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36/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阿根廷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二)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阿根廷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中文、西班牙文及英文正式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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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阿根廷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阿根廷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西班牙文正式文本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阿根廷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英文正式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阿根廷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相應的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