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還能力案第CV2-21-0006-CFI號 | 第二民事庭 |
聲請人:邢越(Ieng Ut),男性,成年,中國籍,居住於澳門勞動節街寰宇天下。
被聲請人:胡福生(Wu Fok Sang),男性,成年,中國籍,最後為人所知悉的住所位於澳門筷子基嘉應花園第3座15樓Y室,現下落不明。
現公佈,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宣告上述被聲請人胡福生(Wu Fok Sang)處於無償還能力狀態,債權人提出清償債權要求之期間定為六十日,此期間自判決根據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布之日起計算。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梁小娟
首席書記員 張麗琳
按照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之批准,現就“2022年聖誕及2023年農曆新年燈飾設計、制作及佈置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人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市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提交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可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因提供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各組別臨時保證金金額如下:
組別一:澳門元肆萬捌仟圓正($48,000.00);
組別二:澳門元叁萬肆仟圓正($34,000.00);
組別三:澳門元叁萬捌仟圓正($38,000.00);
組別四:澳門元肆萬圓正($40,000.00);
組別五:澳門元肆萬圓正($40,000.00)。
是次公開招標之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六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公開解釋會。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茲公佈根據第7/2004號法律及現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建議、由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批示核准、本通告附件內所列的法院特級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大綱。
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教學委員會主席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1. 培訓課程大綱包括以下的科目,共210課時,分為:
1.1. 理論課及實踐課單元,旨在讓學員熟習擔任法院特級書記員職務所須的知識,共170課時;
1.2. 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考察,旨在向學員講授對擔任該職務有用的特定事務的現況,共20課時;
1.3. 研討會,旨在以補充科目的形式讓學員掌握其他有利於培訓的相關知識,共20課時。
2. 理論課及實踐課以科目單元形式進行,共170課時,包括以下科目及課時:
2.1. 民法知識(30課時):
2.2. 刑法知識 (22課時):
2.3. 行政法知識(8課時):
2.4. 勞動法知識(10課時):
2.5. 民事訴訟法(36課時):
2.6. 刑事訴訟法(24課時):
2.7. 勞動訴訟法(10課時):
2.8. 行政訴訟(10課時):
2.9.實用中文及葡文 (20課時):
3.1. 座談會及討論會以工作坊的形式進行,主要包括下列的課題及課時,共18小時
3.2. 課程還會安排2小時到懲教管理局轄下的路環監獄學習考察,或在第二部分上課期間進行與相關科目有關的學習考察。
4. 為有利於培訓的成效,培訓課程還包含下列作為補充課的研討會,共20課時:
5.1.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規定,出現下列情況的學員,將被取消修讀培訓課程的資格:
5.1.1. 三次連續或間斷的不合理缺勤;
5.1.2. 二十一次連續或間斷的合理缺勤。
5.2. 修讀培訓課程期間,未能出席整天或部分培訓,皆視為一次缺勤。
5.3. 將適用經適當調整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一般制度中的規定,以界定缺勤是否為合理缺勤。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車輛用品及組件。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食物。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至九月九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質量認證書——20%
c)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25%
d)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日常及清潔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辦公室及攝影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電油及輕柴油
a)價格——55%
b)去達油站的容易度——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0%
2)石油氣
a)價格——70%
b)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三年度所需之環保物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財政局局長 容光亮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22-D003
承擔預算部門 : 衛生局——部門預算
組織分類 : 70100100
獲判給實體 : 利華行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向衛生局供應醫院特殊用藥
總金額 : $94,595,084.30
核准日期 : 2022/05/04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22 | $78,829,237.00 |
2023 | $15,765,847.3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22-D004
承擔預算部門 : 衛生局——部門預算
組織分類 : 70100100
獲判給實體 : 科達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向衛生局供應醫院特殊用藥
總金額 : $161,308,560.00
核准日期 : 2022/05/04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22 | $134,423,800.00 |
2023 | $26,884,76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22-D005
承擔預算部門 : 衛生局——部門預算
組織分類 : 70100100
獲判給實體 : 康寧葯業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向衛生局供應醫院特殊用藥
