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開考,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監督職級空缺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各利害關係人尚可循即期海關職務命令或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海關
副關長 周見靄
立法會輔助部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五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茲公佈准考人的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º | 黃詠嫻 | 1245XXXX | 75.55 |
2.º | 李莉 | 1224XXXX | 70.39 |
3.º | 霍嘉誠 | 5213XXXX | 68.79 |
4.º | 陳奕祥 | 1237XXXX | 68.64 |
5.º | 許錦泉 | 1245XXXX | 67.56 |
6.º | 陳婉雯 | 1226XXXX | 65.4 |
7.º | 陳康琪 | 1240XXXX | 64.84 |
8.º | 黃倩群 | 5204XXXX | 63.89 |
9.º | 佘家豪 | 5182XXXX | 62.66 |
10.º | 歐陽潔儀 | 1233XXXX | 62.54 |
11.º | 麥倩彤 | 5177XXXX | 61.85 |
12.º | 陳思敏 | 5162XXXX | 61.05 |
13.º | 李妙轉 | 7400XXXX | 60.54 |
14.º | 譚嘉誠 | 1348XXXX | 59.66 |
15.º | 馬嘉穎 | 1256XXXX | 59.64 |
16.º | 蘇婷婷 | 1234XXXX | 59.55 |
17.º | 劉宇 | 7439XXXX | 58.39 |
18.º | 盧聖暉 | 1227XXXX | 58.3 |
19.º | 謝宇 | 1375XXXX | 58.15 |
20.º | 蘇正祥 | 5134XXXX | 58.07 |
21.º | 張雅兒 | 5174XXXX | 57.14 |
22.º | 葉穎芹 | 1224XXXX | 55.94 |
23.º | 溫柏豪 | 5139XXXX | 55.78 |
24.º | 陳紅兒 | 5185XXXX | 51.89 |
25.º | 曾婉婷 | 5199XXXX | 51.85 |
被除名的投考人:
編號 | 姓名 | 備註 | |
1. | 李偉倫 | 1368XXXX | (a) |
2. | 蘇景曦 | 1259XXXX | (a) |
3. | 張欣婷 | 1297XXXX | (a) |
4. | 鄧詠心 | 1247XXXX | (a) |
5. | 黃奕沛 | 1253XXXX | (a) |
6. | 陳麗緹 | 1238XXXX | (a) |
7. | 梁泳蘭 | 1338XXXX | (a) |
備註[被淘汰或被除名的投考人的原因]
(a)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十款的規定,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的議決認可)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協調員 Sílvia Maria Trindade Barradas
委員:顧問,協調員 黃玉葉
技術顧問 張涵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以及第3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以下權限予本局副局長吳海恩,以便監管綜合支援廳及屬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行政財政處和宣傳推廣處:
(一)批准工作人員的合同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變更為限;
(二)批准解除工作人員的合同;
(三)核准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批准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批准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
(五)批准工作人員的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就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六)批准工作人員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或輪值工作;
(七)批准返還與擔保承諾或執行與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的合同無關的文件;
(八)批准為人員、物料、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九)批准提供與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行政管理運作有關的存檔文件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三十萬元為限,如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一)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及燃氣開支、清潔、除蟲、保養及保安開支、公共地方開支、交通及通訊服務開支以及期刊(書刊或電子刊物)開支或其他同類開支,不論金額多少;
(十二)批准金額不超過澳門元兩萬元的招待費;
(十三)批准將被視為對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行使收回權和監管權。
三、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副局長吳海恩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影響上款規定的前提下,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長官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以及第3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以下權限予本局副局長林媛,以便監管區域發展廳及屬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協調發展處和交流合作處:
(一)批准工作人員的合同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變更為限;
(二)批准解除工作人員的合同;
(三)核准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四) 批准工作人員享受年假、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批准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
(五)批准工作人員的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就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六)批准工作人員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或輪值工作;
(七)審批工作人員日常用品的申請;
(八)批准金額不超過澳門元兩萬元的招待費。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行使收回權和監管權。
三、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副局長林媛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影響上款規定的前提下,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長官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局長 張作文
茲公佈,古強生申請其亡兄古力生之死亡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他曾為本署市政建設廳建設處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市政署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杜淑儀
