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396(2017)號決議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