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通 告

茲公佈,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行政任用合同填補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五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定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由上午十時至十二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上限三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考試地點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張貼於澳門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網頁(https://www.sasg.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s://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為履行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之規定,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現公佈二零一九年第四季獲資助的名單 :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6/12/2019

$20,000.00

公益。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吳子健


海 關

公 告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以考核方式進行海關關員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總長職級的晉升開考,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並於本部門職務命令及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內公佈。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海關

關長 黃文忠


初 級 法 院

公 告

破產案CV1-19-0004-CFI號

第一民事法庭

聲請人:MO雲石護理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在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錄編號為46498(SO),法人住址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第181至187號光輝集團商業中心4樓E。

被聲請人:毅勤有限公司,英文名為ICON PROJECTS LIMITED,在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錄編號為27506(SO),(法人住址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第181至187號光輝商業中心21樓)現時聯絡地址為澳門商業大馬路澳門財富中心5樓73室。

茲通知本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就有關破產案作出判決,宣告上指之被聲請人毅勤有限公司,處於破產案狀況,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第1款e項之規定,已訂定60(六十)日期間予債權人提出清償債權,該期間自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算。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鍾志偉

首席書記員 杜家寶


新 聞 局

通 告

第1/GCS/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人及獲授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新聞局副局長黃樂宜:

(一)領導及協調新聞廳及其附屬單位;

(二)核准人員年假表;

(三)批准享受假期之申請;

(四)准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之年假累積;

(五)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六)簽署上述單位發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及公共實體之常規性書信、文書及公函,但呈交予各主要官員辦公室之文件除外。

二、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本批示所載的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副局長黃樂宜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經行政長官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批示確認)

第2/GCS/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新聞廳廳長楊寶琴、研究及推廣廳廳長林佩貞、傳媒處處長陳裕康、推廣處處長歐舜華、出版處處長梁敏瑩及資訊及檔案處處長黃寶孝:

(一)批准享受假期之申請;

(二)准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之年假累積;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缺勤;

(四)批閱所管轄部門日常物料之申請;

(五)簽署發予行政當局各部門以告知上級批示內容的公函,以及可視為屬於該附屬單位常規事項的公函。

二、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財政處處長謝惠玲:

(一)批准享受假期之申請;

(二)准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之年假累積;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缺勤;

(四)除機密資料外,簽署存檔文件之證明書,及確認檔案室存檔文件原件的影印本;

(五)簽署報到憑單;

(六)簽署新聞局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及結算文件;

(七)簽署新聞局人員職務的法律狀況或薪俸狀況的聲明書及同類文件,以及確認該等文件之影印本;

(八)批閱所管轄部門日常物料之申請;

(九)簽署發予行政當局各部門以告知上級批示內容的公函,以及可視為屬於該附屬單位常規事項的公函;

(十)經有關實體批准,簽署取得資產和勞務相應的程序和繳付開支的申請書;

(十一)批准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一千元為限。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及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本批示所載的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新聞廳廳長楊寶琴、研究及推廣廳廳長林佩貞、傳媒處處長陳裕康、推廣處處長歐舜華、出版處處長梁敏瑩、資訊及檔案處處長黃寶孝及行政財政處處長謝惠玲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經行政長官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第二屆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第二期課程最終評核名單

茲公佈《第二屆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第二期課程最終評核名單如下:

及格學員:

1.º

黃穎欣

77.65

2.º

盧雯淇

66.49

3.º

林怡

65.95

4.º

劉綺琪

64.46

5.º

黎道星

62.75

6.º

周樂儀

62.50

7.º

盧梓梁

62.48

8.º

劉鈺飛

61.54

9.º

何愛怡

61.36

10.º

楊鳳枝

61.26

11.º

蘇樂兒

60.71

12.º

李子文

60.17

13.º

黃羅信

59.99

14.º

劉偉健

57.43

15.º

賴艷玲

56.90

16.º

何盈儀

56.66

17.º

Porfírio Alberto de Jesus

56.02

18.º

Paulino Miguel da Silva

54.40

19.º

許培德

54.24

 

因放棄而被除名的學員:

1.

陳康琪

2.

João Paulo Couto

3.

冼嘉誠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學員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行政法務司司長提起上訴。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公 告

茲公佈《第二屆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第三期課程第一部分期終評核名單已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接待處,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市 政 署

公 告

公開招標競投

罅些喇提督大馬路加建排洪雨水管道工程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3. 承攬工程目的:罅些喇提督大馬路加建排洪雨水管道。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元壹拾壹萬玖仟元﹝$119,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市政署培訓中心。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肆佰元正﹝$4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3.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50天。

14. 標書評核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總造價及各項單價——60%;
——合理工期——5%;
——施工方案及建議: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6%;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4%。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

i. 具備同類型、其金額及規模相同或更大的施工經驗,並附上相關公共工程主發出之質量驗收證明——6%;

ii. 同類型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履歷——4%;

——材料質量——10%;
——安全計劃——5%。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履行經第2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財政局現公佈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退回財政資助日期

退回資助之金額

目的

財政局康體會(簡稱:康體會)

16/01/2020

($ 86,600.00)

資助2019年度聖誕節聯歡活動(退回餘款)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20-D001

承擔預算部門 : 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

組織分類 : 21900100

獲判給實體 : 新利達與銳明聯盟

判給事項 : 的士管理系統的供應及維護服務

總金額 : $31,680,000.00

核准日期 : 2020/02/29

分段支付年度

金額

2020

$1,980,000.00

2021

$2,310,000.00

2022

$3,960,000.00

2023

$3,960,000.00

2024

$3,960,000.00

2025

$3,960,000.00

2026

$3,960,000.00

2027

$3,960,000.00

2028

$3,630,000.00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公共關係範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統計暨普查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勞 工 事 務 局

名 單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

勞工事務局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開考編號:04/2019-TS)

為填補勞工事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三缺(法律範疇),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之對外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姓名

 

最後成績

1.º

歐陽妙弟

1364XXXX

64.10

2.º

巫嘉豪

1233XXXX

63.04

3.º

周文慧

5155XXXX

60.22

4.º

林偉濠

5150XXXX

58.73

5.º

謝宇

1375XXXX

57.50

6.º

譚嘉榮

5138XXXX

56.00

7.º

李婉思

5154XXXX

53.69

8.º

陳奕祥

1237XXXX

52.84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之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律及研究處處長 徐潔華

正選委員:勞資關係處處長 林秀香

顧問高級技術員 蘇兆祥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通 告

茲公佈,博彩監察協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二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博彩監察協調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2樓及21樓。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1樓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http://www.dicj.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公 告

第001/CON-IPIM/2020號公開招標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規定,並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的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代表判給人進行“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六個內地代表處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之營運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

1. 判給實體:經濟財政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招標標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六個內地代表處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之營運管理服務。

5. 服務地點: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六個內地代表處。

6. 服務期:十二個月,由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7. 標書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90)日,由公開招標開標之日起計。

