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21

刊登日期:

2021.8.4

版數:

11706

  • 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主席及其代任人,以及續任及委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其代任人。
相關法規 :
  • 第12/2013號行政法規 - 青年創業援助計劃。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2013號行政法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第八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成員:

    (一)主席——陳漢生;代任人——陳子慧;

    (二)委員——盧俊宇;代任人——王淑欣;

    (三)委員——李居仁;

    (四)委員——何凱玲;

    (五)委員——龐川;代任人——梁勇。

    二、委任下列人士為委員會成員:

    (一)委員——林家偉;代任人——魏立新;

    (二)委員——梁倩文;代任人——劉佐春。

    三、委任下列人士為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

    (一)黃嘉豪,委員李居仁的代任人;

    (二)黃詩琳,委員何凱玲的代任人。

    四、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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