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2/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22

刊登日期:

2022.3.2

版數:

3872-3873

  •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相關法規 :
  • 第2/2018號行政法規 - 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
  • 第54/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更改勞工事務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2/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在本財政年度有需要撥予勞工事務局一項按照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而設立的常設基金,金額為$449,820.00(澳門元肆拾肆萬玖仟捌佰貳拾元);

    在該局的建議下,並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項金額為$449,820.00(澳門元肆拾肆萬玖仟捌佰貳拾元)的常設基金。該基金由以下成員組成之行政委員會負責管理:

    主席:局長黃志雄,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行政財政處處長陳毅豐(自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潘曉輝,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特級技術輔導員曾震宇代任。

    * 請查閱:第54/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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