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公佈,為填補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署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署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第一階段(筆試),時間為兩小時以及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至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三時至五時舉行知識考試第二階段(實踐考試),時間為三十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22樓審計署。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及實踐考試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張貼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22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署網頁(http://www.ca.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審計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茲公佈,立法會輔助部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五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本會輔助部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立法會輔助部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本會輔助部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按照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檢察長的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檢察長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檢察長辦公室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辦公室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通過對擔任雜役範疇勤雜人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辦公室同一職程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
執行非專門性的、人手操作的簡易工作,主要是體力勞動及具備實際基本知識;對外或對內分派信函、文件或包裹;協助專職人員執行專門性較低的工作,如裝卸、運輸及材料收拾方面;負責打掃、除塵、洗滌、吸塵或其他同類的工作,以保持工作地點、物件及其表面清潔;執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簡單輔助工作。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一級別的11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任用方式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三條及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之前需經六個月的試用期。
5.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具有小學畢業學歷,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所指的情況,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至三十日)。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六樓檢察長辦公室提交。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3 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7.1點a)、b)和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7.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7.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7.1點a)、b)及c)項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七條第四款(二)項所指的提交文件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b)第二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上述第a)項甄選方法,即被除名。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投考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甄選面試 = 80%;
履歷分析 = 2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六樓檢察長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檢察院網頁http://www.mp.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六樓檢察長辦公室,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檢察院網頁http://www.mp.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檢察院網頁http://www.mp.gov.mo/。
14.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規範。
15.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6.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一等技術員 陳曦茵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輔導員 黃靜雯
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達康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黃天平
特級技術輔導員 鍾慧圓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炳棠
茲公佈,為填補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八個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行政公職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接待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茲公佈,行政公職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雜役範疇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三十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正為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6樓行政公職局。
參加甄選面試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本局為填補登記及公證機關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經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履歷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錄取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入讀晉升培訓課程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j.gov.mo/)。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條,以及第8/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並轉授予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廳長戴冰:
(一)批准享受年假,但主管人員除外;
(二)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三)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四)簽署並發出不需由局長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二、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行使收回權和監管權。
三、對於因行使本批示所列的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追認廳長戴冰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按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市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就“為市政署供應動物飼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仟圓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人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於市政署
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按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市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就“為市政署供應園藝用品”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仟圓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人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按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市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就“為市政署供應工場及街道用品”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時正。投標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仟圓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人為“市政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上午十時正,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西堤馬路。
3. 承攬工程目的:氹仔蓮花單車徑優化工程﹝第4期﹞。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幣叁拾玖萬元﹝$390,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市政署培訓中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捌佰元正﹝$8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3.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80天。
14. 標書評核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6%;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4%;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市政署
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取消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第十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南灣大馬路及何賢紳士大馬路部份重鋪瀝青路面工程”公開招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按照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本署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2020年市政署提供植物”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責任書。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正。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按投標項目繳交相應的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仟圓正($1,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支票或抬頭為“市政署”之銀行擔保方式,在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在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在本署培訓中心,就是次公開競投舉辦解釋會。
有關公開招標文件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吳秀虹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車輛用品及組件。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食物。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質量認證書——20%;
c)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25%;
d)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日常及清潔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辦公室及攝影用品。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電油及輕柴油
a)價格——55%;
b)去達油站的容易度——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0%。
2)石油氣
a)價格——70%;
b)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二零年度所需之環保物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M002
承擔預算部門 :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共用開支——共用預算
組織分類 : 60110800/61200100
獲判給實體 : 碁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聯檢大樓、連接通道及鴨涌河綜合整治工程——監察
總金額 : $25,416,000.00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9 |
$12,708,000.00 |
2020 |
$12,708,00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P017
承擔預算部門 : 土地工務運輸局(PIDDA)
組織分類 : 60121000
獲判給實體 : 利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團(澳門)有限公司合作經營
判給事項 : 融和門維修工程
總金額 : $38,801,471.18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9 |
$25,000,000.00 |
2020 |
$13,801,471.18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P023
承擔預算部門 : 土地工務運輸局(PIDDA)
組織分類 : 60121000
獲判給實體 : 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檢察院大樓建造工程(第二期)
總金額 : $265,800,000.00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9 |
$65,000,000.00 |
2020 |
$200,800,00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P024
承擔預算部門 : 懲教管理局(PIDDA)
組織分類 : 60150800
獲判給實體 : 上海建工集團(澳門)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澳門新監獄工程——第三期
總金額 : $739,718,181.19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9 |
$70,000,000.00 |
2020 |
$350,000,000.00 |
2021 |
$319,718,181.19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P027
承擔預算部門 :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組織分類 : 60110800
獲判給實體 : MTR Consultadoria (Macau) Sociedade Unipessoal Lda.
