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通 告

為晉升法院特級書記員而設的培訓課程

入學試開考通告

按照終審法院院長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14/2009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4號法律、經第37/2020號行政法規及第5/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公佈以限制性開考方式,錄取二十五名法院司法文員,以參加法院特級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

1.0. 報考期限及有效期

開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本次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0. 報考條件

2.1. 報考人

凡符合根據第7/2004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的法院司法文員,均可報考。

2.2. 應遞交的文件

(1)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3)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格式四);

(4)職業補充培訓的證明文件副本;

(5)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須載明曾擔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職級年資、公職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評核、職業培訓。

如在報名表格上明確聲明上述(1)、(2)、(4)及(5)項文件已存入個人檔案內,則免除遞交該等文件。

3.0. 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報名表(格式三),在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澳門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力資源處。

4.0. 職務內容

法院特級書記員主要從事第7/2004號法律第八條所指的工作。

5.0. 薪俸

法院特級書記員第一職階之薪俸點為第7/2004號法律附件之薪俸表之表一“法院司法文員職程”之第四職等所載的525點。

6.0. 甄選辦法

晉升法院特級書記員職級,須通過專設的培訓課程,其大綱載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6.1. 進入培訓課程的甄選

甄選參加課程是透過知識筆試為之,成績將採取0至20分的評分制,得分低於10分的應考人即被淘汰。

6.1.1. 知識筆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其附件;

(2)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

(3)經第26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4/2019號法律重新公佈的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

(4)第4/2019號法律及第9/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0/1999號法律《司法官通則》;

(5)第35/2004號行政法規《初級法院法庭的設立及轉換》;

(6)經第14/2009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4號法律《司法輔助人員通則》;

(7)經第37/2020號行政法規及第5/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

(8)經第39/201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組織和運作》;

(9)經九月二十七日第48/99/M號法令、第13/2017號法律及第14/2017號法律修改的八月三日第39/99/M號法令核准的《民法典》;

(10)經第9/1999號法律、第9/2004號法律及第4/2019號法律修改的十月八日第55/99/M號法令核准的《民事訴訟法典》;

(11)經第3/2006號法律及第11/2009號法律部份廢止,第6/2001號法律、第3/2006號法律、第6/2008號法律、第2/2016號法律及第8/2017號法律修改的十一月十四日第58/95/M號法令核准的《刑法典》;

(12)經第35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及第4/2019號法律修改的九月二日第48/96/M號法令核准的《刑事訴訟法典》;

(13)經十二月十三日第110/99/M號法令部份廢止的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4)經第19/2019號法律部份廢止,第4/2019號法律修改的十二月十三日第110/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訴訟法典》;

(15)經第7/2008號法律及第4/2019號法律修改的第9/2003號法律《勞動訴訟法典》;

(16)經第9/1999號法律及第4/2000號法律修改的十月二十五日第62/99/M號法令核准的《公證法典》;

(17)經第9/1999號法律修改的九月二十日第46/99/M號法令核准的《物業登記法典》;

(18)經第13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

(19)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20)經第13/2012號法律部份廢止、第9/2013號法律及第4/2019號法律修改的十月二十五日第63/99/M號法令核准的《法院訴訟費用制度》;

(21)經第4/2011號法律及第24/2020號法律部份廢止,第21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並經第18/2001號法律、第4/2009號法律、第4/2011號法律及第15/2012號法律修改的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核准的《印花稅章程》;

(22)經二月二十三日第6/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2/97/M號法令《法院及檢察院辦事處組織架構》;

(23)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24)經第12/2015號法律及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25)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26)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27)第2/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重新公佈的《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

(28)第12/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

(29)第2/2007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

(30)第13/2012號法律《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

(31)經第2/2007號法律部份廢止及第9/1999號法律修改的十月二十五日第65/99/M號法令《核准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之教育制度及社會保護制度》;

