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8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5/2021

刊登日期:

2021.6.23

版數:

9512

  • 續任兩名澳門基金會監事會委員。
被廢止 :
  • 第11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主席及多名成員。
  •  
    相關法規 :
  • 第12/2001號行政法規 - 核准澳門基金會章程。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8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2/2001號行政法規核准、第4/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7/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全文,後經第7/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澳門基金會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陸永根及劉永年為澳門基金會監事會委員。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8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5/2021

    刊登日期:

    2021.6.23

    版數:

    9512

    • 續任一名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
    被廢止 :
  • 第11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
  •  
    相關法規 :
  • 第12/2001號行政法規 - 核准澳門基金會章程。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8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2/2001號行政法規核准、第4/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7/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全文,後經第7/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澳門基金會章程》第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劉潤輝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