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茲證明:

壹——後附之影即本取自由申請人遞交予本人之文件,且與正本一式無訛,而該正本已交還申請人。

貳——本認證繕本共16頁,每頁均蓋上本署鋼印,並由本人編號及簡簽。

澳門聖安多尼兄弟會

章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兄弟會的性質)

澳門聖安多尼兄弟會,葡文名稱“Irmandade de Santo António de Lisboa(Macau)”,以下簡稱為“兄弟會”,為一個宗教組織,根據澳門教區主教(以下簡稱為“主教”)的指令而設立,根據本章程、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民事法律以及教會法一般規定,為著代表天主教教會履行以下宗旨。

第二條

(總部)

兄弟會總部設於澳門教區聖安多尼堂。

第三條

(宗旨)

1. 兄弟會的宗旨包括:

a)以教會名義向大眾推廣和教育基督教教義和崇拜;

b)組織神聖崇拜,特別供奉守護聖人聖安多尼;

c)幫助有需要的弟兄及參與慈善工作。

2. 兄弟會為一非牟利組織,所有收入用作上一款之用途。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入會條款)

1. 任何已接受天主教教會洗禮的人士,不論性別、國籍或種族,均可成為本兄弟會會員。

2. 以下人士不得成為會員:

a)曾公開否認天主教信仰之人士;

b)曾捨棄與教會及其牧師共融之人士;

c)曾被革出教會或被宣告革出教會之人士;

d)已加入任何企圖謀害教會之組織之人士;

e)具有惡劣道德和社會聲譽之人士;

f)不接納或不採用與天主教教會原則及規範信徒行為的準則之人士。

3. 不獲接納入會的人士可在獲悉或收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就決定向會員大會提出上訴。

第五條

(會員類別)

1. 會員類別包括:

a)一般會員——按上一條之規定入會;及

b)榮譽會員——為兄弟會的名譽作出傑出行為或提供尊尚服務的人士,經兄弟善會提名或由大多數(三分之二)出席會員通過,由會員大會頒佈。

2. 創立新會員類別及相關條款屬會員大會專有權限。

第六條

(權利)

1. 會員權利如下:

a)享有兄弟會和適用法律訂定的權利、特權和福利,以及《教會法》第306條所規範的特恩;

b)參與兄弟善會訂立的選舉;

c)推廣兄弟會的目標及按照相關法律參與兄弟會的機關;

d)具投票權和被投票權擔任兄弟會的職務;

e)在所參與的機關進行投票;

f)佩戴和穿著兄弟會的徽章或服裝;

g)會員大會頒佈的其他權利。

2. 上款d)項和e)項權利僅一般會員所享有。

第七條

(義務)

會員義務如下:

a)為兄弟會達至其目標作出貢獻;

b)除非有充分理由,須接納被選擔任或合法委任履行的職務;

c)致力擔任相關職務;

d)參與合法召開的大會和會議。

第八條

(開除及重新入會)

1. 經警告後仍重複不履行義務的會員,經兄弟善會審議將被開除會籍。

2. 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決絕擔任被選或被委任履行職務的會員亦將被開除會籍。

3. 被開除會籍的會員當再次符合入會條件時可重新入會。

4. 針對開除會籍的決定,可在獲悉或收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就決定向會員大會提出上訴。

第三章

兄弟會機關

第九條

(機關)

1. 兄弟會的機關包括:

a)會員大會;

b)兄弟善會;

c)監事會。

2. 各機關據位任期為三年,可連續連任兩次。據位人維持相關職務直至選出新據位人取代其職務,但不影響下一款的規定。

3. 在明顯無法取代據位人的情況下,會員大會可重新委任機關據位人在相關任期再擔任職務,但有關情況必須記錄在有關會議紀錄內。

4. 各機關人員數目應為單數。

5. 擔任兄弟會各機關任何職務不得收取報酬。

第十條

(空缺)

1. 倘任何機關出現空缺,會員大會有責任填補該空缺。

2. 兄弟善會則可自行填補空缺,但須在緊接的會員大會會議中追認。

第一節

會員大會

第十一條

(組成)