茲公佈,行政公職局已故特級技術員李智之遺孀劉立及女兒李曉琪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茲公佈根據第7/2004號法律及現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建議、由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批示核准、本通告附件內所列的法院特級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大綱。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教學委員會主席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1. 本課程共210課時,將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行。課程分為:
1.1 理論課及實踐課,旨在讓學員熟習擔任法院特級書記員職務所須的知識;
1.2 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考察,旨在向學員講授對擔任該職務有用的特定事務的現況。
2. 上述的理論課及實踐課共佔182課時,包括:
2.1 民法知識(30課時):
——一般債法
——特別債法
——特別合同
——買賣及贈與的概念
——租賃的概念:動產;特別是不動產的租賃
——委託的概念:特別是司法委託
——其他合同
——其他民法課題:物權法的一般概念
2.2 刑法知識(22課時):
——法人責任對個人責任
——以他人名義行為
——在刑法中的錯誤(刑法典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
——因結果而加重的犯罪
——刑罰的目的
——主刑及刑罰的代替
——附加刑
——保安措施
——犯罪競合的刑罰
——刑罰的延長
——假釋
2.3 行政法知識(8課時):
——行政行為
——行政行為的有效性及效力
——行政行為的結構
——行政行為的瑕疵及其後果
2.4 勞動法知識(10課時):
——勞動關係
——工作時間
——夜班工作及輪班工作
——每週休息日
——強制性假日
——年假
——缺勤
——休假
2.5 民事訴訟法(36課時):
——一般概念及基本原則
——第三人之參加
——普通執行程序
——支付一定金額的執行
——交付一定物的執行
——作出事實的執行
——上訴
——一般規定
——平常上訴
——平常上訴的進行
——向中級法院上訴
——向終審法院上訴
——非常上訴
——再審上訴
——第三人的反對
2.6 刑事訴訟法(24課時):
——訴訟行為——司法保密、行為之時間、行為之期限及告知
——無效
——證據——獲得的途徑及方法——搜查及搜索的特殊情況及電話監聽
——上訴
——平常上訴
——一般規定
——單一程序
——非常上訴
——司法見解的定出
——再審
2.7 勞動訴訟法(10課時):
——勞動民事訴訟:執行
——勞動輕微違反訴訟:執行
——勞動訴訟中的上訴
2.8 行政訴訟(10課時):
——判決及其效果
——對規範提出爭議
——選舉上的司法爭訟
——訴
——涉及行政上的違法行為的訴訟手段
——預防及保存程序
2.9 訴訟費用、會計及出納(8課時):
——民事訴訟費用
——刑事訴訟費用
——訴訟罰款
——行政訴訟費用
——訴訟以外的行為
——費用及罰款的強制繳納
——遲延利息
——印花稅
——會計及出納的基本概念
2.10 接待技巧及公共關係(4課時)
2.11 實用中文及葡文(20課時):
——實用中文
——實用葡文
3.1 座談會及討論會共佔6課時,包括: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組織及司法組織(2課時);
——職業道德(2課時);
——電腦技術(2課時)。
3.2 課程還會安排2小時到懲教管理局轄下的路環監獄學習考察,或在第二部分上課期間進行與相關科目有關的學習考察。
4. 培訓課程還將加入下列對培訓屬重要的補充課目,共20課時:
——與不動產租賃有關的程序、租金的存入及勒遷之訴(6課時);
——破產程序及無償還能力(6課時);
——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社會保護制度(6課時);
——登記及公證(2課時)。
5.1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規定,出現下列情況的學員,將被取消修讀培訓課程的資格:
5.1.1 三次連續或間斷的不合理缺勤;
5.1.2 二十一次連續或間斷的合理缺勤。
5.2 修讀培訓課程期間,未能出席整天或部分培訓,皆視為一次缺勤。
5.3 將適用經適當調整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一般制度中的規定,以界定缺勤是否為合理缺勤。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澳門元 |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198,472,860,574.56 | 澳門幣負債 | 168,428,915,810.54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30,329,268,359.04 | |||
銀行結存 |
128,985,236,993.54 |
特區政府存款 |
54,450,000,000.00 | |||
海外債券 |
69,487,623,581.02 |
負債證明書 |
21,838,077,658.38 | |||
外判投資 |
0.00 |
金融票據 |
49,705,647,781.30 | |||
其他 |
0.00 |
其他 |
12,105,922,011.82 | |||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 11,681,883,656.77 | 外幣負債 | 0.00 | |||
輔幣 |
209,426,1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4,039,761.17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128,754.12 | 其他負債 | 829,059,894.94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100,241,399.21 | |||||
外幣投資 |
11,362,191,641.87 |
暫記帳項 |
829,059,894.94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460,368,668.94 | 資本儲備 | 41,357,137,194.79 | |||
資本滾存 |
35,767,246,574.12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0.00 | |||||
一般儲備金 |
5,329,032,077.99 | |||||
盈餘 |
260,858,542.68 | |||||
資產總計 | 210,615,112,900.27 | 負債總計 | 210,615,112,900.27 | |||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
行政管理委員會 |
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第17/2020號法律,第36/2020號行政法規,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之規定,現通過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法證高級技術員職程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並上載於本局網頁內。開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督察長一缺,經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以及上載於本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根據四月十五日第93/96/M訓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五十四條d)項的規定,公佈第十六屆消防官培訓課程學生之課程最後成績及名次。
學生編號 | 姓名 | 課程最後成績 | 名次 |
345 | 黃烈根 | 16.16 | 1 |
351 | 黃俊龍 | 16.11 | 2 |
348 | 黃漢揚 | 16.05 | 3 |
355 | 張卓添 | 16.00 | 4 |
349 | 高英生 | 15.96 | 5 |
354 | 陳孝儒 | 15.89 | 6 |
353 | 張皓天 | 15.65 | 7 |
347 | 吳楚峰 | 15.59 | 8 |
346 | 蔡啟存 | 15.50 | 9 |
357 | 張磊 | 15.47 | 10 |
350 | 盧振康 | 15.44 | 11 |
344 | 林進浩 | 15.01 | 12 |
352 | 關傑威 | 14.71 | 13 |
356 | 宮澤銘 | 14.70 | 14 |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黃子暉警務總監
本人根據第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十六條,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作出以下批示:
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首席特級技術員何可寧為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的委員,為期兩年,追溯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老柏生