8. 臨時擔保:金額為澳門元拾捌萬柒仟元正 ($187,000.00),以銀行本票/法定銀行擔保的方式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提供。

9. 確定擔保:判給實體屬意之投標人必須自獲判給通知書之日起計八(8)日內提供金額相等於判給總金額的百分之四(4%)的款項為確定擔保。投標人可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方式提供上述確定擔保。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投標人的接納條件:投標人應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商業登記、以及於澳門財政局申報開業(營業稅)之法人商業企業主(公司)。

投標人應分判予一家內地登記註冊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為“內地合作公司”),以在獲判給時得以履行本招標之合約。

內地合作公司或其受託公司須持有杭州市、成都市、瀋陽市、福州市、廣州市及武漢市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且經營範圍須包含勞務派遣或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服務。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書時亦應一併附交內地合作公司發出之同意與投標人合作履行合約,承諾倘投標人獲判給提供有關服務即會提供內地合作公司與該投標人就本公開招標之勞務服務所訂立之合約,並承諾按照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與投標人共同履行提供勞務服務相關義務的聲明書正本或認證繕本。

12. 說明會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263號中土大廈19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

13. 遞交標書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界貿易中心4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地事務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4. 開標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263號中土大廈19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15. 延期: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說明會之日期及時間、遞交標書截止日期及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6. 查閱及取得卷宗(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案卷資料)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貿中心4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地事務處;

時間: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止辦公時間內(由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一至四)或五時三十分(星期五));

取得案卷副本:於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貿中心四樓接待處可取得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案卷副本,而每份價格為澳門元貳佰元正($200.00)或透過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網頁(www.ipim.gov.mo/)內免費下載。

17.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項目價格的合理性 由0至35分;

提供的服務實施方案 由0至35分;

投標人資歷及相關經驗 由0至30分。

18.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期,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貿中心四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地事務處或透過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網頁(www.ipim.gov.mo/)查閱,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劉關華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第6/2020/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警察裝備物品」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本局網頁內查閱倘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38,000.00(澳門元叁萬捌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技術特徵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第7/2020/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摩托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本局網頁內查閱倘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67,000.00(澳門元陸萬柒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技術特徵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通 告

(開考編號:03-TEC-2020)

按照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保安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網絡基礎建設)範疇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資訊(網絡基礎建設)範疇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從具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學歷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

3. 職務內容

就資訊網絡、伺服器系統、資訊保安及數據中心等進行管理、研究、參與構思發展計劃並撰寫建議書等,參與部門和跨部門性質的工作小組會議,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對資訊(網絡基礎建設)範疇的管理作出較高的決定。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35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報考條件

5.1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前具有資訊(網絡基礎建設)或相類範疇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高等課程學歷,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5.2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於第14/2009號法律生效之日屬資訊督導員特別職程的人員,只要於本開考之日在資訊範疇技術輔導員一般職程的特級技術輔導員職級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亦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3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b)及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7.1點a)和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具淘汰性質;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4.2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4.3 經第18/2018號法律修改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4.4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14.5 經第29/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14.6 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

14.7 經第50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六月三日第39/GM/96號批示——《訂定行政當局在資訊方面之活動之若干協調機制》;

14.8 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

14.9 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

14.10 電腦結構及硬件的專業知識;

14.11 電腦邏輯運算;

14.12 網絡協定和標準、互聯網的專業知識;

14.13 網絡及相關設備的專業知識,包括:網絡系統及相關設備的規劃、設計及配置;

14.14 Windows及Linux作業系統的專業知識,包括:系統的規劃、設計及配置;

14.15 SQL資料庫的構建及優化專門技術;

14.16 網絡及硬件的各種管理的專業知識;

14.17 資訊中心的構建及管理的專業知識;

14.18 大數據及雲計算的專業知識。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處長 孫振東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馮啓明

二等高級技術員 李得意

候補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盧惠泉

首席特級技術員 湯雅欣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開考編號:04-TEC-2020)

按照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保安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從具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學歷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

3. 職務內容

負責執行有關資訊系統及網頁之設計、開發、測試、維護和管理工作,亦需參與其他與資訊相關的工作及一般行政工作。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35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報考條件

5.1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前具有資訊(應用軟件開發)範疇或相類範疇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高等課程,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5.2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於第14/2009號法律生效之日屬資訊督導員特別職程的人員,只要於本開考之日在資訊範疇技術輔導員一般職程的特級技術輔導員職級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亦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3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b)及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7.1點a)和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具淘汰性質;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4.2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4.3 經第18/2018號法律修改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4.4 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14.5 經第29/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14.6 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

14.7 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

14.8 網絡協定和標準、互聯網的專業知識;

14.9 Windows及Linux作業系統的專業知識,包括:系統的規劃、設計及配置;

14.10 SQL資料庫的構建及優化專門技術;

14.11 資料結構、演算法;

14.12 資訊系統設計、分析及程式開發;

14.13 於HP Nonstop Server、MS SQL Server、Access的數據庫設計及SQL編程;

14.14 利用PhotoShop、Illustrator、Dreamweaver等設計工具進行圖片及網頁的設計;

14.15 利用HTML、CSS、JavaScript、XML等程式語言編寫網上資訊系統;

14.16 利用Delphi、Java、ASP.net、C#等程式語言編寫應用資訊系統及Web Service之開發;

14.17 生物特徵技術;

14.18 智能卡技術;

14.19 Android / iOS 手機編程;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處長 楊鳳章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高燦明

首席特級技術員 馮志祥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談偉強

二等高級技術員 楊斌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路環石街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懲 教 管 理 局

通 告

體格檢查(第二部份)

懲教管理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警員七十三缺(男性五十三缺及女性二十缺)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錄取及格及得分最高的前五十三名男性投考人及二十名女性投考人修讀培訓課程及進行實習的通告。現通知體能測試及格投考人,原定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一日及八日進行的體格檢查(第二部份),更改於以下日期、時間及地點進行,各准考人須按時出席:

體格檢查(第二部份)日期、時間及地點:

1. 血液及尿液化驗

2. 胸部X光片檢驗

日期: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及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

時間:09時00分至12時00分

時間:10時00分至13時00分及14時00分至17時00分

地點:澳門若憲馬路仁伯爵綜合醫院

地點:澳門得勝馬路40號結核病防治中心

備註:各投考人安排的日期及時間,詳見於同日公佈的重要資訊

准考人的重要資訊和注意事項於本通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同時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c.gov.mo/),以供查閱。此外,知識測試、心理測驗及專業面試的安排,將適時另行公佈。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知識測試

(開考編號:2019/A001/PQ/CGP-COM)

懲教管理局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開考,錄取及格及得分最高的前六名投考人修讀培訓課程,以填補懲教管理局人員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警司六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刊登開考公告,並於同日在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張貼開考通告。現通知,原定於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舉行的知識測試,更改於以下日期、時間及地點舉行,各准考人須按時出席:

日期

25/04/2020 (星期六)

時間

15:00-18:00 (3小時)

