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3/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2021

刊登日期:

2021.1.6

版數:

8-9

  • 嘉獎該辦公室一名顧問。
相關類別 :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3/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以及根據第180/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嘉獎

    黃振東加入公務人員團隊三十年,先後在不同範疇任職不同崗位,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及卓越的工作能力,深得同事的尊敬和愛戴。

    在運輸工務及經濟財政範疇工作期間,黃振東先後參與多項具開創性的工作,尤其構建城市規劃法律制度及優化公共採購法律制度,為澳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本地的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其後,黃振東在本辦公室擔任顧問期間,以優異幹練的專業能力及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在市政規劃建設領域以及粵澳區域合作領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黃振東即將離職榮休之際,本人特予以公開嘉獎。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張永春

    ———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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