(32)第3/2002號法律《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

(33)第1/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的安排》;

(34)第13/2005號行政長官公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

6.1.2. 投考人在進行知識筆試時,可參考上述法例。

6.2. 通過入學試的應考人,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名次。

7.0.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司法輔助人員通則》、《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和《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等法律規範。

8.0.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初級法院法官 陳志榮

正選委員:終審法院代書記長 曾豔芬

初級法院代書記長 蘇約翰

候補委員:中級法院代書記長 蘇昭榆

初級法院代助理書記長 李曉暉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玉蓮

———

按照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終審法院院長的批示,並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佈此通告,旨在展開分配任用完成刊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為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合格學員,以填補第一審法院辦事處編制內出現的空缺,具體安排如下:

1. 空缺數目:

5個。

2. 分配任用準則:

分配任用先後次序以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為之。

3. 申請方法、期限及地點:

自本通告公佈之翌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辦公時間內,所有合格學員可親身到澳門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索取任用申請書,並於上述期限內親身將已填妥的申請書交回相同地點。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玉蓮


新 聞 局

公 告

第2/2021號公開招標

《MACAO》英文雜誌製作服務

招標標的:

為每年出版6期的《MACAO》英文雜誌印刷版及電子版全面提供採編、版面設計、短片視頻製作、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流動裝置應用程式管理和維護之服務(雙月刊)。

判給實體: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服務期限:

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為期三年。

服務價格:

每年的總價格上限為一百九十五萬澳門元正($1,950,000.00)。

招標卷宗之查閱及複印本之取得價格:

——自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十五樓新聞局查閱招標卷宗。
——每份複印本價格為壹佰澳門元($100.00),或透過新聞局網頁(http://www.gcs.gov.mo)免費下載。招標卷宗相關修訂及新信息亦將上載該網頁。

遞交標書之日期、時限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前。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十五樓新聞局行政財政處。

臨時保證金:

金額:臨時保證金的金額為投標價的百分之二(2%)。

提交方式:銀行本票或銀行擔保。

——銀行本票方式:抬頭須為「公庫司庫」。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二。

投標者資格:

投標者必須開始營業,並且在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之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局及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本招標標的所指服務之開業註冊及商業登記。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十五樓新聞局多功能會議室。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投標書的有效期:

投標書自開標之日起計90日內有效,並可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規定予以延長。

判給標準及其所佔比重:

a)價金——15%;

b)服務內容建議——50%;

c)團隊人員組成——15%;

d)經驗和突出表現——20%。

備註:

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新聞局停止辦公,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則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同一時間。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露


市 政 署

公 告

第005/DGF/2021號公開招標

為市政署於2022至2023年度提供辦公室設備

按照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為市政署於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年度提供辦公室設備”而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下午五時正。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萬伍仟圓正($15,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市政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因提供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是次公開競投之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6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6樓市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公開解釋會。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林紹源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已故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陳世傑之遺孀霍群英及兒子陳曉賢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通 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茲公佈本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機械及材料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旨在通過對擔任機械及材料範疇二等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開考時已存在的職缺和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任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之前需經六個月的試用期。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六級別43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職務內容

參與科技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政策落實的相關工作;根據機械及材料範疇理論及專業知識,對促進科技產業轉化及應用的項目和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支援特區科技企業孵化、培育及引進的相關工作;參與區域性科技合作和交流,協助重大科技項目的落實;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屆滿前具有機械、材料或同類範疇的學士學位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本人或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至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至c)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在其個人檔案已存有,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該事實。

7.3 第7.1點a)至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至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專用格式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該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7.1點a)至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相關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限屆滿前,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上述a)項或b)項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4.2. 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4.3. 第45/2020號行政法規——《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14.4. 經第5/2012號法律重新公佈的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核准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14.5. 經第11/2001號法律修改的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14.6.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14.7. 《二○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14.8. 機械及材料相關的理論及研究方面的專業知識;