判給事項 : “澳門輕軌項目的管理及技術援助(2)”延續服務
總金額 : $299,036,010.00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9 |
$229,900,503.00 |
2020 |
$69,135,507.00 |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修改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P025
已公佈資料 : 第4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承擔預算部門 : 澳門大學(PIDDA)
組織分類 : 60170800
獲判給實體 : 德華工程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五樓中華醫藥研究院靶標與篩選中心建造工程
總金額 : $19,800,072.00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14,777,221.50 |
2019 |
$5,022,850.5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9-P026
已公佈資料 : 第52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承擔預算部門 : 澳門大學(PIDDA)
組織分類 : 60170800
獲判給實體 : 明信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八樓中華醫藥研究院製藥工程中心設計及建造工程
總金額 : $24,464,700.00
核准日期 : 2019/05/09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16,975,872.60 |
2019 |
$7,488,827.40 |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統計暨普查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統計暨普查局編制內資訊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統計暨普查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茲公佈,統計暨普查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平面設計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茲公佈,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經濟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勞工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勞工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茲公佈,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公共行政管理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勞工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勞工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茲公佈,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機電工程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勞工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勞工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茲公佈,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勞工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勞工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澳門元
資產帳戶 |
|
負債帳戶 | ||
財政儲備資產 |
559,307,743,642.07 |
其他負債 |
0.00 |
|
銀行結存 |
340,432,446,799.30 |
|||
債券 |
123,013,054,384.10 |
|||
外判投資* |
95,859,642,888.27 |
財政儲備資本 |
564,677,756,675.13 |
|
其他投資 |
2,599,570.40 |
基本儲備 |
148,888,223,700.00 |
|
超額儲備 |
400,291,429,901.98 |
|||
其他資產 |
5,370,013,033.06 |
本期盈餘 |
15,498,103,073.15 |
|
總計 |
564,677,756,675.13 |
總計 |
564,677,756,675.13 |
|
* 前譯:外託管理基金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
行政管理委員會 |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之對外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之對外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及六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批准懲教管理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學科領域:英文,教學語文:英文)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開考通告(開考編號:2018/I01/PQ/DES1)。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之投考人:
排名 |
姓名 |
成績 |
1.º |
許麗婷 |
73.64 |
2.º |
陳麗婷 |
69.60 |
3.º |
黃美欣 |
68.82 |
4.º |
陳雅雯 |
68.80 |
5.º |
呂曉熲 |
68.73 |
6.º |
鄒嘉欣 |
66.02 |
7.º |
吳燕玲 |
65.98 |
8.º |
黃慧娟 |
64.98 |
9.º |
李鴻 |
64.32 |
10.º |
李玉卿 |
59.52 |
11.º |
蕭微 |
56.74 |
12.º |
陳艷顏 |
55.70 |
13.º |
魯健儀 |
54.18 |
14.º |
蕭嘉渝 |
52.46 |
15.º |
曾月敏 |
51.36 |
被淘汰及被除名之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備註 |
1 |
謝海珊 |
a) |
2 |
謝加宜 |
b) |
3 |
張玉麟 |
b) |
備註:
a)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而被淘汰;
b)因缺席第二階段知識考試(試教)及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少年感化院院長 余珮琳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楊登山(職務主 管)
教育暨青年局高美士中葡中學中學教育一級教師 甯卓敏儀
茲公佈,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電工範疇技術工人職程第四職階技術工人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一、按照公佈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0048-DP/DSC/2017號批示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決定將下列獲轉授予的職權,轉授予人力資源處處長梁天明:
(一)經審查有關法理前提,批准臨時委任、續任、轉臨時委任為確定委任;
(二)批准編制內人員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人員在職程職級內的職階變更;
(三)簽署計算及結算懲教管理局人員服務時間的文件;
(四)批准懲教管理局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五)簽署懲教管理局人員的衛生護理證;
(六)簽署並發出不需由上級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涉及(一)項至(五)項職權事宜的文書。
二、本轉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懲教管理局
組織、資訊及資源管理廳廳長 黃妙玲
(是項刊登費用為 $2,051.00)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醫生職程全科職務範疇(全科專科)第一職階主任醫生四缺,經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
名次 |
姓名 | 分 |
1.º |
謝師輝 |
8.15 |
2.º |
彭興華 |
8.12 |
3.º |
郭秋莎 |
8.02 |
4.º |
曹國希 |
7.83 |
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全科主任醫生 鄭成業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周偉強
