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3/2020

刊登日期:

2020.8.12

版數:

11416

  • 更正第5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葡文文本。
相關法規 :
  • 第5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及續任多名醫務委員會成員。
  •  
    相關類別 :
  • 醫務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第5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一、第一款(三)項(2)分項:

    原文為:“Lo Iek Leong;"

    應改為:“Lo Iek Long;"。

    二、第一款(三)項(3)分項:

    原文為:“Xie XuBin;"

    應改為:“Xie XueBin;"。

    三、第二款(三)項(4)分項:

    原文為:“Pa Ki Man;"

    應改為:“Pai Ki Man;"。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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