地點

懲教管理局行政樓2樓218室

地址

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

參加知識測試的准考人的其他重要資訊,於同日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准考人可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懲教管理局網頁(http://www.dsc.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公 告

茲公佈,金融情報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金融情報分析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金融情報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2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網頁(http://www.gif.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婉儀


衛 生 局

公 告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兩缺,經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兩缺,經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四款及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知識考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5419/04-T)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之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衛生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醫務管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醫務管理範疇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從具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學歷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

3. 職務內容

研究、改編或採用技術方法和程序制訂研究工作、構思和發展計劃、發出意見書,參加部門及跨部門性質的工作小組會議,以協助上級就醫務管理範疇的政策和管理制訂措施作出決定。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35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的規定,試用期為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前)具有醫務管理、公共衛生、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或醫院行政管理相關範疇的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高等課程學歷,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7.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到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提交。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8.1點a)至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8.1點a)、b)項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3 第8.1點a)、b)項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8.1點a)至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8.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a)和 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8 作虛假聲明或提交虛假文件,會被除名或不獲任用,還導致按情況向主管實體舉報以提起紀律及刑事程序。

9.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3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50%;

甄選面試=30%;

履歷分析=2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將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衛生行政及醫療管理範疇相關專業知識;

15.2 澳門特區衛生政策;

15.3 三月十五日第24/86/M號法令——《訂定澳門居民取得衛生護理規則》;

15.4 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重組澳門衛生局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

15.5 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

15.6 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

15.7 第2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提供病歷副本收費上限表》;

15.8 第9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提供病歷副本收費表》;

15.9 第05/SS/2017號衛生局局長批示 ——《病歷的記錄、管理、保存及銷毀程序指引》;

15.10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5.11 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行政程序法典》

15.12 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15.13 十月三十一日第73/89/M號法令——《訂定澳門地區歷史檔案制度的一般基礎事宜》;

15.14 第111/2019號行政命令——《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當局的機關及部門的一般行政檔案保存期及最終用途》。

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及指引(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不得參閱任何其他的資料或文件,以及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求診者處處長 梁玉萍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巢杏悠

首席技術員 梁幸燕

候補委員:首席特級技術員 羅芷茵

首席技術員 梁佩華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通 告

茲公佈,教育暨青年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填補本局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六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為配合特區政府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疫工作,原訂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舉行的甄選面試延期舉行。為著有關效力,現重新公佈甄選面試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文 化 局

通 告

茲公佈,文化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音樂(西方音樂)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地下藝術工作室。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內之告示板(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c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社 會 工 作 局

通 告

第5/IAS/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的第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副局長許華寶或其代任人:

(一)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二)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三)核准公共承攬工程的工作計劃。

二、將下列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代副局長鄧玉華:

(一)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二)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三、轉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簽署計算及結算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二)批准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三)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工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四)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社會工作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五)接受及退還作為保證金的存款,取消銀行擔保及終止保險擔保,以及退還在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程序中提交作為擔保或因任何其他名義而被留存的款項;

(六)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社會工作局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工程金額上限為二百五十萬澳門元的合同的公文書;

(七)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社會工作局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取得財貨及勞務的金額上限為七十五萬澳門元的合同的公文書。

四、轉授予副局長許華寶、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法律及翻譯處處長王翠華、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李桂馨或其代任人,以及代副局長鄧玉華和防治賭毒成癮廳代廳長鄭耀達以下權限:

(一)就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批准採用輪值工作。

五、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獲轉授權人鄭耀達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其餘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第6/IAS/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第6/2007號行政法規第十五條第一款、第9/2011號法律第二條第一款及第12/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授予副局長許華寶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領導和協調防治賭毒成癮廳、研究及規劃廳和公共關係及新聞處;

(二)就上述單位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三)批准主管人員、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四)認可有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有關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八)批准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九)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十)對護士及一般服務助理員的輪值工作依法作出認可及預先許可;

(十一)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十二)可將有利於防治賭毒成癮廳、研究及規劃廳和公共關係及新聞處的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有關主管人員。

二、授予代副局長鄧玉華以下的權限:

(一)領導和協調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和社會重返廳;

(二)就上述單位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三)批准主管人員、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四)認可有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有關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八)批准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九)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十)對個人及其家庭之困乏狀況給予證明;

(十一)對援助金的申請及重新評估作出決定;

(十二)對已獲批准的敬老金、殘疾津貼及其他福利津貼的代領資格作出決定;

(十三)對不當收取的援助金或金錢給付作出決定;

(十四)對未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及剝奪自由的措施或刑罰者的現金分享款項的給付事宜,按照法例的規定作出決定;

(十五)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十六)可將有利於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和社會重返廳的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有關主管人員。

三、授予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具權限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三)簽署受益人認別咭;

(四)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五)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六)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七)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八)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九)對援助金的申請及重新評估作出決定,但以發放或調整金額不超過六人家團的最低維生指數為限;

(十)不接納未具備法定發放條件的援助金申請;

(十一)對援助金的取消作出決定;

(十二)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十三)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四、授予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具權限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報告;

(三)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四)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八)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九)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十)對殘疾評估登記證優惠計劃之參與實體的申請作出決定;

(十一)按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第六條第二款(二)項、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及第九條的規定:

(1)決定是否接納對利害關係人所進行的評估報告,以及有關的殘疾評估結果;

(2)向殘疾狀況出現明顯變化的利害關係人作重新評估的決定;

(3)向經評定符合殘疾的類別及級別的利害關係人簽發、補發及更換殘疾評估登記證;

(4)決定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有效期。

五、授予防治賭毒成癮廳代廳長鄭耀達以下的權限: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具權限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三)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四)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八)對戒毒康復處的護士及一般服務助理員的輪值工作依法作出認可及預先許可;

(九)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十)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六、授予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具權限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以及個案的召集書;

(三)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四)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八)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九)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七、授予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具權限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在已發出的准照上加上及簽署已獲批准的附註;

(三)向權限部門作出入則申請、提交工程更改圖則文件及回覆圖則意見事宜;

(四)簽署回覆權限部門有關社會服務設施之消防意見;

(五)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六)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七)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八)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九)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十)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八、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就該廳及從屬單位職責範疇內的事宜,簽署並發出具權限實體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二)按法律規定,批准社會工作局編制人員及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人員在其職程內的晉級,以及職級內的晉階;

(三)核實收入並簽署相關文件;

(四)批閱會計及出納組收入及支付紀錄表;

(五)代表社會工作局簽署下列文件:

(1)衛生護理證;

(2)報到憑證;

(3)法律及職務狀況聲明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4)薪俸狀況聲明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5)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的認別證件。

(六)批准提供與社會工作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七)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和私人機構關於人員常規事務的文書;

(八)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九)批准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十)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十一)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十二)批准該廳常用物品及簡單勞務的申請。

九、授權予副局長許華寶、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法律及翻譯處處長王翠華、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李桂馨或其代任人,以及代副局長鄧玉華和防治賭毒成癮廳代廳長鄭耀達,確認工作人員每月已履行待命義務的日數。