香港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顧問醫生 陳景康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衛生督察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衛生督察九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
|||
1.º |
李銘釗 |
81.50 |
|
2.º |
關鎮雄 |
76.33 |
|
3.º |
林晚成 |
73.92 |
a) |
4.º |
葉倩菁 |
73.92 |
a) |
5.º |
歐陽婉玲 |
71.25 |
|
6.º |
郭燕娥 |
70.67 |
|
7.º |
黃雅麗 |
70.58 |
|
8.º |
關偉健 |
70.50 |
|
9.º |
黎美婷 |
70.08 |
a)得分相同,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醫生 梁亦好
正選委員:顧問醫生 鄧志豪
顧問醫生 李兆田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第一職階主任醫生(皮膚科)一缺,現根據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八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兩缺,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兩缺,現根據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提供噴灑殺孑孓油劑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叁拾柒元整($37.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柒萬貳仟肆佰捌拾元整($72,48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 “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非醫院藥集內藥物”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柒拾玖元整($7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需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拾萬元整($10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醫務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放射職務範疇)兩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第一職階普通科醫生三十七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五十六條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和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第一職階主任醫生(腎科專科)一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四款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的履歷討論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錄取十一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所必需的實習;以便填補衛生局行政任用合同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十一個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和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公共關係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個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十四個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衛生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放射職務範疇)兩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四款及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知識考試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讀專科培訓(六十缺)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為准考人舉行知識筆試,考試時間為兩小時三十分,考試地點為澳門黑沙環衛生中心三樓大型會議廳。
參加知識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s://www.ssm.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在為填補教育暨青年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以下範疇以下職程的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教育暨青年局專業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茲公佈,在為填補文化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博物館學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參加本局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的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
准考人 |
姓名 |
最後成績 |
|
1.º |
138 |
蕭潔銘 |
1321XXXX |
61.47 |
2.º |
47 |
何善恆 |
5185XXXX |
57.83 |
3.º |
123 |
吳璟昌 |
5183XXXX |
57.57 |
4.º |
7 |
陳鵬之 |
1245XXXX |
55.83 |
5.º |
124 |
吳璟瀅 |
5133XXXX |
54.63 |
6.º |
10 |
陳樂瑜 |
5180XXXX |
53.97 |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廳長 李麗嬌
正選委員:文化局澳門博物館館長 呂志鵬
文化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胡淑華
文化局為招聘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學科領域:體育,教學語文為中文)一缺,經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的成績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及上載於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繼春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現為第四屆「澳門國際影展暨頒獎典禮」——提供儀式統籌和製作服務之判給作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副本,或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內免費下載。
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將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如有任何查詢或要求解釋,要求解釋的申請應以書面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時前登入旅遊局澳門旅遊業界網站(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公告欄提交有關問題,相關解答亦會透過該網站公佈。
服務總價格上限為澳門幣4,500,000.00元(澳門幣肆佰伍拾萬元正)。
評標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判給準則 |
所佔比重 |
價格 |
20% |
服務內容 |
45% |
——開幕儀式、閉幕儀式及頒獎典禮的場地設計主題; |
|
——儀式主題、流程設計及相關效果圖(開幕儀式和紅地毯、閉幕儀式及頒獎典禮和紅地毯); |
|
——為執行整個服務相關項目的人力配置和安排,須按照“承投規則”之“一般及特別技術性條款”中第4.3項的要求 |
|
提供既安全又具效率的能力 |
25% |
——所使用的設備資料,須按照“承投規則”之“一般及特別技術性條款”中第4.2項的要求; |
|
——有關設備及裝飾物品的圖樣及位置設計(圖樣設計圖和位置平面圖); |
|
——製作裝飾材料的方案; |
|
——安裝及拆卸方案 |
|
投標人的經驗 |
10% |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言或英語撰寫,並同時提供澳門幣90,000.00元(澳門幣玖萬元正)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擔保。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應(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或(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或(4)電匯至旅遊基金在大西洋銀行開立的帳戶內。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期限、解釋會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程衛東