14.9. 半導體物理、能源材料、機器設計、機器人、載具及智能製造相關的專業知識;

14.10. 社會時事常識;

14.11. 撰寫與職務內容相關的建議書、報告書、專業技術意見書等文件。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和發展規劃的文本(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戴建業

正選委員: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處長 陳祖榮

澳門大學副教授 羅健豪

候補委員: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廳長 謝永強(當陳祖榮正選委員缺席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作出替補)

澳門大學副教授 邵懷宇(當羅健豪正選委員缺席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作出替補)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局長 戴建業

———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茲公佈本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子及通訊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旨在通過對擔任電子及通訊範疇二等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開考時已存在的職缺和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任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之前需經六個月的試用期。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六級別43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職務內容

參與科技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政策落實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子及通訊範疇理論及專業知識,對促進科技產業轉化及應用的項目和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支援特區科技企業孵化、培育及引進的相關工作;參與區域性科技合作和交流,協助重大科技項目的落實;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屆滿前具有電子、通訊或同類範疇的學士學位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本人或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至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至c)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在其個人檔案已存有,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該事實。

7.3 第7.1點a)至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至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專用格式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該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7.1點a)至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相關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限屆滿前,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上述a)項或b)項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4.2. 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4.3. 第45/2020號行政法規──《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14.4. 經第5/2012號法律重新公佈的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核准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14.5. 經第11/2001號法律修改的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14.6.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14.7. 《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14.8. 電子及通訊相關的理論及研究方面的專業知識;

14.9. 微電子、半導體制程的相關知識及應用;

14.10. 通信原理及無線網絡和通信系統的相關知識及應用;

14.11. 社會時事常識;

14.12. 撰寫與職務內容相關的建議書、報告書、專業技術意見書等文件。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和發展規劃的文本(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局長 戴建業

正選委員:廳長 謝永強

處長 陳祖榮

候補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思敏

二等高級技術員 翁年輝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告 示

地租

茲特公告,澳門財稅廳收納處將開徵二零二一年關於以租賃方式批出土地之地租,自願繳納期為本年五月份。

此外,根據第27/2020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二零二一年地稅或地租金額不足澳門元壹佰元($100.00)者,概不徵收。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地稅

茲特公告,澳門財稅廳收納處將開徵二零二一年關於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土地之地稅,自願繳納期為本年五月份。

此外,根據第27/2020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二零二一年地稅或地租金額不足澳門元壹佰元($100.00)者,概不徵收。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旅 遊 局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公佈,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現就“第1/CON/DAGRH/2021號公開招標——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2022至2023年的保安看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旅遊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服務目的: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2022至2023年的保安看守服務。

4. 服務提供期: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 投標書有效期:投標書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標儀式日起計,並可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續期。

6. 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的金額為澳門元594,792.00(澳門元伍拾玖萬肆仟柒佰玖拾貳元整)。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1)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遞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或2)通過銀行擔保的方式遞交。

7. 確定保證金:確定保證金金額相當於判給總價格的百分之四(4%)。

8. 查閱及取得卷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櫃檯查閱《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以及索取有關副本,亦可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下載。

9. 解釋會之地點、日期及時間:投標人可以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10時30分,出席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五樓旅遊局演講廳舉行本次公開招標的解釋會。

10. 遞交投標書之地點、日期及時限:投標人須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下午5時30分截標日期前,在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送交或以具收件回執之掛號郵政方式郵寄至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

11. 開標儀式之地點、日期及時間: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上午10時00分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五樓旅遊局演講廳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投標人的法定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2. 延期: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解釋會日期、遞交投標書之期限、開標日期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13.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比重:

標準 所佔比重
投標價 50%
提供保安看守服務的經驗 25%
投標人在提供保安看守服務方面的專業質量認證 5%
管理人員及保安員的工作經驗 20%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名 單