1.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可全面行使所有權利。

2. 會員大會主席團由一名主席和兩名秘書組成,如出現缺席,可由出席該會議的會員填補有關空缺。

第十二條

(職責)

會員大會職責包括:

a)訂立兄弟會的基本領導方針;

b)選舉兄弟會會員大會主席團及其他機關的成員;

c)審議及表決年度管理賬目;

d)對穩定財產基金以及特殊行政行為進行決議;

e)對修訂章程進行決議;

f)對兄弟會的消滅、合拼或分拆進行決議,並將相關建議書遞交澳門教區主教;

g)對加入同類社團、協會或聯會進行決議;

h)對兄弟善會和監事會成員的免除以及按照上述第十條的規定填補空缺進行決議;

i)創立會員類別及制定相關規章;

j)接收向其提出的上訴,並根據本章程的條款就上訴進行審議;及

k)對非明確屬其他機關職責的事項進行決議。

第十三條

(召集及運作)

1. 會員大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以普通郵寄或電郵方式,提前最少十天召集,召集書須列明會議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相關議程。

2.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平常會議,審議及表決資產負債及財務報告。會員大會可在主席團主席的倡議下,或按照兄弟善會或十名會員的要求,依照上一款的規定召開特別會議。

3. 選舉行為、修改章程以及對兄弟會消滅的決議必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會議進行。

第十四條

(選舉會)

1. 兄弟會機關選舉由會員大會主席團主席提前十五天召集進行,在兄弟會會址每三年進行一次,投票以不記名方式進行。

2. 選舉會由在澳的三分之二會員組成。

3. 然而,倘若到選舉日的時間不足法定人數,在原定時間過了三十分鐘後,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少,選舉繼續進行。

4. 宣佈選舉結果後,會員大會主席團主席須將選舉會議紀錄的鑑證本送交主教,以作確認。

5. 兄弟會機關的新成員在可行的情況下,於收到主教通知確認選舉結果後的首個工作日並在主教代表面前就職,由相關代表出席。

6. 經會員大會邀請,聖安多尼堂的主任司鐸可出席選舉。

第二節

兄弟善會

第十五條

(組成)

1. 兄弟善會由一名會長、一名秘書、一名司庫、一名事務長及三名委員組成。

2. 兄弟善會每月召開例會,以及在有需要或適當的情況下,由兄弟善會會長召集召開會議。

第十六條

(職責)

兄弟善會的職責如下:

a)按照章程收納新會員;

b)確保會員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

c)根據本章程的規定,對兄弟會的動產和不動產進行一般和特殊管理;

d)每年編制管理賬目報告,並向監事會提交以發表意見;

e)於每年首月月底前向會員大會提交上一年的賬目報告;

f)確保機關的組織和運作,機關可訂定自身的內部規章;

g)確保遵守規章及兄弟會機關的決議;

h)確保簿冊的紀錄符合章程的規定;

i)管理兄弟會的財政資產,將兄弟會持有的資金和基金進行低風險投資;

j)向主教提交賬目和狀況報告作年度評核;

k)接受遺產、繼承和捐贈;

l)提名名譽會員以及其他會員大會創立的會員類別;

m)執行或展開其他機關賦予的行為和活動。

第十七條

(會長的權限)

兄弟善會會長的權限如下:

a)召集和主持兄弟善會會議;

b)在兄弟會簿冊簡簽及簽名認證相關啟用書及終結書;

c)與兄弟善會另一名成員一同簽署付款委託書和徵收收入憑單;

d)開展一般賬目的草擬工作;

e)按照兄弟善會的決定,參與和領導兄弟會所有慶典;

f)安排會員在慶典中負責手持聖幕、十字架、聖經及兄弟會其他像章;

g)出席兄弟會開展的宗教活動或獲邀參與宗教活動時,使用會長權杖;

h)在法院內、外代表兄弟會,亦可將此權限授予兄弟善會其他成員;

i)在兄弟會聖像出遊中,站在主教緊後方。

第十八條

(秘書的權限)

