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20

刊登日期:

2020.4.29

版數:

5726

  • 委任一名人士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28/2019號行政法規 - 澳門理工學院章程。
  •  
    相關類別 :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一條第二款(十)項及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郭曉明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學院校董會的代表,任期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法規:

    第3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20

    刊登日期:

    2020.4.29

    版數:

    5727

    • 委任一名人士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27/2019號行政法規 - 澳門旅遊學院章程。
  •  
    相關類別 :
  • 澳門旅遊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7/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旅遊學院章程》第十四條第一款(八)項及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林韻妮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任期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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