於一名得分相同的投考人,則所有得分相同的合格投考人均可進入甄選面試。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投考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不獲通知進入甄選面試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識——50%;

甄選面試——40%;

履歷分析——1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及考核的安排

投考人初步名單、投考人最後名單、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及最後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公共建設局並上載於公職開考網頁https://concurso-uni.safp.gov.mo/及公共建設局網頁http://www.dsop.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4.2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4.3 第13/2022號行政法規——《公共建設局的組織及運作》;

14.4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4.5 十月三日第9/83/M號法律——《建築障碍的消除》;

14.6 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

14.7 第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有關樓宇高度及地段可建造性之規劃》;

14.8 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14.9 經第5/2021號法律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

14.10 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規定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

14.11 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核准公共工程承攬合同之法律制度;

14.12 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經第38/2022號行政法規核准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14.13 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及經第39/2022號行政法規核准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

14.14 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及經第5/2014號行政法規核准之《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

14.15 第42/89/M號法令——關於在大廈建築時專為保留停泊車輛空間之強制性制度及設立——受豁免保留停車場面積建築商之特別繳款辦法;

14.16 建築物玻璃窗設計指引;

14.17 與建築範疇相關的專業知識。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投考人亦不得使用計算機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研究設計廳廳長 徐英華

正選委員:建築設計處處長 李華歡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仲茵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璟璇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麥頌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輕軌東線南段設計連建造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公共建設局查閱。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輕軌東線北段設計連建造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公共建設局查閱。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