兄弟善會秘書的權限如下:

a)撰寫會議紀錄;

b)保管兄弟會的簿冊;

c)在相關簿冊登記會員資料;

d)在兄弟善會會長缺席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代替會長;

e)進行聖像出遊時手持權杖及站在旗手旁邊;

f)進行聖像出遊時,如兄弟善會會長因故不能視事,秘書手持權杖站在主教身後。

第十九條

(司庫的權限)

兄弟善會司庫的權限如下:

a)收取兄弟會的收入及繳付經適當許可的費用,並在日記帳簿冊作相關記錄;

b)每月首星期向兄弟善會提交收入及支出賬目;

c)在聖像出遊中,司庫手持其權杖站在旗手後方。

第二十條

(事務長的權限)

事務長的權限如下:

a)聖像出遊時,監督確保兄弟會遵守有關次序,確保相關人士站在適當位置及手持所屬權杖;

b)在司庫因故不能視事時,代替其職務;

c)如司庫認為有需要,協助司庫收取屬兄弟會的款項,並為此作出任何所需行為;

d)監督兄弟會應擔任的所有工作,在其認為適當時為兄弟會的利益向會長提供建議。

第二十一條

(委員的權限)

兄弟善會委員的權限如下:

a)參與兄弟善會的決議;

b)協助兄弟善會執行職務,為兄弟善會會長、秘書和司庫提供所需協調。

第二十二條

(兄弟會賬目記錄簿冊)

為保存相關紀錄,兄弟會持有以下記錄簿冊:

a)資產記錄簿冊——用作記錄清冊及闡述動產和不動產;

b)會員註冊簿冊——用作記錄會員入會申請,按次序排列,需記錄入會日期、在會議紀錄出現的相關頁數,並在邊界留有注釋用作記錄因死亡、開除或重新入會的會籍變更資料;

c)會議紀錄簿冊——用作記錄各機關召開會議的決議;及

d)收入和支出日記帳簿冊——由司庫記錄兄弟會所有收入和支出。

第二十三條

(存檔)

有關保存應保管之文件,兄弟會須擁有自身的存檔室,將文件適當保存在安全和方便的位置。兄弟會的存檔室位於兄弟會總部,即聖安多尼堂內。

第三節

監事會

第二十四條

(組成)

監事會由一名監事長及兩名監事組成。

第二十五條

(職責)

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a)監督兄弟會資產的管理;

b)就財務報告給予書面意見;

c)確保遵守本章程的規定;

d)監督兄弟會的記錄和文件;

e)出席或由其中一名成員代表出席會員大會平常會議或其他獲邀出席的會議;

f)就所有由會員大會或兄弟善會提交作審議的事宜提供意見;

g)履行所有法律規定或公教信徒善會一般規定所指的職責。

第四章

第二十六條

(牧師)

1. 兄弟會的牧師為聖安多尼堂主任司鐸或其他經徵詢兄弟善會並由主教任命隸屬澳門教區的神父。

2. 如牧師非聖安多尼堂主任司鐸,在執行其牧民工作時,在相關職務中須維持緊密合作關係。

3. 牧師可出席兄弟善會會議,但不具投票權。

第五章

資產

第二十七條

(財產及財政制度)

1. 根據法律規定,兄弟會可添置、保存、監管和處置資產;

2. 資產管理由主教擔任最高監督,兄弟善會須每年提交賬目。

第二十八條

(資產的使用)

1. 年度收入須用作履行兄弟會宗旨中所指的義務。

2. 撥出特定金額用作貧苦會員患病時的醫療費用,或用作貧苦會員及其家屬的殮葬,金額由兄弟善會訂定。

第二十九條

(一般及特殊管理行為)

1. 兄弟善會對兄弟會的資產自由享有一般管理權。

2. 以下行為屬特殊管理行為,須由主教批准執行:

a)租賃不動產;

b)向機關成員或其家屬(到第四等親)轉讓或租賃不動產;

c)用作購買不動產的捐贈;

d)貸款,不論是否有擔保;

e)轉讓:

——贈予兄弟會的聖品;
——藝術或具歷史價值的珍貴物品;
——教堂內獲世人高度敬仰的聖像;
——任何宗教物品;
——下款所指的物品;

f)對任何穩定財產基金設定負擔,而有關價值超過主教所訂定的最低金額;

g)接受非自治虔信基金會,即以任何方式給予公共法人的資產,長期負擔超過五年,年收入用作舉行彌撒及履行其他教會事務,或為從事虔信、傳教、靈上或時間上的慈善目的;

h)接受帶有以上g)項類似負擔的其他遺產或捐贈;

i)價值高於澳門教區所規範的行政行為。

第三十條

(財產轉讓)

1. 轉讓及遺贈屬兄弟會註冊的動產或不動產須由會員會通過,並由主教以書面方式批准。

2. 出售低經濟價值的動產只需會員大會通過。

第三十一條

(贈予)

1. 除非明確表示相反,所有贈予兄弟會或代表兄弟會的任何會員之饋贈推定為贈予兄弟會。

2. 接受具負擔或條件的饋贈須獲主教批准。

3. 信徒為某目的作出的饋贈只能用作該目的。

4. 兄弟善會須適時通知信徒有關饋贈的去向以及所履行的條件和負擔。

第三十二條

(兄弟會的消滅及資產的歸屬)

1. 兄弟會可因以下原因消滅:

a)由會員大會為此原因召開的特別會議三分之二票數贊成決議通過,並由澳門教區主教頒佈指令;

b)基於多次違反本章程或對本章程的不作為,又或超過一百年沒有任何運作,澳門教區主教可頒佈指令消滅兄弟會。

2. 兄弟會消滅後,屬兄弟會的資產應轉移聖安多尼堂濟貧麵包慈善機構,如該機構已消滅或不存在,則由主教挑選機構作為受益實體。

第三十三條

(遵守虔誠意願)

兄弟會盡所有能力履行信徒的意願,合法地接受信徒在生前或死後捐贈或為虔信留下的財產,包括對財產的管理和投資(教會法第1300條),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訂立的法律文件。

第三十四條

(為慈善目的修改遺願)

澳門教區主教可修改信徒為虔信所作之最後遺願。

第三十五條

(提交賬目義務)

1. 兄弟會每年4月30日前向主教提交上一年的管理賬目報告。

2. 賬目會計必須包括該年所有收入及支出。

第三十六條

(進貢教區)

兄弟會在主教提出的請求下,以及為滿足教區的需要和宗旨,尤其為教區修院,按照兄弟會的收入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作出進貢。

第六章

簡稱和標誌

第三十七條

(簡稱及會徽)

兄弟會採用以下簡稱及會徽,並在文件及所有文書和映像通信使用。

第七章

最後及過渡條款

第三十八條

(籌備委員會及選舉)

1. 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選舉選出本章程所訂定的各機構之成員,有關選舉於註冊日計180日內舉行。籌備委員會應嚴格管理涉及兄弟會利益的所有事宜。

2. 籌備委員會於機關成員選出後自動解散。

3. 籌備委員會成員由以下會員組成:

a)高迪威 Frederico Eusébio Cordeiro(會長)

b)陳柏煒 Nuno Miguel Tavares Chan(秘書)

c)賴東尼 António Ferreira Lagariça(司庫)

d)羅若瑟 Jose Domingos Guerra(事務長)

e)高正華 Amâncio Goitia Murelaga(委員)

f)拿破崙 Napoleão da Fátima de Assis(委員)

g)賈祖 Josué Teixeira da Costa Garcia(委員)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飛文基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業績報告

公司長時間受到多方面的因素衝擊,除了港珠澳大橋開通後帶來的出行模式轉變,更因新冠肺炎疫情令海路口岸由二零二零年二月起關閉,導致客船服務全面暫停。 縱使公司已實施一系列嚴謹的成本控制措施,業績仍受嚴重影響。

踏入二零二二年,世界各地持續受到疫情的困擾,港澳恢復正常通關的時間以至將來復甦步伐充滿不確定性,唯公司會積極為區域旅遊的恢復作好準備。

公司董事 何超瓊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摘要財務報表之獨立審計報告

致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一般審計準則》審計了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上述已審計的財務報表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和解釋附註。

隨附由管理層編制的摘要財務報表是上述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摘要內容。我們認為,摘要財務報表的內容,在所有重要方面,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的內容一致。