十、授權予家庭服務處處長陳耀虹或其代任人,就涉及個案服務事宜,簽署利害關係人通知書。

十一、授予社會援助處處長林舜華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對援助金的申請及重新評估作出決定,但以發放或調整金額不超過三人家團的最低維生指數為限;

(二)不接納未具備法定發放條件的援助金申請;

(三)就敬老金及殘疾津貼事宜,簽署利害關係人通知書。

十二、授權予長者服務處處長甘潔玲或其代任人簽署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受益人聲明書。

十三、授權予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處長劉結艷或其代任人簽署申請收養聲明書。

十四、授權予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處長劉結艷、長者服務處處長甘潔玲、康復服務處處長蘇志群或其代任人,對使用其職責範疇內所監管的服務設施或服務計劃的申請者所作的評估及結果作出決定,以及簽署相關的結果通知公函。

十五、授權予專業發展及計劃處處長梁嘉輝或其代任人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的出席證明。

十六、授予社會設施准照及監察處處長蔡佩盈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批准有關社會服務設施准照及臨時運作許可的續期事宜;

(二)對經查證不存在無牌運作情況的設施報告作歸檔決定;

(三)簽署向社會服務設施收集准照運作資料及提供資訊的相關事宜之公函;

(四)簽署邀約出席會議、活動、實況檢查及聯合巡查之公函;

(五)就准照工作事宜,簽署上級已作出決定之通知公函;

(六)簽署向相關政府部門提交與准照職能相關的保養證明書及資料。

十七、授予法律及翻譯處處長王翠華、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李桂馨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有關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二)就因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十八、授予社會工作中心主任梁玉芬、余永達、蘇玉璇及溫秀紅或其代任人以下的權限:

(一)將自願放棄的援助金申請個案作歸檔處理;

(二)就涉及援助金的所有事宜,簽署利害關係人通知書;

(三)維持援助金的發放續期;

(四)對發放援助金金額作重新評估,但以整個家團調整金額不超過一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為限。

十九、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二十、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二十一、獲授權人李麗萍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期間在本批示第五款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另外,李麗萍及鄭耀達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其餘獲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十二、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韓衛

第7/IAS/202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三條,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行政管理委員會第12/2020-01號決議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取得經常性消耗物料及用品或要求提供簡單服務的許可開支權限轉授予副局長許華寶或其代任人及代副局長鄧玉華,但每次開支上限為一萬澳門元。

二、將取得經常性消耗物料及用品或要求提供簡單服務的許可開支及許可支付權限轉授予如下的主管或其代任人,但每次開支上限為五千澳門元:

(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

(二)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

(三)防治賭毒成癮廳代廳長鄭耀達;

(四)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

(五)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

(六)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

三、將上限為五萬澳門元的許可開支權限轉授予副局長許華寶或其代任人及代副局長鄧玉華,有關許可開支行為作出後,須由行政管理委員會在隨後的會議上追認。

四、將上限為十萬澳門元的許可支付權限轉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代任人。

五、將如下所指的一般管理行為的許可開支權限轉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代任人:

(一)人員的其他補助;

(二)電、水、通訊、車輛燃料等費用及不動產的管理費;

(三)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的投保費。

六、將社會工作局管理的資金的調動權限轉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代任人,但每次調動金額上限為十萬澳門元。

七、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八、獲轉授權人代廳長鄭耀達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其餘的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九、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韓衛


社 會 工 作 者 專 業 委 員 會

通 告

因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3723頁之本會第1/2020號通告附件表一第二欄內容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專業類別(14科)

(……)

其他類別(9科)”

應為:“專業類別(15科)

(……)

專門類別(8科)”。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主席 區志強


體 育 局

公 告

第5/ID/2020號公開招標

「體育局總部及西翼辦公大樓清潔服務」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期間體育局總部及西翼辦公大樓清潔服務,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有意之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500.00(澳門元伍佰圓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100,000.00(澳門元壹拾萬圓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人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局”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以“體育局”為抬頭人)。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通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錄取兩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營養職務範疇)的實習,以便填補體育局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營養職務範疇)一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的一個職缺。

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正為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位於體育館大馬路的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A館。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高 等 教 育 局

通 告

第5/GD-SCF/DSES/2020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4/201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以下批示:

續任高等教育局首席特級技術員何可寧為護理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委員,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商業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科技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T-A79-M41-1520A-02

課程的基本資料:

——本課程經第2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2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澳門大學人文學院代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哲學與宗教學系主任Mario Wenning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三)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四)核准發出其管轄的學生個人檔案的證明書,但有關學術成績及學籍資料除外;

(五)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五、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澳門大學人文學院代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授權的 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哲學與宗教學系主任Mario Wenning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15,000.00(澳門元壹萬伍仟圓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項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五、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澳門大學

人文學院代院長 徐杰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通 告

第001/ESCSD/2020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4/201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五)項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以下批示:

續任澳門理工學院健康科學及體育高等學校教師林愛貞為護理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委員,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理工學院健康科學及體育高等學校

代校長 吳新凡

第01/SG/2020號批示

事宜:轉授權予公共關係辦公室主任

為了有效及妥善管理澳門理工學院,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1/PRE/2019號批示第一款(十一)項,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05D/CAD/2019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公共關係辦公室主任陳玉玲,在公共關係辦公室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李惠芳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社會保障基金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社會保障基金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公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http://www.fs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通 告

第001/DRPC/FSS/2020號通告

第001/DRPC/FSS/2018號通告公佈的已登記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供款投放項目的退休基金有關的基金管理實體名稱更改如下:

基金管理實體原名稱

基金管理實體新名稱

忠誠保險公司(人壽)

忠誠澳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

30/12/2019

$ 505,100.00

資助工程費用。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家校合作會

30/12/2019

$ 10,700.00

註a

澳門濠江中學家長會

30/12/2019

$ 254,202.90

澳門勞工子弟學校家長會

21/11/2019

$ 6,800.00

30/12/2019

$ 74,800.00

30/12/2019

$ 28,670.00

高美士中葡中學家長會

30/12/2019

$ 92,046.10

陳瑞祺永援中學家長教師會

21/11/2019

$ 8,046.30

30/12/2019

$ 125,651.80

二龍喉中葡小學家長會

21/11/2019

$ 7,088.00

31/12/2019

$ 23,190.60

鄭觀應公立學校家長會

30/12/2019

$ 55,905.80

30/12/2019

$ 7,037.00

何東中葡小學家長會

30/12/2019

$ 19,783.80

澳門東南學校家長會

21/11/2019

$ 10,952.90

30/12/2019

$ 18,713.30

澳門葡文學校學生家長協會

31/12/2019

$ 3,350.00

註a

聖瑪沙利羅學校家長教師會

21/11/2019

$ 20,550.00

30/12/2019

$ 37,920.00

30/12/2019

$ 2,050.00

新華學校家長教師會

21/11/2019

$ 10,508.80

30/12/2019

$ 70,800.00

澳門粵華中學家長教師會

21/11/2019

$ 11,100.00

30/12/2019

$ 109,405.50

31/12/2019

$ 1,770.00

婦聯學校家長會

21/11/2019

$ 12,051.70

30/12/2019

$ 57,510.20

氹仔中葡學校家校協進會

21/11/2019

$ 9,500.00

30/12/2019

$ 18,654.70

30/12/2019

$ 2,142.00

聾人服務中心

30/12/2019

$ 135,580.00

註c

聖安東尼幼稚園

04/11/2019

$ 95,289.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特殊教育、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479,591.00