茲公佈,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心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體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劉楚遠
茲公佈,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體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劉楚遠
茲公佈,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英語傳意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體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第二階段——口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劉楚遠
茲公佈,為填補高等教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高等教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實踐考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七樓高等教育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s://www.dse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茲公佈,為填補高等教育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高等教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七樓高等教育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s://www.dse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碩士學位(教育行政)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112-M11-9619E-39。
課程的基本資料: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次會議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教育學院教育碩士學位(教育行政)課程的名稱、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教育。
三、專業:教育行政。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教育行政理論 |
必修 |
45 |
3 |
教育法律和政策分析 |
" |
45 |
3 |
教育與發展 |
" |
45 |
3 |
教育研究法 |
" |
45 |
3 |
論文 |
" |
— |
12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學校組織變革與發展 |
選修 |
45 |
3 |
社會變遷與教育改革專題討論 |
" |
45 |
3 |
學校行政與管理 |
" |
45 |
3 |
教育政策社會學分析 |
" |
45 |
3 |
團體動力學 |
" |
45 |
3 |
比較教育 |
" |
45 |
3 |
教育行政專題 |
" |
45 |
3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質性教育研究 |
選修 |
45 |
3 |
量化教育研究 |
" |
45 |
3 |
行動研究 |
" |
45 |
3 |
總學分 |
30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碩士學位(教育心理學)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44-M11-9619D-40。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教育。
三、專業:教育心理學。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教育及心理評量 |
必修 |
45 |
3 |
學習心理學 |
" |
45 |
3 |
高級發展心理學 |
" |
45 |
3 |
教育研究法 |
" |
45 |
3 |
論文 |
" |
— |
12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動機與學習 |
選修 |
45 |
3 |
教學心理學 |
" |
45 |
3 |
學習困難與輔導 |
" |
45 |
3 |
教育診斷與介入 |
" |
45 |
3 |
行為與社交問題輔導 |
" |
45 |
3 |
注意力障礙與過動學童之教學 |
" |
45 |
3 |
教育心理學專題 |
" |
45 |
3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質性教育研究 |
選修 |
45 |
3 |
量化教育研究 |
" |
45 |
3 |
行動研究 |
" |
45 |
3 |
總學分 |
30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社會科學碩士學位(經濟學)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91-M31-0319B-41。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社會科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社會科學。
三、專業:經濟學。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微觀經濟學理論 |
必修 |
45 |
3 |
宏觀經濟學理論 |
" |
45 |
3 |
經濟研究方法 |
" |
45 |
3 |
計量經濟學分析I |
" |
45 |
3 |
項目報告 |
" |
— |
6 |
學生須修讀四門選自選修學科表內的單元/科目,以取得12學分: |
|||
國際貿易及金融 |
選修 |
45 |
3 |
發展經濟學 |
" |
45 |
3 |
公共經濟學 |
" |
45 |
3 |
勞動經濟學 |
" |
45 |
3 |
產業組織 |
" |
45 |
3 |
貨幣經濟學 |
" |
45 |
3 |
中國經濟 |
" |
45 |
3 |
區域經濟(亞太/歐洲貨幣聯盟) |
" |
45 |
3 |
計量經濟學分析II |
" |
45 |
3 |
高階經濟理論專題 |
" |
45 |
3 |
總學分 |
30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酒店及旅遊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旅遊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IF-N02-MA1-1919Z-42
課程的基本資料: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旅遊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旅遊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文憑
登記編號:IF-N03-PA1-1919Z-43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碩士學位(體育教學及運動)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94-M14-0519C-44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教育
三、專業:體育教學及運動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高級運動心理學 |
必修 |
45 |
3 |
體育課程及教學 |
" |
45 |
3 |
高級運動生理學 |
" |
45 |
3 |
教育研究法 |
" |
45 |
3 |
論文 |
" |
— |
12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比較體育及運動 |
選修 |
45 |
3 |
運動、娛樂及休閒活動 |
" |
45 |
3 |
有效體育教學 |
" |
45 |
3 |
運動與營養 |
" |
45 |
3 |
體育社會學 |
" |
45 |
3 |
身體活動與健康 |
" |
45 |
3 |
體育教學及運動專題 |
" |
45 |
3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質性教育研究 |
選修 |
45 |
3 |
量化教育研究 |
" |
45 |
3 |
行動研究 |
" |
45 |
3 |
總學分 |
30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哲學碩士學位(學校輔導)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122-M11-9619D-45