為更全面了解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以及審計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財務報表應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獨立審計報告一併閱讀。

楊麗娟 – 執業會計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於澳門


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管理報告

二零二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海空交通大受影響,旅客疏落,公司於外港客運碼頭營運更為困難。雖然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因應疫情,豁免公司於營運外港客運碼頭每月之回報金,而公司亦肩負企業的社會責任,免除了外港客運碼頭所有分營商戶之每月使用費,以協助其渡過難關。同時就履行營運批給合同內商用空間管理、設施保養、清潔及禮賓等服務而產生之支出,公司於外港客運碼頭營運上所錄得之虧損與去年相若。預期外港客運碼頭之營運於二零二二年仍充滿挑戰,營運情況有待港澳海上航線恢復後將逐漸得到改善。

公司董事 何超瓊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監事會意見書

鑒於監事會已分析及審閱董事會所提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報告書及各項目文件,監事會認為財務報告恰當地披露了所有有關之賬目資料及公司財政狀況。因此,監事會認為該等文件可遞交股東會通過。

監事會

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


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業績報告

公司長時間受到多方面的因素衝擊,除了港珠澳大橋開通後帶來的出行模式轉變,更因新冠肺炎疫情令海路口岸由二零二零年二月起關閉,導致客船服務全面暫停。縱使公司已實施一系列嚴謹的成本控制措施,業績仍受嚴重影響。

踏入二零二二年,世界各地持續受到疫情的困擾,港澳恢復正常通關的時間以至將來復甦步伐充滿不確定性,唯公司會積極為區域旅遊的恢復作好準備。

公司董事 何超瓊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摘要財務報表之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 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我們已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布的《一般審計準則》審核了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財務報表,並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

我們認為,摘要財務報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均與上述經審核的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該公司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財政狀況,摘要財務報表應與上述經審核財務報表一併參閱。

何美華
執業會計師
何美華會計師事務所

澳門,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CSI集團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摘要財務報表之獨立審計報告

致CSI集團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頒布之《一般審計準則》審計了CSI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上述已審計的財務報表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和解釋附註。

隨附由管理層編制的摘要財務報表是上述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撮要內容,我們認為,摘要財務報表的內容,在所有重要方面,與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內容一致。

為更全面了解CSI集團有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以及審計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財務報表應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獨立審計報告一併閱讀。

張少東執業會計師
張少東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

二零二一年CSI集團有限公司

業務管理報告

CSI集團扎根澳門近20年,業務橫跨公共事業、公共工程、房地產發展、室內設計、娛樂製作、演唱會主辦及策劃、市場活動策劃及紅酒業務等多個領域。

自公司於二零一七年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氹仔客運碼頭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並於二零二零年六月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氹仔客運碼頭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附加合同,在氹仔客運碼頭從事商用空間的管理及經營服務,履行碼頭商用空間管理的責任和義務。

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繼續肆虐全球,各地出入境防疫政策不斷變化,尤其珠三角地區的海上客運航班因此恢復不穩,港澳航線至今仍然中斷。CSI集團將繼續積極地配合特區政府防疫指引,協助特區政府構建澳門氹仔客運碼頭作為澳門航運出入境的重要防線,保障澳門社會和確保碼頭員工人身安全及健康。

澳門特區政府公佈二零二一年使用氹仔客運碼頭出入澳門的訪客總數較二零二零年下降48.6%,CSI集團於氹仔客運碼頭的商用空間經營亦因碼頭航班的中斷以及使用碼頭使用人數大幅減少而受到嚴重影響。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對CSI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及現金流量帶來嚴重影響,累計虧損已達16,006,062澳門元。此等全球緊急衛生事件為時多久及嚴重程度以及相關的影響仍未能確定。鑒於該等狀況變化不定,公司未來將持續受到重大風險。惟由於未知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何時會完結,或碼頭航線何時才能完全恢復,故現時無法作出合理評估。

董事主席 鄭志錦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


資產負債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澳門元

管理報告

本公司持續專營賽馬活動,該運作乃根據與澳門特區政府簽訂的賽馬專營批給合同之規定及條款運作。該專營批給合同始於一九七八年,其現時的專營期已於期後被修訂及獲延續至二零四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已按照與澳門特區政府簽訂的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的附錄合同,完成馬匹游泳池、馬房及賽事大樓一至五樓之翻新工程、更換電算機工程及改良跑道工程。