1. 招標實體:衛生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離島醫療綜合體。
4. 承攬工程目的:進行離島醫療綜合體手術中心設計連裝修承包工程。
5. 設計期及總工期:最長設計期為60工作天,最長總工期為360工作天(包括設計期、設備交貨期、設備安裝期及裝修工程施工期。為計算本承攬工程施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不視為工作天)。
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伍佰叁拾萬元整($5,300,000.00),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份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設於本澳之實體:只接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不設於本澳之實體: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六十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只接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登記等同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登記等同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其登記等同申請的批准。
住所不設於本澳之實體,必須與住所設於澳門的自然人或法人組成合作經營參與是次招標。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合作經營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投標書。公司及其常設代表處被視為同一實體,不論以獨立身份或與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組成合作經營,均僅可提交一份投標書。
由自然人或法人組成的合作經營,其成員人數不得超過三(3)名,而各成員之間無須存有任何法定的合夥形式。
組成合作經營投標之實體不得再以個人名義或加入其他合作經營參與投標。
倘若獲得判給,組成合作經營投標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於簽訂合同前,按照經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所核准之《商法典》第三編的規定,以對外合作經營之法定形式組成。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之衛生局文書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倘上述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開標之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實地視察:
由於離島醫療綜合體正在興建中,是次公開招標將不安排進行實地視察,為全面了解可能影響將來施工方式之所有情況,有意投標者應出席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十時正舉行的解釋會,地點: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
時間: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之衛生局司庫科。
價格:$282.00(澳門元貳佰捌拾貳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A | 價格 | 38% |
A1 工程造價(23%) | ||
A2 設備價格(5%) | ||
A3 設備生命週期(10年)維修及保養服務費用 A3-1 生命週期A類維修及保養服務費用(2.5%) A3-2 生命週期C類維修及保養服務費用(2.5%) |
||
A4 設計費用(5%) | ||
B | 經驗 | 35% |
B1 手術室工程經驗(15%) | ||
B2 技術管理團隊工作經驗(15%) | ||
B3 施工團隊架構及人員配置 B3-1 施工隊伍架構(1.25%) B3-2 主要工程人員施工經驗(1.25%) B3-3 施工人員分工(1.25%) B3-4 人力資源投入(1.25%) |
||
C | 設備綜合評價 C1 質量及功能(2.5%) C2 技術(2.5%) C3 操作(2.5%) C4 安全性(2.5%) |
10% |
D | 設計方案 D1 工作動線(2.5%) D2 整體佈局的合理性(2.5%) D3 空間的有效利用(2.5%) D4 房間之間互相配合(2.5%) |
10% |
E | 施工方案 E1 工作計劃(1.25%) E2 技術(1.25%) E3 針對性(1.25%) E4 資源投入(1.25%) |
5% |
F | 總工期 | 2% |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7/P/21號公開招標“為加強口岸出入境衛生檢疫工作向衛生局提供保安服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四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之附於投標案卷內。
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閱上述的解答。有關資料亦可透過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下載。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藥劑師三缺,經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一缺,經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藥劑師三缺,經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四款及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知識考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第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三)項及第二款規定,續任及委任本局下列診療技術員擔任按第7/2010號法律《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成立之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委員,其效力追溯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續任:
1)鄭幸立,首席顧問診療技術員
2)容潤邦,顧問診療技術員
3)吳健豪,顧問診療技術員
委任:
1)林綺雯,首席診療技術員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為填補社會保障基金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社會保障基金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公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1. 招標實體:澳門大學。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大學——書院W33及W34。
4. 承攬工程目的:為承攬澳門大學——書院W33及W34加建層建造工程。
5. 最長總施工期:不可多於150日曆天,工期較短為佳。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曆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捌拾肆萬陸仟元正(澳門元846,000.00),以現金、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或銀行/保險擔保書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講解會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三時三十分正。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星期四)下午五時三十分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規定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