註e

啟聰中心

31/12/2019

$ 1,677,344.00

註c

宣信教育中心

30/12/2019

$ 1,898,750.00

資助2019/2020學年“校園新領域”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澳門文化藝術教育中心

30/12/2019

$ 12,100.00

資助工程及購置設備。

聖公會中學(澳門)

04/11/2019

$ 1,098,11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姐妹學校交流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3,027,291.00

註d

31/12/2019

$ 39,550.00

註b

31/12/2019

$ 73,32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04/11/2019

$ 3,526,606.50

註d

04/11/2019

$ 1,053,979.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19/12/2019

$ 6,900.00

註b

31/12/2019

$ 41,140.00

註c

聖羅撒英文中學

04/11/2019

$ 2,404,588.50

註d

04/11/2019

$ 1,044,997.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

21/11/2019

$ 5,28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SSL網絡證書。

19/12/2019

$ 37,100.00

註b

31/12/2019

$ 63,73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04/11/2019

$ 1,120,052.00

註d

04/11/2019

$ 294,612.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傳承中華文化、姐妹學校交流計劃、資訊科技教育,以及家校合作。

31/12/2019

$ 55,402.00

註 c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二校

31/12/2019

$ 193,403.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傳承中華文化、姐妹學校交流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以及家校合作。

31/12/2019

$ 410,420.00

註e

31/12/2019

$ 15,700,000.00

資助校舍修葺工程。

31/12/2019

$ 215,028.00

註c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三校

04/11/2019

$ 315,50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傳承中華文化、姐妹學校交流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以及家校合作。

04/11/2019

$ 1,543,290.00

註d

31/12/2019

$ 32,666.00

註c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04/11/2019

$ 1,309,395.00

註d

04/11/2019

$ 195,861.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傳承中華文化、資訊科技教育,以及家校合作。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中文部)

04/11/2019

$ 516,186.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中文部)

04/11/2019

$ 993,183.50

註d

30/12/2019

$ 4,900.00

註b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六校(英文部)

04/11/2019

$ 59,50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本培訓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04/11/2019

$ 74,56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葡語課程、姐妹學校交流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家校合作。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中文部)

04/11/2019

$ 942,559.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04/11/2019

$ 4,334,098.00

註d

04/11/2019

$ 103,65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04/11/2019

$ 1,546,38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04/11/2019

$ 59,800.00

資助校舍電纜緊急維修工程。

19/12/2019

$ 24,500.00

註b

31/12/2019

$ 105,043.00

註c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英文部)

04/11/2019

$ 385,24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以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04/11/2019

$ 582,660.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31/12/2019

$ 49,000.00

註b

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04/11/2019

$ 998,850.00

註e

04/11/2019

$ 66,204.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嘉諾撒聖心中學

04/11/2019

$ 184,142.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以及校本德育發展計劃。

04/11/2019

$ 1,964,031.50

註d

19/12/2019

$ 7,51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30/12/2019

$ 18,425,100.00

資助校舍修葺工程。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04/11/2019

$ 1,158,919.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3,089,061.50

註d

21/11/2019

$ 88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SSL網絡證書。

21/11/2019

$ 105,60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31/12/2019

$ 127,001.80

註b

31/12/2019

$ 101,4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31/12/2019

$ 464,376.00

註c

嘉諾撒聖心中學(幼稚園)

04/11/2019

$ 150,40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805,490.00

註d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04/11/2019

$ 1,110,573.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特殊教育、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按校本需要的項目、校本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及校本德育發展計劃。

04/11/2019

$ 3,748,207.00

註d

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21/11/2019

$ 2,795,359.00

註d

21/11/2019

$ 520,117.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19/12/2019

$ 32,250.00

註b

31/12/2019

$ 214,336.00

註c

31/12/2019

$ 855,265.00

資助校舍滲漏緊急維修工程。

31/12/2019

$ 19,00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陳瑞祺永援中學

04/11/2019

$ 958,030.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科學實驗探究、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按校本需要的項目、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

04/11/2019

$ 2,793,801.00

註d

陳瑞祺永援中學

19/12/2019

$ 224,550.00

註b

31/12/2019

$ 144,71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粵華中文中學

04/11/2019

$ 2,011,54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3,412,295.50

註d

31/12/2019

$ 50,674.08

註b

31/12/2019

$ 48,720.00

註c

粵華英文中學

31/12/2019

$ 150,434.60

註b

31/12/2019

$ 16,53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明愛學校

04/11/2019

$ 328,198.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1,311,542.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專職人員,以及中/長期計劃。

澳門浸信中學

04/11/2019

$ 3,741,226.00

註d

04/11/2019

$ 2,770,164.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21/11/2019

$ 572,000.00

資助校舍工程設計費。

30/12/2019

$ 32,500.00

註b

菜農子弟學校

04/11/2019

$ 1,183,01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3,275,091.00

註d

19/12/2019

$ 287,34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31/12/2019

$ 60,000.00

註b

菜農子弟學校(灣景分校)

04/11/2019

$ 752,194.50

註d

04/11/2019

$ 23,630.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家校合作以及校本德育發展計劃。

菜農子弟學校(分校)

04/11/2019

$ 21,83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家校合作以及校本德育發展計劃。

04/11/2019

$ 771,219.00

註d

澳門中德學校

10/10/2019

$ 41,99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04/11/2019

$ 446,499.5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特殊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家校合作。

04/11/2019

$ 1,710,772.00

註d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10/10/2019

$ 12,40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04/11/2019

$ 913,957.50

註e

04/11/2019

$ 211,328.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聖善學校

04/11/2019

$ 82,75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專職人員第二期。

04/11/2019

$ 735,559.00

註e

04/11/2019

$ 253,636.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實驗探究計劃、資訊科技教育。

婦聯學校

04/11/2019

$ 1,046,53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婦聯學校

04/11/2019

$ 62,0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04/11/2019

$ 1,768,888.50

註d

聖家學校

04/11/2019

$ 1,896,899.50

註d

04/11/2019

$ 98,34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促進校本的德育發。

聯國學校

04/11/2019

$ 143,78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以及姐妹學校交流計劃。

04/11/2019

$ 1,831,430.00

註e

31/12/2019

$ 19,00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31/12/2019

$ 32,461.00

註c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04/11/2019

$ 909,89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3,268,897.50

註d

30/12/2019

$ 41,752.00

註b

31/12/2019

$ 98,78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31/12/2019

$ 50,000,000.00

資助校舍擴建工程。

聖瑪大肋納學校

04/11/2019

$ 810,835.50

註d

04/11/2019

$ 410,544.5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特殊教育、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資訊科技教育。

