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22

刊登日期:

2022.1.19

版數:

407-408

  • 續任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17/2010號行政法規 - 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教育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7/2010號行政法規《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第三條第一款(三)項、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郭曉明為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任期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止。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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