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2.1

版數:

1864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財政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Waterleau Macau Limitada簽署轉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該公司的股的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51/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Waterleau Macau Limitada簽署轉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該公司的股的合同。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私營機構 :
  • WATERLEAU MACAU LIMITADA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0/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1/202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Waterleau Macau Limitada簽署轉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該公司的股的合同。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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