聖瑪大肋納學校(分校)

04/11/2019

$ 121,052.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757,349.0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專職人員,以及特別項目。

19/12/2019

$ 72,6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補充資助。

31/12/2019

$ 766,584.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聖德蘭學校

04/11/2019

$ 1,722,682.00

註d

04/11/2019

$ 254,814.5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九澳聖若瑟學校

04/11/2019

$ 1,057,227.00

註e

04/11/2019

$ 238,162.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

31/12/2019

$ 112,797.00

註c

31/12/2019

$ 1,469,518.00

資助2019/2020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第一期)。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04/11/2019

$ 1,913,031.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5,111,274.00

註d

19/12/2019

$ 3,097,200.00

資助“文化與科技,傳承與創新”四年計劃。

31/12/2019

$ 300,0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休教進修。

31/12/2019

$ 222,600.00

註c

31/12/2019

$ 554,4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04/11/2019

$ 1,003,52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特別項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04/11/2019

$ 647,388.0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以及家校合作。

19/12/2019

$ 11,567,390.00

資助校舍修葺工程。

31/12/2019

$ 1,771,017.00

資助2019/2020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第一期)。

31/12/2019

$ 7,00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澳門坊眾學校

04/11/2019

$ 829,113.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2,060,807.50

註d

04/11/2019

$ 3,552,379.00

註d

04/11/2019

$ 962,001.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1/12/2019

$ 88,110.00

註c

沙梨頭坊眾學校

04/11/2019

$ 1,557,509.00

註e

04/11/2019

$ 654,96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0/12/2019

$ 4,418,680.00

資助設計費與探土工程費。

海星中學

04/11/2019

$ 758,445.50

註d

04/11/2019

$ 144,131.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31/12/2019

$ 22,016.00

註c

海星中學

04/11/2019

$ 2,669,370.50

註d

04/11/2019

$ 644,331.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開放校園設施、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31/12/2019

$ 10,000.00

註b

31/12/2019

$ 89,088.00

註c

氹仔坊眾學校

04/11/2019

$ 1,871,701.00

註d

04/11/2019

$ 592,64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19/12/2019

$ 122,670.00

註c

氹仔坊眾學校(分校)

04/11/2019

$ 22,082.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

04/11/2019

$ 2,133,256.00

註e

19/12/2019

$ 25,263.00

註c

下環浸會學校

04/11/2019

$ 413,690.50

註e

04/11/2019

$ 72,20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家校合作。

海暉學校

04/11/2019

$ 137,314.0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以及姐妹學校交流計劃。

04/11/2019

$ 928,691.50

註d

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04/11/2019

$ 228,114.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家校合作。

04/11/2019

$ 960,214.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中/長期計劃、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31/12/2019

$ 45,650.00

資助校舍滲漏緊急維修工程。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04/11/2019

$ 2,462,441.50

註d

04/11/2019

$ 1,064,778.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特殊教育、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04/11/2019

$ 85,36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濠江中學

04/11/2019

$ 2,710,411.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

04/11/2019

$ 4,491,122.50

註d

30/12/2019

$ 6,755.40

註b

31/12/2019

$ 300,0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休教進修。

31/12/2019

$ 3,706,204.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濠江中學

31/12/2019

$ 13,95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31/12/2019

$ 179,775.00

註c

青洲小學

04/11/2019

$ 379,211.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習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1,582,849.50

註d

30/12/2019

$ 12,023,844.00

資助校舍擴建工程。

澳門國際學校

31/12/2019

$ 32,080.50

註b

啟智學校

04/11/2019

$ 70,00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姐妹學校交流計劃。

04/11/2019

$ 574,800.00

註d

教業中學

04/11/2019

$ 15,5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04/11/2019

$ 841,06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3,007,278.00

註d

19/12/2019

$ 30,000,000.00

資助校舍擴建工程。

21/11/2019

$ 3,35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SSL網絡證書。

30/12/2019

$ 17,300.00

註b

31/12/2019

$ 2,009,84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31/12/2019

$ 46,080.00

註c

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

04/11/2019

$ 150,52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家校合作。

04/11/2019

$ 735,941.50

註d

19/12/2019

$ 12,800.00

註c

教業中學(分校)

04/11/2019

$ 568,12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2,005,251.00

註d

19/12/2019

$ 38,400.00

註c

鏡平學校(小學部)

04/11/2019

$ 652,423.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2,713,974.50

註e

31/12/2019

$ 3,10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鏡平學校(中學部)

04/11/2019

$ 198,778.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04/11/2019

$ 2,835,748.50

註e

04/11/2019

$ 1,317,574.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特殊教育、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開放校園設施、“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0/12/2019

$ 7,75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31/12/2019

$ 74,250.00

註b

31/12/2019

$ 7,750.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廣大中學

04/11/2019

$ 954,192.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學生考取語文及職業技能認證、開放校園設施、“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1,714,164.50

註e

19/12/2019

$ 22,400.00

註b

31/12/2019

$ 30,067.00

註c

廣大中學(分校)

04/11/2019

$ 559,322.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1,325,372.00

註e

10/10/2019

$ 92,76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31/12/2019

$ 48,195.00

註c

蓮峰普濟學校

04/11/2019

$ 240,258.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家校合作、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1,247,944.50

註d

嶺南中學

04/11/2019

$ 1,730,484.00

註d

04/11/2019

$ 396,837.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04/11/2019

$ 791,468.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開放校園設施、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3,969,503.00

註d

04/11/2019

$ 200,000.00

資助融合教育計劃。

31/12/2019

$ 6,96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04/11/2019

$ 241,56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按校本需要的項目以及家校合作。

04/11/2019

$ 1,531,207.50

註d

19/12/2019

$ 65,510.00

註c

19/12/2019

$ 4,284.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10/10/2019

$ 204,620.00

註c

04/11/2019

$ 870,383.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按校本需要的項目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1,837,504.00

註e

19/12/2019

$ 11,845,420.00

資助校舍重建工程。

19/12/2019

$ 13,226.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04/11/2019

$ 1,912,300.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葡語課程、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3,244,595.00

註e

19/12/2019

$ 2,450.00

註b

19/12/2019

$ 19,058.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脫產培訓。

澳門葡文學校

21/11/2019

$ 111,38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30/12/2019

$ 64,961.00

註b

30/12/2019

$ 2,407,444.50

註e

30/12/2019

$ 453,476.50

資助開展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校本德育發展計劃。

培道中學

30/12/2019

$ 1,982,044.00

註d

30/12/2019

$ 598,514.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1/12/2019

$ 87,000.00

資助裝設國旗、區旗、校旗及旗杆。

31/12/2019

$ 11,487.00

註c

培道中學(南灣分校)