總金額 : $113,347,882.70
核准日期 : 2022/05/04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22 | $94,456,569.00 |
2023 | $18,891,313.7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22-D002
承擔預算部門 : 環境保護局——部門預算
組織分類 : 22000100
獲判給實體 : 得寶國際——上海康恆合作經營
判給事項 : “飛灰存放區的加建及營運”
總金額 : $53,882,678.00
核准日期 : 2022/05/18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22 | $14,617,036.00 |
2023 | $28,290,458.00 |
2024 | $10,975,184.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22-D006
承擔預算部門 : 環境保護局——部門預算
組織分類 : 22000100
獲判給實體 : 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堆填區海泥出運」服務
總金額 : $36,880,000.00
核准日期 : 2022/05/18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22 | $14,000,000.00 |
2023 | $22,880,000.00 |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修改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20-P075-01
已公佈資料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21年第4期第二組
承擔預算部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PIDDA)
組織分類 : 60151000
獲判給實體 : 得寶國際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氹仔新海關總部大樓建造工程
總金額 : $650,000,000.00
核准日期 : 2022/05/25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21 | $123,500,000.00 |
2022 | $240,000,000.00 |
2023 | $286,500,000.00 |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澳門元 |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215,430,886,475.82 |
澳門幣負債 |
179,479,219,844.67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38,273,732,203.45 |
|||
銀行結存 |
161,107,062,098.31 |
特區政府存款 |
54,201,423,414.26 |
|||
海外債券 |
54,302,279,984.51 |
負債證明書 |
23,550,370,461.67 |
|||
外判投資 |
0.00 |
金融票據 |
57,182,800,695.10 |
|||
其他 |
21,544,393.00 |
其他 |
6,270,893,070.19 |
|||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
5,769,564,899.75 |
外幣負債 |
0.00 |
|||
輔幣 |
227,892,3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1,852,452.64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114,945.96 |
其他負債 |
834,582,277.60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142,400,104.77 |
|||||
外幣投資 |
5,391,449,095.98 |
暫記帳項 |
834,582,277.60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479,388,686.80 |
資本儲備 |
41,366,037,940.10 |
|||
資本滾存 |
35,447,517,947.57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0.00 |
|||||
一般儲備金 |
5,329,032,077.99 |
|||||
盈餘 |
589,487,914.54 |
|||||
資產總計 |
221,679,840,062.37 |
負債總計 |
221,679,840,062.37 |
|||
|
|
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1/GASPF/2022公開招標——供應及安裝於“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地庫一層多功能區、地面層接待處、一樓新聞中心及三樓辦公室之資訊科技及視聽影音系統公開招標,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最新情況及配合特區政府防控工作,故截止投標及公開開標日期有所更改。
有關公開招標截止投標日期原定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中午十二時正,公開開標日期原定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時正,基於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考慮,原定的截止投標和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將延期,待確定日期再另行公佈。
更改公開招標截止投標及公開開標日期的資訊,亦可登入本辦網頁(http://www.gaspf.gov.mo)查閱,如有意投標者從本辦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辦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如有查詢,請電郵至edoc@gfce.gov.mo。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莫苑梨
根據中級法院第647/2021號的司法上訴卷宗的合議庭裁判,裁定對司法裁判提起上訴勝訴,撤銷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第051/SS/2021號批示,關於對退休一等警員李傑林,編號151961科處撤職處分的決定。
根據十二月十三日第110/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訴訟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條的規定,退休一等警員李傑林,編號151961撤銷撤職處分對其科處之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吳錦華警務總監
為填補衛生局醫生職程第一職階普通科醫生編制內九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的三個職缺,經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1. 合格投考人:
名次 |
姓名 |
澳門居民 |
分 |
備註 |
1.º |
沈業彪 |
5172XXXX |
7.78 |
|
2.º |
李宗煜 |
1226XXXX |
7.13 |
|
3.º |
黃仲禧 |
5124XXXX |
6.87 |
|
4.º |
黃雁華 |
7404XXXX |
6.86 |
|
5.º |
梁錦恆 |
1236XXXX |
6.75 |
a) |
6.º |
吳雅雅 |
1412XXXX |
6.75 |
a) |
7.º |
黃彬彬 |
1397XXXX |
6.65 |
|
8.º |
林慧美 |
5183XXXX |
6.63 |
|
9.º |
林小婷 |
1385XXXX |
6.48 |
|
10.º |
柯曉國 |
5106XXXX |
6.46 |
|
11.º |
林瑋婷 |
5203XXXX |
6.42 |
|
12.º |
潘泳釗 |
1350XXXX |
6.41 |
|
13.º |
林志雄 |
1328XXXX |
6.40 |
|
14.º |
梁偉森 |
1236XXXX |
6.37 |
|
15.º |
黃子亮 |
5172XXXX |
6.35 |
|
16.º |
談慧珠 |
1220XXXX |
6.24 |
a) |
17.º |
羅譽中 |
5208XXXX |
6.24 |
a) |
18.º |
陳彩雯 |
5199XXXX |
6.23 |
|
19.º |
陳俊男 |
5158XXXX |
6.20 |
|
20.º |
區文斌 |
1231XXXX |
6.19 |
|
21.º |
黃仲瑜 |
5144XXXX |
6.18 |
|
22.º |
梁嘉敏 |
7394XXXX |
6.12 |
|
23.º |
何耀明 |
5176XXXX |
6.11 |
a) |
24.º |
李嘉嫦 |
1245XXXX |
6.11 |
a) |
25.º |
沈嘉寶 |
1247XXXX |
6.11 |
a) |
26.º |
何淑華 |
5200XXXX |
6.09 |
|
27.º |
梁文康 |
5147XXXX |
6.08 |
a) |
28.º |
郭錦榮 |
1235XXXX |
6.08 |
a) |
29.º |
容庭騫 |
1246XXXX |
5.96 |
|
30.º |
龍海恩 |
5203XXXX |
5.94 |
|
31.º |
林志銳 |
1359XXXX |
5.92 |
a) |
32.º |
黃艷霞 |
5212XXXX |
5.92 |
a) |
33.º |
楊淳翔 |
1585XXXX |
5.87 |
|
34.º |
陳燕霞 |
5165XXXX |
5.83 |
|
35.º |
蘇淑玲 |
1228XXXX |
5.82 |
a) |
36.º |
林恩承 |
1230XXXX |
5.82 |
a) |
37.º |
林銘豪 |
5093XXXX |
5.77 |
|
38.º |
劉卓雅 |
1259XXXX |
5.76 |
|
39.º |
吳嘉璐 |
1351XXXX |
5.75 |
|
40.º |
蘇婷珍 |
5177XXXX |
5.74 |
a) |
41.º |
楊佩兒 |
1244XXXX |
5.74 |
a) |
42.º |
黃志豪 |
1228XXXX |
5.65 |
|
43.º |
林慧君 |
1246XXXX |
5.60 |
a) |
44.º |
盧秀敏 |
5212XXXX |
5.60 |
a) |
45.º |
林柏樺 |
5181XXXX |
5.58 |
|
46.º |
黃志誠 |
1232XXXX |
5.57 |
|
47.º |
黃德強 |
1292XXXX |
5.56 |
|
48.º |
李韻詩 |
5112XXXX |
5.49 |
|
49.º |
黃俊賢 |
1528XXXX |
5.48 |
|
50.º |
梁淑平 |
1225XXXX |
5.44 |
|
51.º |
黎美欣 |
1245XXXX |
5.42 |
a) |
52.º |
聶柏藝 |
1391XXXX |
5.42 |
a) |
53.º |
楊懿恩 |
1250XXXX |
5.38 |
a) |
54.º |
林愛娟 |
1417XXXX |
5.38 |
a) |
55.º |
朱偉恆 |
5164XXXX |
5.37 |
|
56.º |
梁詩敏 |
1235XXXX |
5.34 |
|
57.º |
余富慧 |
1262XXXX |
5.32 |
|
58.º |
梁嘉誠 |
1251XXXX |
5.31 |
a) |
59.º |
梁嘉俊 |
5212XXXX |
5.31 |
a) |
60.º |
黃曉冰 |
1237XXXX |
5.29 |
|
61.º |
黃山雨 |
5209XXXX |
5.28 |
|
62.º |
郭泳龍 |
1542XXXX |
5.26 |
|
63.º |
盧心怡 |
1532XXXX |
5.24 |
|
64.º |
林榮根 |
1418XXXX |
5.20 |
a) |
65.º |
黃麗明 |
1242XXXX |
5.20 |
a) |
66.º |
馮永敖 |
1510XXXX |
5.19 |
|
67.º |
黃康 |
1249XXXX |
5.18 |
a) |
68.º |
蔡綺玲 |
1256XXXX |
5.18 |
a) |
69.º |
林綺航 |
1221XXXX |
5.13 |
|
70.º |
歐陽瑩 |
1255XXXX |
5.09 |
|
71.º |
陳雅芝 |
1365XXXX |
5.01 |
|
備註:
a)根據本開考通告第12點,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優先者依次為在與開考程序相關的職務範疇的實習醫生培訓的最後評核中,取得較高成績者;在與開考程序有關的職務範疇內,職級及職程中具較長年資者。採用前述所指準則後,如投考人得分仍然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處理。
2. 被淘汰的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澳門居民 |
備註 |
1 |
陳智豪 |
1219XXXX |
a) |
2 |
陳健業 |
5189XXXX |
a) |
3 |
蔡英樂 |
5152XXXX |
a) |
4 |
杜云 |
1519XXXX |
a) |
5 |
熊淑華 |
1218XXXX |
a) |
6 |
楊妙玲 |
1382XXXX |
a) |
7 |
容月敏 |
1232XXXX |
a) |
8 |
高寶君 |
1225XXXX |
a) |
9 |
鄺俊彥 |
1262XXXX |
a) |
10 |
林積均 |
1227XXXX |
a) |
11 |
林文達 |
5208XXXX |
a) |
12 |
林蜜蜜 |
1217XXXX |
a) |
13 |
林穎芝 |
5136XXXX |
a) |
14 |
劉志東 |
5191XXXX |
a) |
15 |
劉菲亞 |
1232XXXX |
a) |
16 |
李漢初 |
5120XXXX |
a) |
17 |
李鴻燊 |
1348XXXX |
a) |
18 |
李燕芬 |
5148XXXX |
a) |
19 |
李嘉麗 |
5130XXXX |
a) |
20 |
梁嘉康 |
5172XXXX |
a) |
21 |
梁嘉豪 |
5211XXXX |
c) |
22 |
陸耀輝 |
5198XXXX |
a) |
23 |
盧忠敏 |
5142XXXX |
a) |
24 |
寧湘妍 |
5164XXXX |
a) |
25 |
施丹妮 |
1446XXXX |
a) |
26 |
冼穎嵐 |
5184XXXX |
a) |
27 |
唐嘉傑 |
1219XXXX |
a) |
28 |
黃嘉慧 |
1233XXXX |
a) |
29 |
黃淑珍 |
1246XXXX |
b) |
備註:
被淘汰的原因:
a)缺席履歷討論;
b)違反《通告——履歷討論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考試須知第2點之規定;
c)違反《通告——履歷討論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考試須知第3點之規定。
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急症醫學主治醫生 曾潭飛
