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機甲大師澳門(國際)協會

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52/2020。

機甲大師澳門(國際)協會

章程

第一章

名稱、會址及宗旨

第一條

(名稱及會址)

1.本會之中文名稱為“機甲大師澳門(國際)協會”,英文名稱為“RoboMaster Macau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RMIA”。本會為一非牟利團體,本會之存續期為無限期。

2.本會會址設於澳門葉家圍恆輝大厦地下B座,如有需要可遷往其他地點運作。

第二條

(宗旨)

本會宗旨是研究與推展機械人之各項創新工程與教育事項,推動本澳學術交流,以促進澳門機械人學術研究及相關產業發展,搭建交流互動平臺,實現資源分享,包括:

a)組織交流會、考察團、培訓班、及康樂活動;

b)推動及組織策劃本地或國際機械人競賽活動或競技賽事。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及義務

第三條

(入會資格)

從事有關機械人教育或對機械有興趣之人士,且擁護並遵守本協會章程。經一名會員介紹,並經由理事會審查及通過,依期繳交會費者,可成為本會之會員。

第四條

(權利及義務)

1. 本會會員有權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加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及享有本會一切福利及權利;有權對本會的會務提出批評和建議;會員有退會的自由,但應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

2. 會員有義務遵守本會的章程並執行本會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積極參與、支持及協助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推動會務發展及促進會員間之互助合作;按時繳納會費;不得作出任何有損害本會聲譽之行為。

第五條

(取消會員資格)

凡會員觸犯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法律,被刑法或法律處分時,以及因違反或不遵守本會章程,損害本會聲譽或利益,經理事會通過後得暫停或取消其會員資格。當事人所繳之一切會費概不發還。

第三章

領導機關

第六條

(本會機關)

本會領導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1.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設主席一名。任期三年,可連選,不限次數。

2. 會員大會每年需召開一次平常會議,由理事會召集之,召開大會必須提前八天以掛號信方式或透過簽收方式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3. 會員大會的權限:

修改本會章程及內部規章;制定本會的活動方針;審理理、監事會之年度工作報告與提案。

第八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由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組成。人數必為單數,每屆任期三年,可連任。

2. 理事會的權限為:

對外代表本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及一切會務;主持及處理各項會務工作;直接向會員大會負責,及向其提交工作(會務)報告,及接受監事會對工作之查核。

第九條

(文件的簽署)

任何具法律效力和約束的文件和合約,必須由理事長簽署方能生效。

第十條

(監事會)

1. 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監事一名組成。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不限次數。

2. 監事會的權限:

a)監察本會活動;

b)對理事會提交會員大會通過之報告及建議給予意見。

第十一條

(章程之修改及本會之解散)

1. 本會章程的修改權和解散權屬會員大會所有,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議決通過。

2. 當解散獲通過,剩餘資產將由會員協商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解釋)

本章程各條款之解釋權歸會員大會所有。

第十三條

(遺缺)

本章程若有任何遺缺之處,概依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範執行。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李宗興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中國澳門阿聯酋杜拜文化交流協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20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1/2020/ASS檔案組第57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中國澳門阿聯酋杜拜文化交流協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中國澳門阿聯酋杜拜文化交流協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e Intercâmbio Cultural entre Macau, China e Dubai, EAU”,英文名稱為“Macau, China-Dubai, UAE Cultural Exchange Association”。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致力響應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發揮澳門在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定位優勢,助力澳門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並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共建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擔當澳門時代使命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進中國澳門與阿聯酋杜拜以及國際之間的文化交流,聯動兩地緊密經貿旅遊合作發展,宣揚和提升澳門國際旅遊城市文化形象品味。

第三條

會址

本會之會址設於澳門關前正街39號。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二)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六條

機關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會長、副會長、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議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及秘書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八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本會。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及副理事長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及副監事長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章程修訂

本章程若有未盡善處,得由會員大會修訂之。

第十二條

會徽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林潔如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蓮花金剛佛學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20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1/2020/ASS檔案組第56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蓮花金剛佛學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蓮花金剛佛學會”,中文簡稱為“澳門蓮花金剛”,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e Padma Vajra Budista de Macau”,英文名稱為“Padma Vajra Buddhist Society of Macau(以下簡稱為“本會”)。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愛國愛澳,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設立之宗旨如下:

(一)以教學活動、舉辦演講、研討會及講座等方式宣揚及系统學習佛法,促進大眾佛學素養。

(二)推動佛學學術研究,促進本地及外地佛教機構的交流合作及慈善事業。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勞動節街君悅灣第三幢13B。經會員大會批准,本會會址可遷至澳門任何其它地方。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力。

(二)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機構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一)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會長、副會長、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及秘書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日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五)本會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及本會章程的原則下,得制定本會內部規章。內部規章之解釋、修改及通過之權限均屬會員大會。

第八條

理事會

(一)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二)理事會由三名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三名及理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一)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三名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各一名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十一條

會徽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林潔如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貴州茅台酒澳亞聯誼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20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2/2020/ASS檔案組第60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貴州茅台酒澳亞聯誼會

章程

第一條

(名稱及會址)

1. 本會中文名稱為“貴州茅台酒澳亞聯誼會”,以下簡稱為“本會”。

2. 本會之會址設於澳門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145號百利寶花園地下J座。透過會員大會決議可將會址遷往澳門任何地方。

第二條

(宗旨)

本會屬非牟利團體。宗旨為:

1. 以酒會友,團結各地的貴州茅台愛好者,推動有利社會公益的聯誼活動。

2. 品味茅台,弘揚中國傳統酒文化。

3. 開展有利於社會和諧統一及提升生活情趣的活動。

4. 團結澳門、亞洲地區及澳洲地區之經銷商,發揚互敬互助精神,辦好同業文化和社會慈善事業,為本澳的經濟繁榮作出貢獻。

5. 加強澳門與內地、亞洲地區及澳洲地區的信息交流,達致相互瞭解和構建合作橋樑作用。

6. 遵守當地政府的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及本會會員的正當權益。

第三條

(會員資格)

凡澳門、亞洲地區及澳洲地區的經銷商及承認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理事會通過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1.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

2. 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五條

(會費)

本會會員之每年會費,經理事會提議,由會員大會決定。

第六條

(機關)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1.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制定、解釋或修改會章;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 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及副會長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最少一次,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4. 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八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2. 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會議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1. 監事會為本會的監察機構,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的運作和財政收支。

2.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監事會會議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來源主要來自會費、各種合法資助、捐贈及其他合法收益。

第十一條

(本章未有規範之事宜)

本章程未規定之條文,概依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規範執行。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林潔如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國際藝術家交流促進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20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1/2020/ASS檔案組第58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國際藝術家交流促進會

章程

第一章

名稱、宗旨及會址

第一條

名稱

中文名稱為:“澳門國際藝術家交流促進會”。

英文名稱為:“Macau International Artists Exchange Promotion Associa­tion”。

英文簡稱為:“MIAEP”。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遵守澳門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立足澳門,發現和培養澳門本土藝術家,研究、傳承和發展具有澳門特色的本土優秀文化藝術。回應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在澳門搭建澳門藝術家與全球藝術家的交流合作平臺,積極向世界其他國家及地區宣傳推廣澳門藝術家的特色藝術文化,推介國際優秀文化藝術家在澳門進行文化藝術演出、研究、交流與合作。致力於促進中國優秀文化和世界經典藝術的交流與接觸,讓澳門藝術家與世界藝術家們“藝相融,心相通”,在中西文化相包容的澳門感受不同文化藝術的魅力”。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雅廉訪爹利仙拿姑娘街9號雅華閣地下B座。經會員大會決議,會址可遷至澳門任何地方。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權利及義務

(一)凡願意遵守會章,填寫入會申請表,經理事會審核同意,繳納入會會費,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二)本會會員有權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加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及享有本會一切福利及權利;有權對本會的會務提出批評和建議;會員有退會的自由,但應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會員有義務遵守本會的章程並執行各項決議;積極參與,支持與協助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推動會務發展及促進會員間之互助合作;按時繳納會費及其他應付之費用;不得作出任何有損害本會聲譽之行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本會的組織架構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第六條

會員大會

(一)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及秘書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七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得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八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得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

第九條

經費

本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要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附則

(一)根據會務需要,本會可增設名譽會長、創會會長及名譽顧問等。

(二)本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

(三)本會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本章程所未規範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執行。

第十一條

會徽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林潔如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Associação de Arboricultura e Horticultura de Macau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a «Associação de Arboricultura e Horticultura de Macau» foi constituída por documento particular datado de 20 de Agosto de 2020, com os estatutos em anexo.