30/12/2019

$ 275,24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0/12/2019

$ 1,151,348.50

註d

31/12/2019

$ 30,323.00

註c

培道中學小學部分教處

30/12/2019

$ 694,232.50

註d

30/12/2019

$ 183,849.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1/12/2019

$ 16,316.00

註c

聖瑪沙利羅學校

04/11/2019

$ 1,300,924.50

註d

04/11/2019

$ 393,443.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庇道學校

04/11/2019

$ 284,467.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626,525.50

註d

庇道學校——英文部

04/11/2019

$ 346,031.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科學實驗探究計劃、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518,627.00

註d

庇道學校(夜間部)

04/11/2019

$ 188,352.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特殊教育、傳承中華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資訊科技教育,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86,450.00

註d

聖保祿學校

04/11/2019

$ 4,432,145.00

註d

04/11/2019

$ 810,60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

19/12/2019

$ 76,750.00

註b

31/12/2019

$ 16,9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創新中學

04/11/2019

$ 1,739,027.50

資助開展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傳承中華文化、“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校本德育發展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按校本需要的項目以及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

04/11/2019

$ 1,305,900.00

註d

21/11/2019

$ 1,584.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SSL網絡證書。

30/12/2019

$ 4,687.42

註b

31/12/2019

$ 2,61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新華夜中學

19/12/2019

$ 1,526,700.00

資助開展 2016/2017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按校本需要的項目、橫琴參觀學習計劃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19/12/2019

$ 1,705,200.00

註d

培正中學

04/11/2019

$ 2,388,297.5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開放校園設施、特殊教育、葡語課程、傳承中華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科學實驗探究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6,617,164.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專職人員,以及中/長期計劃。

31/12/2019

$ 29,31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31/12/2019

$ 269,681.83

註b

培華中學

04/11/2019

$ 2,339,67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開放校園設施、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德育發展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1,639,013.00

註e

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04/11/2019

$ 519,730.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特殊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資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以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04/11/2019

$ 1,811,406.00

註d

澳門三育中學

04/11/2019

$ 1,847,062.00

註e

04/11/2019

$ 905,003.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及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澳門三育中學(英文部)

04/11/2019

$ 1,859,140.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871,757.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以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31/12/2019

$ 46,120.00

註b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04/11/2019

$ 1,124,03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按校本需要的項目、“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3,315,117.50

註d

19/12/2019

$ 12,486,930.00

資助校舍修葺工程。

31/12/2019

$ 11,7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31/12/2019

$ 25,250.00

註b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夜校)

04/11/2019

$ 758,15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傳承中華文化、“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 «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及校本德育發展計劃。

04/11/2019

$ 84,29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以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商訓夜中學

04/11/2019

$ 370,476.00

資助開展 2019/2020 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校本德育發展計劃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935,995.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以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21/11/2019

$ 2,64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SSL網絡證書。

31/12/2019

$ 536,36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沙梨頭浸信學校

04/11/2019

$ 9,24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

04/11/2019

$ 391,963.00

註e

德明學校

04/11/2019

$ 113,144.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德明學校

04/11/2019

$ 605,920.00

註d

東南學校

04/11/2019

$ 1,485,551.00

註d

04/11/2019

$ 113,057.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按校本需要的項目、家校合作。

10/10/2019

$ 172,91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東南學校——中學部

04/11/2019

$ 2,075,788.50

註d

04/11/2019

$ 632,52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開放校園設施、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科學實驗探究、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21/11/2019

$ 225,005.00

資助2019/2020學校年度特別項目。

30/12/2019

$ 25,000.00

註b

同善堂中學(日校)

04/11/2019

$ 891,183.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

04/11/2019

$ 1,278,712.50

註d

31/12/2019

$ 149,700.00

註b

新華學校

31/12/2019

$ 41,500.00

註b

慈幼中學

04/11/2019

$ 3,175,654.00

註d

04/11/2019

$ 1,149,885.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按校本需要的項目及資訊科技教育。

30/12/2019

$ 13,516,114.00

資助校舍重建工程。

31/12/2019

$ 39,96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31/12/2019

$ 44,120.40

註b

同善堂中學附屬幼稚園

04/11/2019

$ 36,960.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978,784.50

註d

明愛幼稚園

04/11/2019

$ 61,211.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特殊教育、姐妹學校交流計劃、家校合作及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1,040,072.50

註d

澳門三育中學家教會(英文部)

21/11/2019

$ 4,275.00

註a

30/12/2019

$ 73,200.30

30/12/2019

$ 11,800.00

澳門浸信中學家長教師會

21/11/2019

$ 300.00

30/12/2019

$ 77,690.00

澳門嘉諾撒聖心中學家長教師會(幼稚園)

21/11/2019

$ 8,300.00

30/12/2019

$ 17,803.60

澳門嘉諾撒聖心中學家長教師會(中小學)

31/12/2019

$ 22,917.00

31/12/2019

$ 32,370.00

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30/12/2019

$ 583,909.00

註d

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30/12/2019

$ 80,33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利瑪竇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21/11/2019

$ 775,607.00

註e

21/11/2019

$ 110,856.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傳承中華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以及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30/12/2019

$ 69,160.00

資助校舍緊急維修工程。

培道中學氹仔小學分校

30/12/2019

$ 207,93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傳承中華文化、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促進校本的德育發展、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以及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30/12/2019

$ 660,396.00

註d

31/12/2019

$ 34,540.00

註c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04/11/2019

$ 17,978.0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

04/11/2019

$ 1,768,099.00

註d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04/11/2019

$ 30,566.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以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

04/11/2019

$ 1,246,407.50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先導計劃、“認識祖國、愛我中華”學習之旅、姐妹學校交流計劃、教學人員學習及弘揚中國歷史文化、學生及教學人員考取語文及專業技能認證——培訓班、校本語言學習及閱讀活動、校本德育發展計劃、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學校暑期活動資助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高中畢業生升學輔導計劃、按校本需要的項目。

04/11/2019

$ 3,219,307.00

註d

19/12/2019

$ 2,150,000.00

資助校舍擴建工程。

30/12/2019

$ 90,400.00

註b

陳慧婷

10/10/2019

$ 1,0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語文認證”。

陳,俊明

10/10/2019

$ 2,152.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語文認證”。

陳嘉麟

10/10/2019

$ 2,5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語文認證”。

陳,麗霞

10/10/2019

$ 2,500.00

陳雪妍

10/10/2019

$ 1,000.00

張靜

10/10/2019

$ 1,000.00

張擎海

19/12/2019

$ 65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徐一翠

10/10/2019

$ 78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語文認證”。

曹臻瑜

10/10/2019

$ 65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許頴賢

19/12/2019

$ 430.00

19/12/2019

$ 650.00

葉影紅

10/10/2019

$ 1,0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語文認證”。

林嘉宏

10/10/2019

$ 2,500.00

藍麗燕

19/12/2019

$ 43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專業技能認證”。

林沛婷

19/12/2019

$ 1,080.00

劉悅敏

10/10/2019

$ 1,000.00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教學人員考取語文認證”。

李睿

10/10/2019

$ 1,000.00

李雅慧

10/10/2019

$ 1,000.00

吳恩銓

10/10/2019

$ 2,500.00

伍慧齡

10/10/2019

$ 1,000.00

蘇貝甄

10/10/2019

$ 750.00

黃志霞

10/10/2019

$ 1,000.00

黃巧燕

10/10/2019

$ 1,000.00

黃,安琪

10/10/2019

$ 2,500.00

(註)

a. 資助註冊家長會——家校合作費用。

b. 資助2018/2019學校年度“學生考取語文認證”。

c. 資助設備購置。

d.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潛能發展計劃、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e. 資助開展2019/2020學校年度“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校本培訓、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專職人員。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老柏生(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郵 電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建設發展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通 告

