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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9/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10/2021

刊登日期:

2021.3.11

版數:

3875-3899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通過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78年議定書》附則的修正案。
相關法規 :
  • 第25/87號政府命令 - 通過一九七八年二月十七日在倫敦簽訂之《關於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78年議定書》,以待加入。
  • 第2/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國際公約〉》的中文綜合文本。
  • 第39/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通過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1978年議定書》附則的修正案。
  • 第76/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73/78防污公約”)及《修正〈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議定書》(“防污公約1997年議定書”)的多項修正案。
  • 第4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船用柴油發動機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術規則》(《氮氧化物技術規則》)的修正案及《修正〈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議定書》(《防污公約》1997年議定書)附則的修正案。
  • 第19/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及十月十七日通過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97年修正議定書》(《1997年議定書》)附則修正案。
  • 第45/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通過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防污公約》)附則I和附則V的修正案。
  • 第9/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通過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78年議定書》附則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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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環境 - 國際法 - 其他 - 海事及水務局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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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透過第MEPC.265(68)號決議,通過了《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1978年議定書》附則的修正案,使適用《國際極地水域運作船舶規則》(《極地規則》)有關環境的規定具有強制性。該修正案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在國際法律秩序上生效,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一)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包含上指修正案的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MEPC.265(68)號決議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MEPC.265(68)號決議的中文正式文本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MEPC.265(68)號決議的英文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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