為執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澳門金融管理局公佈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金融管理局體育會 2/8/2021 $ 10,645.80 資助2020年活動經費
總額 $ 10,645.80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陳守信

委員:李可欣


存 款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二零二零年度報告書

目 錄

1. 2020年度活動報告

2. 2020年度管理帳目

3. 監察委員會的意見

存款保障基金

二零二零年度報告書

1. 2020年度活動報告

存款保障制度(“存保制度”)按照七月九日第9/2012號法律(“《存保法律》”)及十月八日第23/2012號行政法規的規定提供存款保障,每名存款人於每一參加機構的補償上限為50萬澳門元。所有獲許可在澳門經營的銀行及郵政儲金局均須加入存保制度,成為參加機構。存保制度的行政及運作由存款保障基金(“存保基金”)負責,澳門金融管理局則負責向存保基金提供技術和行政輔助。

存保基金按照《存保法律》的規定,每年定期要求參加機構提交受保障存款資訊,並依此計徵應繳納的年度供款,以及檢視存保制度的保障水平。年內,存保基金如期向全體參加機構徵收年度供款,並繼續按既定的政策對其財務資源進行審慎管理;另一方面,根據從參加機構收集的受保障存款資訊,在現行的50萬澳門元的補償限額下,截至2020年10月底的存戶覆蓋比率為93.3%,符合有關國際組織提倡的相關建議,反映存保制度為存款人提供了適足的保障。

存保基金一直致力提升公眾對存保制度的認知,伴隨着資訊科技的發展,儲值支付工具的應用日漸普及,鑒於儲值支付工具內的儲值款並不屬於存款,不受到存保制度的保障,存保基金於2020年9月向所有參加機構發函,要求參加機構向客戶做好相關的信息披露。

展望未來,存保基金將繼續履行其法定職責,為存款人提供適足的保障,有效地發揮其金融安全網的功能,切實維護澳門特區金融體系的穩健發展。

2. 2020年度管理帳目

根據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第5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存保基金採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而存保基金2020年度的收益與費用預算則透過第22/2019號法律而獲核准。

就第9/2012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由參與機構向存保基金繳納的年度供款,並按照十一月十八日第34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頒布的0.05%供款比率及1萬澳門元之最低供款額,其有關年度供款總金額合共為8,326萬澳門元,已於2020年1月底透過清償帳戶進行結算。

存保基金於2020年度的主要經濟活動僅限於利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3年5月發放之1.5億澳門元的初始撥款以及上述由參與機構繳納的年度供款進行適當的投放以及支付其日常運作的固有開支(主要包括宣傳及推廣費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度累計盈餘錄得89,573,230.91澳門元,全數將撥予存保基金“59 -累計損益”帳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保基金的財政狀況概述於下表。

表1. 損益計算表

(仟澳門元計)
  2020 2019
收入 89,984 90,849
年度供款 83,263 79,274
存款利息 6,721 11,575
開支 411 87
第三者服務 94 86
財務資產價值變動準備金 28 1
返還 289 -
本期盈餘淨值 89,573 90,762

表2. 資產負債表

(仟澳門元計)
  2020 2019
資產 679,419 589,820
銀行結存 1 679,193 588,765
應收收益1 226 1,055
負債 63 37
調整帳 63 37
資產淨值 679,356 589,783
存款保障基金結餘 679,356 589,783
累計盈餘 589,783 499,021
本期盈餘 89,573 90,762
———
附註:1結餘包括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規定所設立的預期信用損失準備金額。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於澳門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陳守信

委員:李可欣

黃立峰

黃善文

劉杏娟

存款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關於2020年度

活動報告及管理帳目的意見

根據第24/2012號行政法規(存款保障基金)第二十六條,以及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存款保障基金(簡稱存保基金)於2012年10月7日正式成立。另外,根據第24/2012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的規定,存保基金為具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法人。

