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透過第35/2021號行政命令在青茂口岸設立一個可每天二十四小時運作的出入境事務站;
基於此,海關關長行使現行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四款賦予的職權,並按照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二)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1. 在青茂口岸設立「青茂口岸澳門海關站」以作為進行對外貿易的陸上關口;
2. 青茂口岸澳門海關站隸屬於澳門關檢處,行使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職權;
3. 青茂口岸澳門海關站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起可每天二十四小時運作;
4. 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於海關
關長 黃文忠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 梁采怡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會議議決取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條公共街道名稱為“美上校里”,街道編號1232,屬花地瑪堂區。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文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茲公佈,前澳門郵電司退休半熟練工人盧德生之遺孀洪詠君,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茲公佈,治安警察局退休一等警員李生之遺孀鄧式儀,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茲公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子及通訊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原定的考試地點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十九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將更改為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七樓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更改後的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查閱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局長 戴建業
茲公佈,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公共財政管理範疇)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及配合特區政府防控工作,原定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的知識考試(筆試),現更改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高美士街澳門理工學院明德樓(星光書店——理工分店旁)。
重新公佈的准考人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告示板。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財政局網頁(http://www.dsf.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公共關係範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至十七日為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的統計暨普查局。
參加甄選面試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ID/2021號公開招標——體育局管轄離島區游泳池的管理及救生服務」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查閱或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查閱。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兒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缺,經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姓名 |
分 |
陳瑜 |
6.53 |
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兒科主任醫生 黃鳳欣
正選委員:兒科主任醫生 呂健文
兒科顧問醫生 區曦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廚師職務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簡俊文醫生投考耳鼻喉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耳鼻喉科顧問醫生 白琪文醫生
正選委員:耳鼻喉科顧問醫生 岑雲鵬醫生
耳鼻喉科顧問醫生 陳新野醫生
候補委員:耳鼻喉科顧問醫生 莫天石醫生
耳鼻喉科主治醫生 王先忠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及十二日。
考試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及耳鼻喉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9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1. 招標實體:社會工作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路環石排灣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會及衛生服務大樓三樓。
4. 承攬工程目的:在施工地點進行裝修工程。
5. 最長施工期:210天(日曆天)。
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天,由公開開標會議日期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肆拾叁萬元($430,000.00),以現金存款、按現行法律規定的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以社會工作局總部會計及出納組發出之憑單為準)。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份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會議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6號社會工作局總部,行政及人力資源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會議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區華利街10-24號新寶大廈一樓社會工作局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會議。
14.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引致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交標截止日期、公開開標會議日期及時間將相應地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
15. 查閱公開招標投標案卷及取得其副本之地點、日期、時間及費用: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6號社會工作局總部,行政及人力資源處。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公開招標交標截止日期及時間止。
時間:上述地點的辦公時間內。
費用:澳門元壹仟元($1,000.00),於社會工作局總部行政及人力資源處取得公開招標投標案卷電子檔副本光碟。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本承攬工程將判予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投標書時,本承攬工程將判予造價較低的投標人。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至交標截止日期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西墳馬路6號社會工作局總部,行政及人力資源處,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韓衛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社會工作範疇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共四個職缺:編制內兩個職缺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兩個職缺,以及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原定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現重新公佈新的知識考試(筆試)日期定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日)上午十時舉行,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飛喇士街(筷子基南街)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二座一樓D社會重返廳。
參加知識考試(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告示板。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ias.gov.mo)和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韓衛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提供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提供服務的期間為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五樓,5001室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講解會後進行。
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柒拾肆萬壹仟元正(澳門元741,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五樓,5001室舉行。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
澳門大學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之授權的第十七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能源處代處長譚婉鈴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批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三)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四)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五、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澳門大學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能源處代處長譚婉鈴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15,000.00(澳門元壹萬伍仟圓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項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批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五、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澳門大學
校園管理及發展總監 黎明佳
經遴選委員會推薦並在澳門大學校長之建議下,校董會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十六)項及第三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舉行的第一次校董會特別會議議決,委任徐建博士為澳門大學副校長,任期五年,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起。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於澳門大學
校董會主席 林金城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授權決議第一款(四)項的規定,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常設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決議如下:
一、澳門旅遊學院開辦授予學士後文憑課程的學費如下:
(一)於正常修讀期限內:
學生所屬國家或地區 |
每年學費(澳門元) |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54,600.00 |
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 |
65,100.00 |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75,600.00 |
(二)未能於正常修讀期限內完成課程需延長修讀之期間:
學生所屬國家或地區 |
每一學分的學費(澳門元) |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600.00 |
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 |
3,100.00 |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3,600.00 |
二、澳門旅遊學院開辦授予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費如下:
(一)於正常修讀期限內:
學生所屬國家或地區 |
每年學費(澳門元) |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46,800.00 |
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 |
55,800.00 |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64,800.00 |
(二)未能於正常修讀期限內完成課程需延長修讀之期間:
學生所屬國家或地區 |
每一學分的學費(澳門元) |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600.00 |
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 |
3,100.00 |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3,600.00 |
三、修讀“境外視學”科目的學費按視學的目的地而定,但金額以澳門元50,000為限,且有關費用已包括該科目之學費。
四、澳門旅遊學院開辦授予哲學博士學位課程的學費如下:
(一)於正常修讀期限內:
學生所屬國家或地區 |
每年學費(澳門元) |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8,800.00 |
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 |
34,560.00 |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40,320.00 |
(二)未能於正常修讀期限內完成課程需延長修讀之期間:
學生所屬國家或地區 |
每一學分的學費(澳門元) |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400.00 |
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 |
2,880.00 |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3,360.00 |
五、學生如獲得學分豁免或於正常修讀期內提早完成課程,亦須繳交課程的全額學費。
六、每名學生需要繳付課程正常修讀期之學費,未能在正常修讀期內完成課程的學生每學期須繳付已公佈的延讀學費,即當學生在正常課程修讀期後再註冊時,除了必須支付的科目學費外,還須支付每學期註冊的延讀學費。
七、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生效,適用於2022/2023學年起入讀澳門旅遊學院的學生。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旅遊學院
校董會常設委員會代主席 呂耀東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海事人員一缺,現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並於本局及公職開考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五個工作日內作出。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氣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茲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的投考人:
名次 |
准考人編號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最後成績 |
1.º |
9 |
潘知行 |
1279XXXX |
78.50 |
2.º |
3 |
李天朗 |
1232XXXX |
75.50 |
3.º |
5 |
梁嘉盈 |
1254XXXX |
60.95 |
4.º |
8 |
潘家俊 |
1251XXXX |
58.25 |
5.º |
2 |
關紫慧 |
1259XXXX |
57.80 |
6.º |
11 |
黃麗霞 |
5149XXXX |
57.45 |
7.º |
6 |
李穎怡 |
1240XXXX |
56.45 |
被除名的投考人:
准考人編號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備註 |
7 |
魏智航 |
1215XXXX |
(a) |
備註:
(a)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鄧耀民
正選委員:航空氣象中心主任 陳政豪
首席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 唐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