課程的基本資料: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次會議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教育學院教育碩士學位(學校輔導)課程的名稱、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於高等教育局
代局長 曾冠雄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哲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教育
三、專業:學校輔導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輔導理論 |
必修 |
45 |
3 |
教育及心理評量 |
" |
45 |
3 |
高級輔導技巧 |
" |
45 |
3 |
教育研究法 |
" |
45 |
3 |
論文 |
" |
— |
12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生涯輔導 |
選修 |
45 |
3 |
小組輔導 |
" |
45 |
3 |
家庭輔導 |
" |
45 |
3 |
青少年變態心理學 |
" |
45 |
3 |
學校輔導專題 |
" |
45 |
3 |
學生須修讀下列任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
|||
質性教育研究 |
選修 |
45 |
3 |
量化教育研究 |
" |
45 |
3 |
行動研究 |
" |
45 |
3 |
總學分 |
30 |
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文學碩士學位(國際關係及公共政策)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M-A103-M43-0919B-46
課程的基本資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一、課程頒授的學位名稱:文學碩士
二、知識範疇:社會科學
三、專業:國際關係及公共政策
四、課程一般期限:兩學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學科單元/科目 |
種類 |
面授學時 |
學分 |
公共行政學:理論與實踐 |
必修 |
45 |
3 |
公共政策分析:理論與實踐 |
" |
45 |
3 |
政治學研討 |
" |
45 |
3 |
國際關係研討 |
" |
45 |
3 |
項目報告 |
" |
— |
6 |
學生須修讀四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12學分: |
|||
當代政治理論研討 |
選修 |
45 |
3 |
國際政治經濟研討 |
" |
45 |
3 |
國際組織與全球管治 |
" |
45 |
3 |
國際法 |
" |
45 |
3 |
憲法 |
" |
45 |
3 |
行政法 |
" |
45 |
3 |
公共財政:理論與實踐 |
" |
45 |
3 |
比較人力資源管理 |
" |
45 |
3 |
公共行政研究方法 |
" |
45 |
3 |
時事研討 |
" |
45 |
3 |
國際關係專題研討 |
" |
45 |
3 |
公共管理專題研討 |
" |
45 |
3 |
總學分 |
30 |
根據及為履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高等教育局局長批示認可的本局副局長何絲雅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第1/GSD-SH/DSES/2019號批示,並載於本通告附件。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根據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3/DSES/2019號批示第一款、第四款和第十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高等院校學生廳廳長陳旭偉下列權限管理其屬下工作人員和有關附屬單位:
(一)批准享受年假申請書、人員提出的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批准人員的缺勤解釋;
(二)批准提供上限為每月五十二小時的超時工作;
(三)批准提供與高等教育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高等教育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五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五)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體和機構單純為編製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文書,但不包括寄給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或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書。
二、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本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透過經本人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獲轉授權人可將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屬下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五、獲轉授權人在本批示公佈日前在是次轉授權的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高等教育局局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於高等教育局
副局長 何絲雅
根據及為履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高等教育局局長批示認可的本局副局長曾冠雄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1/GSD-CKH/DSES/2019號批示,並載於本通告附件。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高等教育局
局長 蘇朝暉
根據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3/DSES/2019號批示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和第十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綜合事務廳廳長林文達下列權限:
(一)簽署計算及結算高等教育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二)批准部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公共地方開支或其他同類開支。
二、同時轉授予綜合事務廳廳長林文達下列權限管理其屬下工作人員和有關附屬單位,但法律及翻譯處除外:
(一)批准享受年假申請書、人員提出的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批准人員的缺勤解釋;
(二)批准提供上限為每月五十二小時的超時工作;
(三)批准提供與高等教育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高等教育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五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五)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體和機構單純為編製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文書。
三、轉授予資源及學生福利處處長岑曉東下列管理有關附屬單位範疇的權限:
(一)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高等教育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一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二)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體和機構單純為編製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文書。
四、對於是次轉授予的簽署單純為編製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文書的權限,不包括寄給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或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書。
五、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六、對行使本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七、透過經本人認可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綜合事務廳廳長可將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屬下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八、獲轉授權人在本批示公佈日前在是次轉授權的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九、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高等教育局局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於高等教育局