按照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建設發展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公室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輕型車輛司機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辦公室同一職程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

穿着制服駕駛輕型車輛載運乘客,顧及旅程的安全和舒適;駕駛載客量至九座位的客貨車,運送因公務外出的人員到獲預先通知的目的地:啟動車輛、操控方向盤、接合變速器、剎車、把行車時所需的燈亮起;注意街道情況、調節速度、顧及車輛的馬力和性能、汽車和行人的流通、交通和警察的訊號以作有必要的各項操作;遵守《道路交通法》及《道路交通規章》的規定;協助乘客上落車以及裝卸行李或所運載的其他貨物;確保汽車的良好運作和日常保養,即洗刷、清潔及檢查燃料、潤滑油和水;有需要時更換輪胎;定期把車送往檢查和到車房作所需的維修;把車停泊在所屬停車場,辦公時看管停泊的車輛;當有突發事件時,應留在工作崗位,當工作時發生意外,在有需要時協助警察協調工作;協助文件遞送工作,並將之送到目的地和遞交予收件人,在一般工作上予以合作,以及有效地執行上級指派的工作。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十一內所載的15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具有小學畢業學歷,持有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且具有三年駕駛輕型汽車的工作經驗,及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於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親身到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有效駕駛執照副本;

d)三年駕駛輕型汽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文件證明;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按情況而定,可由典試委員會決定接納其他適合的證明文件;

e)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b)、c)、d)和e)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b)、c)、d)項所指的文件和e)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3 第7.1點a)、b)、c)、d)項所指的文件和e)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b)、c)、d)和e)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7.1點a)、b)、c)、d)項所指的文件和e)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筆試,時間為一小時,具淘汰性質;

第二階段:駕駛技術實踐考試,時間為三十分鐘,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投考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筆試佔知識考試的40%,駕駛技術實踐考試佔知識考試的60%)

甄選面試 = 30%

履歷分析 = 2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14.2 經四月二十八日第17/93/M號法令核准,並經修改的現行《道路交通規章》;

14.3 一般時事常識;

14.4 駕駛輕型車輛知識。

在知識考試(筆試)期間,投考人僅可參閱開考通告考試範圍內所指之法規(除原文外,不得另有其他文字標註或不得附有任何註譯)。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資料、文件、書本、電子設備或法例彙編等其中包含非考試範圍內所指的法律法規文本。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特級技術員 蕭藹華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國興

重型車輛司機 莫家泰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健坤

輕型車輛司機 陳錦明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的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建設發展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辦公室雜役範疇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公室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雜役範疇勤雜人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辦公室同一職程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

執行非專門性的、人手操作的簡單工作,主要是體力勞動及具備實際基本知識:對外或對內分派信函、文件或包裹;協助會議安排的各項準備工作並在會議進行期間候命;協助專職人員執行專門性較低的工作,如影印及裝訂文件、裝卸、運輸及材料收拾方面;負責打掃、除塵、洗滌、吸塵等工作以保持工作地點清潔,執行其他同類的工作及保持物件和其表面清潔,並在一般工作上予以合作,以及有效地執行上級指派的工作。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內所載第一級別的11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具有小學畢業學歷,及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於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親身到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3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b)第二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上述第a)項甄選方法,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投考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甄選面試=80%

履歷分析=2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涉及職務內容的基本知識;

14.2 一般常識。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鍾少燕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員 黃素妍

特級技術輔導員 區敏怡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員 陸雅琪

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春麗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租用灑水車及灑水掃街車連駕駛及操作人員”服務

公開招標競投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工務司司長。

2. 招標實體:環境保護局。

3. 招標名稱:租用灑水車及灑水掃街車連駕駛及操作人員。

4.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 提供服務的地點:路環九澳區域一帶及建築廢料堆填區外圍一帶。

6. 標的:對路環九澳區域一帶及建築廢料堆填區外圍一帶的行車路面提供灑水沖洗及掃街服務。

7. 合同期限:“租用灑水車及灑水掃街車連駕駛及操作人員”服務合同期限為24個月,由合同開始日起計。

8.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9. 臨時擔保:$300,000.00﹝澳門元叁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0.確定擔保:為擔保合同之履行,承判公司須向判給實體提供判給“租用灑水車及灑水掃街車連駕駛及操作人員”服務總金額的4%﹝百分之四﹞作為確定擔保。

11. 底價:不設底價。

12. 參加條件:

12.1 經營的業務與處理環境衛生及提供相關環衛設備及車輛服務有關的公司方可參與投標,亦可接納競投者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

12.2 競投者必須具備以下經驗﹝以競投者提交合同或具相同效力的證明文件之正本或其認證繕本的經驗計算﹞:在本招標公告刊登的日期起計過往10年內擁有最少1年在有關處理環境衛生及提供相關環衛設備及車輛服務的經驗;

12.3 第12.2點所指的經驗必須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a)倘競投者為公司,第12.2點所指的經驗由競投者(或其全資附屬公司)直接取得/競投者(或其全資附屬公司)曾與其他實體以合作經營方式共同取得;或

b)倘競投者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第12.2點所指的經驗由佔競投者組成百分比60%或以上的合作經營成員(或其全資附屬公司)直接取得/佔競投者組成百分比60%或以上的合作經營成員(或其全資附屬公司)曾與其他實體以合作經營方式共同取得。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環境保護局;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5. 查閱投標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的地點、時間及費用: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

時間:辦公時間內;

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的費用:$1,000.00﹝澳門元壹仟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評審標準

比重

a)投標價格

60%

b)競投者有關處理環境衛生及提供相關環衛設備及車輛服務的經驗

20%

c)工作計劃

20%

“投標價格”的評審標準為價適最優,是以獲開標委員會接納的投標書之平均價格作為“合理價格”。競投者建議的投標價格低於或等於該合理價格,得分為滿分,而競投者建議的投標價格高於該合理價格,則得分較低。

17. 投標書及其組成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交 通 事 務 局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現有前交通事務局第二職階特級車輛駕駛考試員黃富強之母親杜珍妮申請其兒子之遺體運送的補償、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的款項,如有人士認為具有權利領取上述補償、津貼及款項,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澳 門 互 助 總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林董雲蘭申請其已故配偶林名溘所遺下之遺屬撫卹金,其人曾為澳門教育暨青年司退休教師,會員編號3880,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逝世。

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上述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若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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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於經濟局——局長 戴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