過去一年,疫情繼續在世界各國肆虐。然而,在澳門特區政府推出各種應對措施後,疫情在本地相對得到控制;本公司預計營運將隨著旅遊業的反彈而復甦。於未來一年,本公司將繼續引入高質素馬匹,逐步提升馬匹數量以使本地賽事更具吸引力;同時積極與澳門特區政府配合,為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出一分力。

董事局主席

梁安琪

公司秘書兼董事

江陽

監察委員會報告

致各股東:

遵照澳門法律的規定及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章程規定,監察委員會已綜合各成員之意見,提交二零二一年度管理經營下之報告、結算及賬目,現在由董事局向各股東呈交。

本會確定所述會計賬目一切屬實,並依據本公司之檔案及會計票據結算。

在一切運作正常下,本會建議:

1. 接受提交之報告、結算及賬目;及

2. 對董事局在二零二一年之英明領導下,投支持及感謝之一票。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監察委員會:

主席 吳士元

委員 李綺琪

委員 崔世昌會計師事務所代表 莫子銘


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於2021年12月31日

澳門幣

非流動資產

專營項目相關資產

58,199,025

專營項目相關資產的在建工程

183,534,498

於合營公司的投資

-

遞延所得稅資產

13,324,689

應收合營公司貸款

5,600,000

260,658,212

流動資產

存貨

3,100,890

應收及其他應收款

121,889,893

現金及銀行存款

4,382,334

129,373,117

流動負債

應付及其他應付款

70,230,385

應付員工長期獎勵金

11,798,699

應付股利——一年內到期部分

10,269,550

所得稅備用金

26,037

92,324,671

流動資產淨值

37,048,446

非流動負債

應付員工離職福利金

82,210,352

應付股利——一年以上到期部分

92,425,945

174,636,297

資產淨值

123,070,361

股本及儲備

股本

100,000,000

公積

25,000,000

累計虧損

(1,929,639)

權益

123,070,361

董事會報告書摘要

各位股東:

遵循本澳現行法律及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章程的規定,將2021年經營年度業務報告及賬目,提交各位審議及表決。2021年,董事會遵照股東大會的指示,進行各方面工作,謹報告如下:

一、積極履行澳門特區政府與澳巴簽署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公證合同。執行新巴士合同1年以來,澳巴在鞏固上年成果的同時圍繞“防控疫情、優化服務、強化安全和提升管理”的工作方向努力前進,按照新合同條款致力全方位提升巴士服務質素,滿足乘客出行需求,提高乘客滿意度。

二、2021年經營特區政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佔全澳公共巴士線路超過六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日均載客量對比疫情前減少約20%。

三、在澳門特區政府交通事務局的指導及各方支持和幫助下,有序推進新能源車輛購置工作,2021年至2023年將新購473台新能源巴士。截止2021年底已率先引進首批200台增程式電動巴士,是澳門首家大規模引進增程式新能源巴士的企業,為澳門推動綠色公交建設注入強勁力量。

四、持續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積極應用安全生產領域的科技創新成果,即將在全線新車配置車載智慧安全管理設備,通過引入科技創新技術,提升安全管理水準。

五、堅守防疫常態化,全力配合澳門特區政府防疫政策,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如車輛及設施設備的清潔消毒、員工健康管理和監測等;積極呼籲員工接種新冠疫苗,共築免疫屏障,全力保障巴士服務平穩運行。

六、2021年度有效嚴控成本,但由於新冠疫情的持續影響,經營情況仍受到較大影響,以致本年度經營結果為虧損澳門幣1,929,639元。

董事會謹向所有直接或間接支持澳巴的人仕深表謝意,更感謝全體員工們的努力。展望2022年,澳巴將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及巴士服務工作,不斷提升巴士服務水平,致力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巴士服務。

董事會代表 :梁美玲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摘要財務報表之獨立審計報告

致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一般審計準則》審計了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上述已審計的財務報表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和解釋附註。

隨附由管理層編製的摘要財務報表是上述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撮要內容,我們認為,摘要財務報表的內容,在所有重要方面,與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內容一致。

為更全面了解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以及審計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財務報表應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獨立審計報告一併閱讀。

楊麗娟——執業會計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澳門幣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

吳志誠

李志文

管理報告

感謝澳門特區政府對本公司之長期支持及協助!