在2020年財政年度期間,監察委員會對存保基金開展的業務管理工作進行監察,有關的監察工作主要是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送交的年度帳目和存保基金行政管理委會員應要求給予的合作而進行的。

經分析2020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表的帳目資料後,得出以下結論:

• 在存保基金的資產中,銀行結存項目(679,193,458.17澳門元)幾乎佔項目的整體(佔99.97%),至於餘下金額(225,972.64澳門元)為銀行存款應收利息;及

• 負債為調整帳(63,020.00澳門元),因此,資產淨值(679,356,410.81澳門元)是來自累計盈餘(589,783,179.90澳門元)以及年度盈餘89,573,230.91澳門元的總和,年度盈餘即總收入(89,984,671.22澳門元)和總開支(411,440.31澳門元)的差額。

從存保基金2020年度活動報告可見,存保基金過去展開的活動是以推廣存款保障制度為主要目標,監察委員會認為這是合適的。

基於以上所述,存保基金監察委員會行使經第24/2012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四項賦予的職權,於2021年3月19日舉行的會議上發表以下意見:

a)存保基金能適當及如期地提交帳目資料和所需的解釋說明;

b)認同上述資料能清楚闡明存款保障基金的資產及財務狀況;及

c)鑒於存保基金2020年度的活動報告及管理帳目與現實相符,故對此發表贊同意見。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於澳門

主席:歐安利

委員:林品莊

郭忠漢


會 計 師 專 業 委 員 會

名 單

根據第20/2020號法律《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第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內獲發出、被中止、結束中止和被註銷執業准照的執業會計師名單:

准照編號 姓名 職業住所 備註
P0400 鄧思琪 澳門氹仔布拉干薩街488號濠景花園32座5樓D座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0844 陸丹青 澳門南灣大馬路763號聯邦大廈6樓D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0878 葉家明 大炮台斜巷5號新暉閣9樓D座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0967 曹志強 澳門高士德大馬路高士德商業中心4樓A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1011 陳玉梨 澳門路環石排灣居雅一街居雅大廈第5座24樓AV室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1012 何芷君 澳門新馬路39號21樓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1013 葉芷敏 澳門荷蘭園正街113-113D號荷蘭花園大廈4樓A座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1014 蕭巧怡 澳門勞動節大馬路廣福安花園第六座三樓AP-Q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1015 歐天翔 澳門勞動節大馬路御景灣第5座28樓E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P1016 歐陽啟冲 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23號中國銀行大廈32樓 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獲發出執業准照

根據第20/2020號法律《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第九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茲公佈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內新登錄、被中止、結束中止及註銷登錄的可提供會計、稅務及其他相關服務的會計師名單:

登錄編號 姓名 職業住所 備註
T0311 麥蓮歡 澳門帶水圍7號地下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註銷登錄
T0515 林漢華 澳門文第士街37號文苑大廈9樓E座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註銷登錄
T0400 鄧思琪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號澳門廣場19樓H-N座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註銷登錄
T0844 陸丹青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號聯邦大廈6樓D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註銷登錄
T0878 葉家明 澳門賣草地圍10號琼華大廈三樓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註銷登錄
T0967 曹志強 澳門沙梨頭大馬路華寶商業中心15樓G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註銷登錄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於會計師專業委員會

會計師專業委員會主席:容光亮


司 法 警 察 局

通 告

茲公佈,司法警察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取錄及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二十八缺,有關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本局定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星期六)及五月九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在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三樓司法警察學校舉行心理測驗。

參加心理測驗的准考人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准考人亦可透過設置於本局大樓及路氹分局地下的“資訊亭”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第10/2021/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無線電通訊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本局網頁內查閱倘有之最新資料。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163,000.00(澳門元壹拾陸萬叁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技術特徵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第11/2021/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消防拯救裝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本局網頁內查閱倘有之最新資料。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22,000.00(澳門元貳萬貳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技術特徵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教 育 及 青 年 發 展 局

