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52/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6/2020

刊登日期:

2020.11.11

版數:

15702-15703

  • 批准取消使用105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及另外安裝及使用186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相關法規 :
  • 第2/2012號法律 - 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
  • 第110/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批准安裝及使用8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以及續期使用58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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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治安 - 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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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2/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8/2020號行政命令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八條以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且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海關提出的申請及依據後,批准如下﹕

    一)取消使用105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有關攝影機的續期許可批示及安裝位置載於附表一內;

    二)安裝及使用186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有關攝影機的安裝位置載於附表二內。

    二、海關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

    三、使用許可期間為兩年,可續期,為此須核實作出許可的依據是否仍然維持。

    四、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五、將本批示通知海關。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表一:

    安裝位置

    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總數)

    批准續期使用之保安司司長批示
    關閘海關站 65台 第127/2018號、第143/2018號、第51/2019號
    路環九澳港海關站 3台 第127/2018號
    氹仔客運碼頭海關站 37台 第51/2019號

    附表二:

    安裝位置 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總數)
    關閘海關站 70台
    路環九澳港海關站 8台
    氹仔客運碼頭海關站 47台
    澳門海關巡邏站(鴨涌河沿岸邊境) 50台
    海上監察廳(青洲海關大樓) 11台

    ———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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