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及第8/2019號行政法規《設立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的修改。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一、公司住所設於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號澳門廣場7樓。
二、〔……〕
一、〔……〕
二、執行委員會由董事會成員組成,該等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及解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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