公 告

為填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www.dsedj.gov.mo)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

——學科領域:地理——一缺(職位編號:DS08/2020*)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職程:

——葡文範疇——五缺(職位編號:DP05/2020*)
——音樂範疇——一缺(職位編號:DP06/2020*)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幼兒)職程:

——葡文範疇——四缺(職位編號:DI01/2020*)

*教學語文為葡文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老柏生


衛 生 局

名 單

根據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按照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整形外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侯祖均 17.5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整形外科主任醫生 彭蓬光醫生

正選委員:整形外科顧問醫生 José Manuel Barreto Duarte Esteves醫生

整形外科主治醫生 Manuel Tiago Branquinho Fialho Bento醫生

———

根據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按照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家庭醫學專科最後評核考試已完成,並根據同一法令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而計算的專科培訓的最後評分成績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談光濠 15.5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全科主治醫生 林果醫生

正選委員:全科主治醫生 黃子秉醫生

全科主治醫生 王燕醫生

———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20/01/2021 $1,850,550.00 康復中心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1,850,550.00 康復中心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1,850,550.00 康復中心三月份資助。
16/03/2021 $42,870.00 2020年第四季度工人醫療所「性病/愛滋病防治合作計劃」資助。
16/03/2021 $4,780.00 2020年第四季度愛滋病快速測試的資助。
17/03/2021 $8,55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一月份資助。
同善堂 21/01/2021 $2,982,042.17 門診服務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2,982,042.17 門診服務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2,982,042.17 門診服務三月份資助。
16/03/2021 $308,535.84 2020年度職工醫療保險資助。
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 21/01/2021 $229,235.00 宣傳及推動無煙健康生活第一季度資助。
17/03/2021 $33,000.00 資助該會舉行健康推廣活動(2020年)。
澳門仁慈堂 21/01/2021 $33,390.00 澳門仁慈堂屬下安老院提供醫療服務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33,390.00 澳門仁慈堂屬下安老院提供醫療服務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33,390.00 澳門仁慈堂屬下安老院提供醫療服務三月份資助。
澳門明愛 21/01/2021 $102,201.95 澳門明愛屬下院舍提供醫療服務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102,201.95 澳門明愛屬下院舍提供醫療服務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102,201.95 澳門明愛屬下院舍提供醫療服務三月份資助。
澳門青鳥外展協會 21/01/2021 $78,010.42 外展服務計劃和性病檢測服務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78,010.42 外展服務計劃和性病檢測服務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78,010.42 外展服務計劃和性病檢測服務三月份資助。
16/03/2021 $21,375.00 2020年愛滋病預防推廣宣傳品製作的資助。
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 21/01/2021 $362,329.50 病人護送服務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362,329.50 病人護送服務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362,329.50 病人護送服務三月份資助。
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 21/01/2021 $63,887.50 愛滋病防控服務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63,887.50 愛滋病防控服務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63,887.50 愛滋病防控服務三月份資助。
澳門街坊福利會 21/01/2021 $225,225.00 中醫門診服務第一季度資助。
澳門關懷愛滋協會 21/01/2021 $49,366.08 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一月份資助。
11/02/2021 $49,366.08 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二月份資助。
11/03/2021 $49,366.08 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三月份資助。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01/03/2021 $16,000.00 2019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澳門戒毒康復協會 01/03/2021 $29,693.08 2019年愛滋病教育資助計劃。
民眾建澳聯盟 16/03/2021 $2,180.00 2020年第四季度愛滋病快速測試的資助。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16/03/2021 $8,940.00 2019-2020年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16/03/2021 $320.00 2020年第四季度愛滋病快速測試的資助。
17/03/2021 $225.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一月份資助。
澳門正能量協進會 16/03/2020 $50,830.33 2020年12月份澳門健康資訊網絡平台的資助。
23/03/2021 $18,869.54 澳門健康資訊網絡平台一月份資助。
澳門母乳及育兒推廣協會 16/03/2021 $6,536.30 2019-2020年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16/03/2021 $10,000.00 2019-2020年健康城巿活動資助計劃。
17/03/2021 $68,400.00 子宮頸癌篩查服務一月份資助。
17/03/2021 $21,608.00 心理治療服務一月份資助。
17/03/2021 $81,120.00 2020年12月份心理衛生宣傳教育資助。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16/03/2021 $15,600.00 2020年十二月份心理治療服務資助。
17/03/2021 $15,688.00 心理治療服務一月份資助。
17/03/2021 $136,356.00 牙溝封閉服務一月份資助。
17/03/2021 $83,028.00 牙周潔治服務一月份資助。
澳門聾人協會 17/03/2021 $20,400.00 2020年第四季度輔導服務資助。
鏡湖醫院慈善會 22/03/2021 $109,760.00 子宮頸癌篩查一月份的化驗費。
101名澳門居民 18/01/2021 $42,715.00 資助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津貼。
1名澳門居民 01/02/2021 $110.00 資助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津貼。
139名澳門居民 18/02/2021 $60,940.00 資助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津貼。
114名澳門居民 17/03/2021 $45,240.00 資助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津貼。
66名志願者 22/02/2021 $979,975.00 2020年十二月份參與關閘口岸抗疫工作的志願者津貼。
33名志願者 02/02/2021 $503,287.50 2020年十二月份參與港珠澳口岸抗疫工作的志願者津貼。
42名志願者 02/02/2021 $571,500.00 2020年十二月份參與橫琴口岸抗疫工作的志願者津貼。
2名志願者 24/02/2021 $800.00 2020年十二月份參與關閘口岸抗疫工作的志願者津貼(差額)。
第八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7名學員 05/03/2021 $70,000.0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2020年十一月和十二份的課程津貼。
第八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41名學員 05/03/2021 $354,664.0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一月份的課程津貼。
第九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66名學員 05/03/2021 $656,299.5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一月的課程津貼。
第九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67名學員 29/03/2021 $669,999.20 參加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二月的課程津貼。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羅奕龍