“白鴿票”是本澳歷史最悠久及別具特色之傳統中式彩票,一直堅持「取諸社會、用諸社會」之企業精神,積極配合政府各項防疫防護措施,為廣大客戶提供安心舒適之環境,同時全力配合政府「振經濟、穩就業、保民生」之施政方針,為澳門推動「旅遊+」及長遠發展作出努力及貢獻!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

吳志誠

李志文

獨任監事意見書

本獨任監事已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分析及審查該年度公司之財務報告及賬目,而公司管理層亦按要求提供了所需相關說明。本獨任監事認為該財務報告恰當地披露了所有有關之賬目資料及公司財政狀況。

據此,本獨任監事建議股東批准下列文件:

1. 公司二零二一年度之財務報告;及

2. 董事會年度報告。

獨任監事
何美華
執業會計師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董事會報告書摘要

二零二一年度

二零二一年,「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門有線」)繼續以「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經營收費電視服務。

由於本澳及鄰近地區疫情反覆,2021年訪澳旅客大幅下跌,以旅客為主客源的酒店市場持續低迷,嚴重影響澳門有線的主要營運收入。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澳門有線不斷突破自我,與社會各界攜手並肩迎難而上,尋求新的機遇。積極深化與內地廣播電視機構的合作,引進更豐富的電視節目及創新電視服務新模式。融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加強與區內媒體的交流聯動,推動琴澳傳媒業界融合。並全力創建大灣區的影視合作交流平台及製作基地,發揮澳門作為中葡文化交流的中流砥柱作用。

澳門有線期望新一年疫情形勢漸有好轉,為本地經濟注入新動力。

董事會
主席:林潤垣

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於澳門

摘要財務報表之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 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會計師事務所已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之«核數準則»和«核數實務準則»審核了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獨立核數報告。

我們已將董事會為公佈而編製之財務報表摘要與審核之財務報表作出比較。

我們認為,該財務報表摘要,在所有重要方面,與審核之財務報表是一致的。

鮑文輝會計師事務所
由Manuel Basilio代表

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於澳門

監事會報告書摘要

鑒於監事會已分析及審閱董事會所提交之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報告書及各項目文件,本會認為財務報告可適當地反映公司之活動及其財產狀況,因此監事會認為該等文件可遞交股東會通過。

監事會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


二零二一年董事會報告書

致:各位股東

在2021年,全球繼續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澳門各行各業經濟活動不振。特別在2021年下半年兩次擾攘本土的新冠病例,更大大打擊旅客及本地市民出行。2021年整體客量較2020年上升 15%,但相對2019年則減少超過5%,財政補貼收入較2020年減少7%。過去一年,我司投入大量資源做好每轉消毒,每晚澈底消毒工作,保障車廂安全衛生,加上油價較2020年升幅超過4%及 新車的投入,在收入減少,成本上升的困境下,2021年錄得583萬餘澳門元虧損(2020年為盈餘3,395萬餘)。

展望2022年,新冠疫情對本澳影響仍然嚴峻,加上旅客不前,經濟復甦未敢樂觀。雖此,我司仍堅持車廂消毒工作,保障衛生出行。我司亦會繼續加強車長培訓,加強車輛保修工作,並著 手數碼系統建設及加強營運監控,提升行車安全預警能力。 2022年我司將購置不少于160台適合澳門營運環境的增程電動巴士,加強環保服務,提升公交服務水平。

董事局主席 廖僖芸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澳門

外部核數師意見書之概要

致:公司全體股東

本核數師已根據澳門核數準則審核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在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

依本核數師意見,隨附基於上述財務報表編制的帳項概要與上述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該公司於年度間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帳項概要應與相關的經審計年度財務報表一併參閱。

澳門註冊核數公司 天職澳門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