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26/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562(2021)號決議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以及根據決議各正式文本翻譯而成的葡文譯本。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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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第2562(2021)號決議的中文正式文本


第2562(2021)號決議的英文正式文本


第2562(2021)號決議的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