公 告

(開考編號:04819/04-T)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醫用設備工程範疇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八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開考編號:A10/FAR/2021)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高級顧問藥劑師四缺,現根據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

2021年度《專科護理領域的同等學歷》考試通告已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經第2/CEHE/2019號決議修改的第1/CEHE/2011號決議第十二條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開考編號:A09/FAR/2021)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高級藥劑師十三缺,經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通 告

第12/SS/2021號批示

鑑於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第10/SS/2021號衛生局局長批示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九條的規定,予以更正並重新公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

第10/SS/2021號批示

一、按照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本人作出如下授權:

(一)將本人本身的權限授予技術協調室主任郭秋莎、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呂綺玲、捐血中心主任許萍、人力資源廳廳長陳志堅、財務管理廳廳長伍成昌、組織暨電腦廳廳長梁基雄、設施暨設備廳廳長甘永康、醫院行政廳廳長吳國良以及藥物事務廳廳長蔡炳祥,以作出下列行為:

(1)批准屬下人員享受年假及就缺勤的解釋作出決定;

(2)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3)簽署組成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函件和文書。

(二)將本人本身的權限授予領導層助理職務的護士陳穎茜,以作出下列行為:

(1)批准屬下人員享受年假及就缺勤的解釋作出決定;

(2)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二、本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呂綺玲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起至本批示生效期間,以及其餘獲授權人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起至本批示生效期間,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社會工作局社會工作範疇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共四個職缺:編制內兩個職缺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兩個職缺,以及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社會工作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告示板(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a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韓衛


澳 門 大 學

公 告

(公開招標編號:PT/011/2021)

“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G016課室建造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大學。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G016課室。