正選委員:家庭醫學主治醫生 吳少芬
急症醫學主治醫生 梅仲常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設計連建造新城A區A10地段公共房屋。
5. 施工地點:位於新城A區A10地段。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是。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
9. 施工期:最長總設計連施工期為1090(一千零九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2(二)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完成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最長工期為500(五百)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2:完成地面層樓板以上結構至天面結構封頂,最長工期為300(三百)工作天(由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完成日起計)。(由競投者訂定:須参照招標方案前序第7條及第8條之說明)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1,500.00(壹仟伍佰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15,680,000.00(壹仟伍佰陸拾捌萬元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二),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設計連建造新城A區A5地段公共房屋。
5. 施工地點: 位於新城A區A5地段。
6. 分段工程:否。
7. 草擬圖則:是。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
9. 施工期:最長總設計連施工期為1250(一千二百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2(二)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完成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最長工期為620(六百二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2:完成地面層樓板以上結構至天面結構封頂,最長工期為350(三百五十)工作天(由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完成日起計)。(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7條及第8條之說明)
10. 底價: 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1,500.00(壹仟伍佰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星期三), 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39,000,000.00(叁仟玖佰萬元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 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星期四),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設計連建造新城A區A6地段公共房屋。
5. 施工地點:位於新城A區A6地段。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是。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
9. 施工期:最長總設計連施工期為1150(一千一百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2(二)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完成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最長工期為510(五百一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2:完成地面層樓板以上結構至天面結構封頂,最長工期為300(三百)工作天(由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完成日起計)。(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7條及第8條之說明)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1,500.00(壹仟伍佰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24,860,000.00(貳仟肆佰捌拾陸萬元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二),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設計連建造新城A區A11地段公共房屋。
5. 施工地點:位於新城A區A11地段。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是。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
9. 施工期:最長總設計連施工期為1090(一千零九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2(二)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完成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最長工期為500(五百)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2:完成地面層樓板以上結構至天面結構封頂,最長工期為300(三百)工作天(由地庫結構至地面層結構樓板完成日起計)。(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7條及第8條之說明)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1,500.00(壹仟伍佰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12,680,000.00(壹仟貳佰陸拾捌萬元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星期四),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路氹蓮花路綜合性大樓建造工程——樁基礎」公開招標,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最新情況及配合特區政府防控工作,故截標及開標日期已更改。
有關截標日期由原定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正,更改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時正,公開開標日期由原定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時九時三十分,更改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