澳門樹木園藝學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中文名為“澳門樹木園藝學會”;

葡文名為“Associação de Arboricultura e Horticultura de Macau”;

英文名為“Macau Arboriculture and Horticulture Association”;

本會乃非牟利團體。

第二條

本會宗旨

本會宗旨為本澳推廣都巿樹木保育、樹藝及園藝的知識和技術,並與本澳的政府機構及社團、內地或外地的相關學術團體進行交流,推動本澳相關專業及行業的發展,增加相關資訊平台,分享各類與樹藝及園藝有關的資訊,並提昇大眾對樹木、樹藝及園藝方面的興趣。

第三條

會址

本會設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號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501室。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二)會員有義務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六條

機構

本會的組織架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一)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會長、副會長、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及秘書一名,以單數成員組成。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八條

理事會

(一)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秘書及財務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一)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私人公證員 António Ribeiro Baguinho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2 de Agosto de 2020. — O Notário, António Ribeiro Baguinh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澳門犬隻訓練協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茲證明透過2020年8月22日於本私人公證署所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其宗旨及住所均載於附件的章程內。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私人公證署“2020年社團及財團文件檔案組”第1/2020檔案組內,編號為6,章程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foi constituída por documento autenticado assinado neste cartório, no dia 22 de Agosto de 2020, um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ujos objecto e sede constam do estatuto em anexo, sendo acto constitutivo e estatuto arquivados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do ano 2020, número 1/2020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6.

澳門犬隻訓練協會

Associação de Treino Canino de Macau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名稱為澳門犬隻訓練協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e Treino Canino de Macau;英文名稱為Macao Canine Training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MCTA”。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協會,宗旨為:

(一)宣揚正確犬隻行為訓練,加強本澳市民對訓練的認知及加深了解。

(二)透過參與及組織活動、講座,介紹犬隻常見行為問題及成因。

(三)推動市民及犬隻互相尊重和包容,促進澳門營造友善共享城市為目標。

(四)與鄰近城市地區相關的社團進行交流。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亞豐素街38號泉豐樓5樓B座。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認同本會宗旨,願意遵守本會章程者,經由理事會批准及繳交會費後,成為會員。本會會員分以下兩類:

(一)基本會員

1. 年滿十八歲之人士,可申請成為基本會員;

2. 未滿十八歲之人士,經其合法代表人同意,亦可申請成為本會基本會員,且在年滿十八歲前只享有本章程第五條第(三)(四)項之權利;

(二)專業會員

持有認可資格的犬隻訓練師,方可成為專業會員。

第五條

會員之權利

(一)會員可選舉及被選舉以擔任本會機關之職務;

(二)可參加會員大會的討論及投票;

(三)可參與及獲通知本會之各項活動;

(四)可享受本會之各項服務。

第六條

會員之義務

(一)遵守本會會章、履行及保證履行本會機關作出的各項決議;

(二)參加及推廣本會的各項活動,為本會發展和聲譽作出貢獻;

(三)若獲選擔任本會機關之職務,於在職期間執行有關職能;

(四)本著本會一貫的精神,按照本會的共同利益行事;

(五)任何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

喪失會員資格

(一)主動透過郵件寄信件,向理事會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當理事會收悉信件後,會員資格撤銷即刻生效;

(二)由於不履行本會法定及會章規定之義務,或作出不遵守本會機關決議之行為,理事會有權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本會機關

第一節

第八條

本會的機關為: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二節

會員大會

第九條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由全體會員組成,並以全權行使其權利,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會員若干及秘書一人組成。會長及副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挑選秘書及各項會議由會長主持。

(二)會員大會的職權為:

1. 決定會務方針批准及修改會章、內部規章;

