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鑑於刊登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0/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附件的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乙方——陳亨德……”
應改為:“……乙方——陳享德……”。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羅立文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