4. 承攬工程目的:為承攬澳門大學——N23科研大樓G016課室建造工程。

5. 最長總施工期:105日曆天,工期較短為佳。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曆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壹拾壹萬捌仟捌佰元正(澳門元118,800.00),以現金、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或銀行/保險擔保書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講解會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

日期及時間: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三時三十分正。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三十分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

日期及時間: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規定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

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止,可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於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仟伍佰元正(澳門元1,5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16. 評標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施工期(施工期最短是項評分最高):10%
——工作計劃(工作進度表及施工方案):10%
——是項工程的人員架構、經驗及資歷:10%
——競投者工程經驗:10%
——價格(價格最低是項評分最高):60%

總分數:100%

17. 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由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海事人員兩缺,經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正張貼在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澳門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的營運及保養”服務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點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投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查閱。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開考編號:TSEC-001-DSPA/2021)

茲公佈,為填補環境保護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三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環境保護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公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pa.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房 屋 局

公 告

[17/2021]

1. 招標實體:房屋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招標名稱:為快富樓更換平安鐘系統。

4. 招標目的:為本局轄下社屋——快富樓更換平安鐘系統。

5. 施工期:施工期為不可超過100工作天(為計算本項目施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按照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的公眾假日不視為工作天,以及訂貨、安裝及測試等工作均包含在施工期內)。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投標人條件:

7.1 投標人須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已登記及其業務範圍全部或部分為弱電/電腦/軟件/資訊科技/機電系統的安裝/維修/保養的公司;或業務範圍全部或部分為弱電/電腦/軟件/資訊科技/機電系統的安裝/維修/保養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不接納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競投。

7.2 禁止任何可擾亂正常競爭條件之行為或協議,基於該等行為或協議而遞交之投標書及候選要求,均不獲接納。尤其當兩份或多於兩份遞交之投標書出現相同的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相關標書均不獲接納。

8. 索取投標案卷 :

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青洲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電子檔光碟,每份價格$500.00(澳門元伍佰元正)或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免費下載。

9. 臨時擔保:$60,000.00(澳門元陸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方式提供。

10.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方式提供。

11. 底價:不設底價。

12. 現場考察:

集合地點:澳門筷子基街快富樓B座住宅大堂外集合。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青洲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青洲鴨涌馬路158號青葱大廈地下H。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第十三點被順延、又或上述公開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5. 判給標準﹕

15.1 本招標以價低者得為判給之標準。

15.2 倘出現多於一個投標人提供相同之最低價金時,則提出相同最低價金的投標人或投標人的獲授權人須即場參與15分鐘的現場競價,並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之相關規定進行口頭出價,並以新價金為判給之標準。

16. 其他事項:有關投標申請之細節及注意事項等,詳列於招標案卷內,而是次招標之最新訊息亦會於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公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起止點周邊路網建造工程——口岸人工島連接線」公共工程承攬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建設發展辦公室。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建造連接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港珠澳大橋口岸人工島及新城填海區A區的行車天橋,以及周邊道路重整。

5. 施工地點:港珠澳大橋口岸人工島、新城填海區A區,以及兩處之間的水域。

6. 分段工程:是,本工程將分為3(三)次部分委託。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否。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樁基礎部分以系列價金承攬。

9. 施工期:最長總施工期為640(六百四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4(四)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最長施工期為430(四百三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工程節點2:最長施工期為450(四百五十)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工程節點3:最長施工期為145(一百四十五)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的第416個工作天(包括當天)起計算;工程節點4:最長施工期為585(五百八十五)工作天,由首次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競投者須按照招標方案及承攬規則的規定指明各施工期)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澳門幣$1,000.00(壹仟元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三),五時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建設發展辦公室)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產品的描述及說明除外)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應附經認證之譯本,而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8,800,000.00(捌佰捌拾萬元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四),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建設發展辦公室)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承攬造價:50%
——施工期:30%
——施工經驗及質量:20%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已授權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藥品及植物藥劑產品保護補充證明書的保護

———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局長 陳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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