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止,可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於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貳仟元正(澳門元2,0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16. 評標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總分數:100%
17. 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由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
一、按照第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本人續指定澳門理工學院劉政堅副教授代表本院出任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主席,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院長 嚴肇基
根據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批示,取消刊登於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資助:
刊登公報資料 | 受資助機構 | 核准批示 | 給予金額 | 目的 |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第1397頁 | 澳門粵閩文化創意協會 - |
18/02/2021 | $ 8,000.00 | 資助參與“第十三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 |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穆欣欣
為填補環境保護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機工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基於投考人上訴理由成立,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之更正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 准考人 編號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最後成績 |
1.º | 21 | 熊兆茵 | 5099XXXX | 82.68 |
2.º | 4 | 周俊宏 | 5202XXXX | 79.00 |
3.º | 55 | 黃俊華 | 5109XXXX | 78.44 |
4.º | 41 | 施耿超 | 5156XXXX | 78.02 |
5.º | 9 | 趙振強 | 5123XXXX | 75.55 |
6.º | 30 | 劉定中 | 1249XXXX | 74.62 |
7.º | 51 | 鄧榮昌 | 5105XXXX | 74.00 |
8.º | 52 | 鄧華鋒 | 7434XXXX | 72.36 |
9.º | 8 | 張穎充 | 7359XXXX | 71.95 |
10.º | 53 | 丁境福 | 7444XXXX | 70.61 |
11.º | 29 | 劉家祥 | 5136XXXX | 70.22 |
12.º | 19 | 何雲龍 | 1269XXXX | 69.81 |
13.º | 35 | 呂澤明 | 7368XXXX | 65.71 |
14.º | 54 | 謝漢永 | 5169XXXX | 64.82 |
15.º | 27 | 林啓源 | 5199XXXX | 63.89 |
16.º | 15 | 何育銘 | 5213XXXX | 62.55 |
17.º | 10 | 招啓文 | 1221XXXX | 59.32 |
18.º | 24 | 甘仲昇 | 1247XXXX | 57.62 |
19.º | 38 | 吳銳燊 | 5200XXXX | 57.40 |
被除名的投考人:
准考人 編號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備註 |
11 | 徐嘉俊 | 5107XXXX | (a) |
16 | 何家豪 | 1227XXXX | (a) |
26 | 黎嘉豪 | 5186XXXX | (a) |
31 | 李桂標 | 7444XXXX | (a) |
32 | 梁赴輝 | 7390XXXX | (a) |
36 | 勞展恩 | 5152XXXX | (a) |
37 | 馬雄杰 | 1415XXXX | (a) |
57 | 黃霆禮 | 5171XXXX | (a) |
備註:
(a)缺席甄選面試。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家祥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沈詠華
顧問高級技術員 彭智勇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信工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2021年度社會房屋單位翻新工程(02)”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辦事處查閱。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戴建業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規定,並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批示,行政公職局現代表判給人進行“向行政公職局提供清潔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
1. 判給人:行政法務司司長。
2. 招標實體:行政公職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投標的:向行政公職局提供清潔服務。
5. 投標書有效期:自公開開標日起計不少於九十日。
6. 臨時擔保:必須以銀行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公職局,臨時擔保金額為澳門元伍萬元正(澳門元50,000.00)。
7. 確定擔保:金額相等於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4%)。
8. 參加條件:凡於澳門設有總部或辦事處,且業務範圍全部或部份包括清潔服務,並必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出有關之商業登記,且需證明已遵守其稅務義務的企業或企業主,均可參加投標。
9. 有意投標者如對本次公開招標的《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有任何疑問,可按照《招標方案》所定方式提出。招標實體將於以下地點、日期及時間舉行一個解釋會公開解答關於是次招標的疑問: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8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上午11時正。
10. 交標地點、截標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行政公職局收件處櫃台。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星期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星期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截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5時30分
(逾時者投標書不被接納)。
11.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11時正。
12. 查閱卷宗的方式:有意之投標人可於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行政公職局網站(www.safp.gov.mo)下載取得《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收件處櫃台,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或繳付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影印費以取得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的影印本。
13. 評分標準及其所佔評分比重:
a)投標書價格(60%)
b)最近五年從事清潔服務經驗(20%)
c)在提供清潔服務方面的專業質量認證(9%)
d)本地勞工比率(6%)
e)服務計劃中有較佳措施或附加義務的工作(5%)
14.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之辦公時間內,投標人可前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行政公職局收件處櫃台或瀏覽行政公職局網站(www.safp.gov.mo)查閱有否附加說明文件。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