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0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9/2021

刊登日期:

2021.7.21

版數:

10549

  • 續任一名及委任一名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條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羅崇雯為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任期遵照有關章程規定。

    二、委任馬錦強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以代替José Manuel de Oliveira Rodrigues,任期遵照有關章程規定。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