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股東
董事會謹提呈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零二一年的年度報告,包括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
本公司於2015年11月20日組織成立;主要所營事業為投資經營電召的士服務業務。有關電召的士業務於2017年4月1日正式營運,並於同年上線投入服務100部藍色特別的士,於2019年12月1日投入服務100部紅色特別的士,及於2021年7月前投入100部紅色特別的士,合共300部。
近兩年雖然受新冠疫情的持續衝擊,電召公司積極響應特區政府智慧交通、智慧出行的倡議,在過去的一年,公司全員團結拼搏,務實創新改革,嚴格按照公司部署的經營目標執行,夯實管理層職責,保證各項目標落實與制定,且職責清晰、有效協同,公司營運管理水平不斷進步與提高。同時,公司高度重度駕駛員及前線人員規范培訓工作,特別是針對安全駕駛、駕駛員行為規范等方面,制定了多項有效的經營措施。相信,未來在股東、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指導和幫助下,電召公司將一如既往切實履行公營事業的社會責任,致力為澳門市民及游客的安全出行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行政管理機關
黃共流先生——董事長
張志民先生——副董事長
甄佩嬋小姐——董事
陳倩影小姐——董事
張敬文先生——董事
獨任監事
梁金泉先生——核數師
秘書
李詠瑜小姐——秘書
承董事會命
王佩珅
總經理
「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賬目乃按照澳門第25/2005號行政法規核准之《財務報告準則》編製,並經「京澳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完畢。依本監事意見,該等賬目足以顯示該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真實和公允之財務狀況,以及結算至該日止年度的營業結果。
此外,該公司董事會的年度報告書已經適當披露公司的業務發展情況。
梁金泉核數師
獨任監事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致: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已按照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佈的「核數準則」和「核數實務準則」完成審核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
上述已審核的財務報表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及其他說明性附註。
隨附由管理階層編制的摘要財務報表是上述已審核財務報表的摘要內容,本核數師認為,摘要財務報表的內容,在所有重要方面,與已審核財務報表的內容一致。
為更全面瞭解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以及核數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財務報表應與已審核的財務報表以及獨立核數師報告一併參閱。
梁雁萍執業會計師合夥人京澳會計師事務所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澳門
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澳門
澳門幣 |
|
資產 |
|
非流動資產 |
|
不動產、廠場和設備 |
84,096,999 |
長期投資 |
3,500,000 |
87,596,999 |
|
流動資產 |
|
應收帳款和其他應收款 |
12,922,132 |
股東及聯號往來和貸款 |
---- |
預付款 |
1,558,821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
51,371,692 |
存出按金 |
302,057 |
66,154,702 |
|
資產總值 |
153,751,701 |
權益和負債 |
|
資本和公積 |
|
資本 |
18,150,000 |
資本公積 |
20,600,000 |
累積虧損 |
1,554,447 |
權益總額 |
40,304,447 |
負債 |
|
非流動資產 |
|
長期負債 |
39,832,956 |
流動負債 |
|
預收收益 |
90,144 |
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 |
31,210,958 |
股東及聯號往來和借款 |
3,330,400 |
長期負債之一年內應償還額 |
38,982,796 |
73,614,298 |
|
負債總額 |
113, 447,254 |
權益和負債總額 |
153,75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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