2. 選舉及解任擔任本會機關的人員;

3. 評估及批准資產負債表、報告及本會的年度帳目;

4. 批准本會的活動安排;

5. 就本會之消滅作出決議;及

6. 行使法律及會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條

(一)在法律規定的情況外,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二)在下列情況下,會員大會視為有效組成:

1. 於指定的會議時間,至少有半數會員出席;

2. 召集時間三十分鐘過後,法定人數不足,進行第二次召集後,不論出席的會員數目多寡,會員大會均視為有效組成;

3. 除法律規定另一種多數之外,由出席會員絕對多數投票通過作出決議。

第三節

理事會

第十一條

(一)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財務長一人、秘書一人及若干理事組成,須為單數。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推舉產生,當選的理事會成員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由理事會成員推舉產生。

(二)理事會的職權為:

1. 執行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

2. 組織管理本會之經營;

3. 安排組織本會的各項活動;

4. 接納會員;

5. 聘用及解聘工作人員,訂定有關職務、工資及其他工作報酬及條件;

6. 借入貸款或其他銀行便利,以及開立及關閉銀行戶口及處理帳戶往來;

7. 接受給予本會的捐贈及遺產;

8. 遞交本會的年度報告;

9. 行使法律及會章規定的其他權限。

(三)理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理事長主持,應理事長或超過半數理事的要求得召開特別會議;

(四)為理事會作出的決議視為有效,有關決議須在有超過半數理事出席的會議上獲多數票通過。倘若票數相等,理事長得作出具決定性的投票。

第四節

監事會

第十二條

(一)監事會為本會的監督機關,由會員大會推舉產生的監事長一人、監事一人組成。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監事長由監事會成員推舉產生。

(二)監事會之許可權為:

1. 監督理事會之運作;

2. 查核本會之財產;

3. 就其監察活動編制年度報告;

4. 行使法律及會章規定的其他權限。

(三)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並主持,應監事長或兩名監事的要求得召開特別會議。

第四章

收入

第十三條

本會之收入包括:

(一)本會募集的資金及會員入會會費;

(二)由公共或私人實體給予的津貼;及

(三)任何其他本會合法取得之財產。

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五章

本會的解散及清算

第十四條

(一)本會的解散及清算須經會員大會決議,並須獲全體會員的四分三之贊同票方可批准。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

本會的簽名方式為會長或副會長一名及理事長一名,合共二人聯簽。

第七章

會徽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二日

私人公證員 麥興業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2 de Agosto de 2020. — O Notário, Mak Heng Ip.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中國澳門站立技綜合格鬪技體育會

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53/2020。

中國澳門站立技綜合格鬪技體育會

章程

第二條——住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皇朝區宋玉生廣場誠豐商業中心4樓A、N室,可根據需要設立辦事處。經會員大會批准,本會會址可遷至澳門任何其他地方。

第十九條——理事會

(一)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會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及理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二)理事會會議通常每兩月召開例會一次,商議會務,如有必要,可由理事會主席隨時召開特別會議或應半數以上會員向理事會提出申請而召開。每次理事會會議之議決及執行情況,須於下一次理事會上提出報告及確認。

(三)保持不變

(四)理事會僅在過半數據位人出席之情況下,方可作出決議;倘若表決時票數相同,則理事會主席除本身之票外,有權再投一票。

(五)保持不變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大會選出,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二)監事會通常每兩月與理事會一起召開例會一次,共商會務。

(三)監事會僅在過半數據位人出席之情況下,方可作出決議。

(四)刪除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李宗興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希望國際(澳門)義工團

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54/2020。

希望國際(澳門)義工團

章程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4樓M。經會員大會批准,本會會址可遷至澳門任何其他地方。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李宗興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澳門氣槍射擊運動發展會

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55/2020。

澳門氣槍射擊運動發展會章程

第一章

第二條——會址設於澳門勞動節街廣福安花園第六座十一樓AV室。

第三條——澳門氣槍射擊運動發展會宗旨:

1. 保留不變;

2. 提供所有相關氣槍射擊運動所需服務;包括文娛康體活動、射擊訓練、場景佈置等技術支援及顧問;

3. 保留不變。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李宗興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宣教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修改章程的文本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20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1/2020/ASS檔案組第59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宣教會

修改社團章程

修改有關社團章程內第二條,其修改內容如下:

第二條——本會址設於澳門氹仔成都街493號濠景花園櫻花苑第29座14樓C室經會員決議,可將會址遷往澳門任何地區。

章程其餘條文不變。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林潔如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一級棒體育康樂文化協會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escritura de 19 de Agosto de dois mil e vinte, lavrada de folhas 113 a 114 do livro de notas para escrituras diversas 99, deste Cartório, foi actualizado o artigo primeiro e alterado o artigo décimo e o número um do artigo décimo quart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conforme consta do documento anexo.

Artigo primeiro

A Associação adopta a denominação, em português, «Associação Desportiva Recreativa e Cultural Show Di Bola», em chinês, “一級棒體育康樂文化協會” com nome abreviado em português «ASDB» e tem a sua sede em Macau, na Rua de Seng Tou, n.º 441, Nova Taipa Gardens, Bloco 27, 16.º andar H, Taipa, («Associação»), a qual pode ser alterada por simples deliberação da Direcção.

Artigo décimo

A Associação é gerida e representada por uma Direcção composta por três membros, sendo um presidente e dois vogais, eleitos pela Assembleia Geral.

Artigo décimo quarto

Um. O Conselho Fiscal é composto por três membros, sendo um presidente e dois vogais, eleitos de entre os associados.

Dois. Inalterado.

Três. Inalterado.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0 de Agosto de 2020. — O Notário, Ricardo Sá Carneiro.


泰禾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營業表

二零一九年度

澳門元

損益表

二零一九年度

澳門元

會計
Alice Jia

董事會
高安鳳
葛勇

二零一九年業務報告

二零一九年,在穩定的社會局勢和大灣區發展規劃的影響下,泰禾人壽澳門公司業務仍保持快速發展勢頭,完成總收入2.31億元(澳門幣),總保費規模(分保前)1.81億元(澳門幣),稅後利潤4635萬虧損(澳門幣)。

展望二零二零年,泰禾人壽澳門公司將繼續保持增長勢頭,繼續配合集團泰禾+戰略,運用大灣區發展優勢,創新業務模式,打造核心業務竟爭力。借助新產品系列,推動長期業務發展,全面提升新業務價值。

公司管治架構

董事會

主席

黃其森

董事

李港生

董事

鄭文光

董事

蔡惠儀(解任日期:2020 年 2 月 20 日)

董事

余健南(任命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

董事

高安鳳

董事

葛勇

公司秘書

黃麗華

監事會

主席

施子學

委員

胡春生

委員

李幸姿(任命日期:2019 年 11 月 08 日)

委員

dos Santos e Silva, Ricardo José Garcia
(解任日期:2019 年 3 月 27 日)

主要股東

股東名稱

持股量

百分率

Thaihot Investment (Bermuda) Company Limited

91,862

99.85

監事會報告

監事會在其職能範圍內,在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內監察本公司的管理和業務發展,並定期地對其帳目及其他有關文件進行審閱。

監事會亦審閱了獨立審計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所提交之報告對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之意見。

監事會建議通過下列事項:

1. 董事會報告及二零一九年度的會計帳目;

2. 營運結果分配建議。

監事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於澳門

摘要財務信息的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泰禾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泰禾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貴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隨附的摘要財務信息乃撮錄自 貴公司截至同日止年度的已審核財務信息及 貴公司的賬冊和記錄。摘要財務信息由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表組成,管理層須對該等摘要財務信息負責。我們的責任是對摘要財務信息是否在所有重要方面均與已審核財務信息及貴公司的賬冊和記錄符合一致,發表意見,僅向全體股東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布的《核數準則》和《核數實務準則》審核了 貴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信息,並已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就該財務信息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

上述已審核的財務信息由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解釋附註和補充附註。

我們認為,摘要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與上述已審核的財務信息及 貴公司的賬冊和記錄符合一致。

為更全面了解 貴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以及核數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財務信息應與已審核的財務信息以及獨立核數師報告一併閱讀。

李政立
註冊核數師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澳門,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