副局長 曾冠雄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授予社會科學學院院長胡偉星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其管轄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核准其管轄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四)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其管轄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五)根據校長批准,與同澳門大學宗旨相符的實體訂立及簽署合作與交流協議;
(六)核准發出其管轄的學生個人檔案的證明書,但有關學術成績及學籍資料除外;
(七)在其管轄的事務範圍內,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及學院秘書或其代任人。
四、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由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教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社會科學學院院長胡偉星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二)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學術研究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三)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第(一)項及第(二)項所指的金額上限減半;
(四)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主管人員及學院秘書或其代任人。
四、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由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宋永華教授
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
副校長:葛偉教授
副校長:蘇基朗教授
副校長:高薇博士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旅遊學院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制度入職填補旅遊學院廚房專業培訓人員職程第二職階一級廚師(西餐)一缺,現公佈准考人的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
准考人 |
姓名 |
身份證編號 |
最後成績 |
1.º |
3 |
李仲強 |
5061XXXX |
73.34 |
2.º |
2 |
馮偉文 |
7397XXXX |
72.46 |
3.º |
1 |
鄒君源 |
5160XXXX |
63.40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廚房顧問 黃文樹
正選委員:處長 陳美霞
候補委員:廚房顧問 鄭志森
按照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文化產業基金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基金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基金同一部門及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及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資訊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方法及科學技術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包括:管理及規劃網絡系統及其相關的設備,規劃及管理資訊設備、操作系統、網絡系統及其他資訊化應用硬件及軟件;確保網絡系統和資訊系統的安全及可用性;優化及完善資訊系統、網上應用程式、數據庫,並參與有關的開發和維護工作,當中包括用戶需求的收集、系統分析及設計、程式的編寫、系統的測試及推行、用戶培訓、文檔製作及技術支援等;執行符合高級技術員職務內容特徵的各項工作。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六級別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符合以下第6.1.點或6.2.點所指條件者,均可報考:
6.1 凡在本開考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具有資訊或相類範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6.2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於第14/2009號法律生效之日屬資訊技術員特別職程的公務人員,只要於本開考之日在資訊範疇技術員一般職程的特級技術員職級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亦可投考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一般職程。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至七月三十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7.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填妥及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本人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文化產業基金提交。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第8.1點a)項至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如第8.1點a)項至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3 第8.1點a)項至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無提交第8.1點a)項至c)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個人資料紀錄,投考人應在臨時名單所指期限內補交所欠文件,否則被除名。
8.5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6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7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a)項和b)項證明文件以及c)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9.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若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公告及通告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文化產業基金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文化產業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文化產業基金,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文化產業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將張貼於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文化產業基金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文化產業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文化產業基金網頁http://www.fic.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
15.2 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
15.3 經第50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9/GM/96號批示;
15.4 專業知識;
15.4.1 「應用系統分析及開發」部分:
a)程式設計語言及電腦邏輯運算的相關知識;
b)網頁系統設計、編程及測試的相關知識,包括:HTML、CSS、JavaScript、XML、Web Service;
c)開發框架的相關知識,包括:Apache Wicket、Spring、Spring Security及Hibernate;
d)數據庫的應用及設計的相關知識,包括:MS SQL、MySQL及結構化查詢語言(SQL);
e)軟件系統的設計模式、系統分析及開發的相關知識;
f)手機應用程式開發技術的相關知識;
15.4.2 「網絡系統構建及管理」部分:
a)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的各種疑難排解方案的相關知識;
b)應用系統伺服器操作及管理的相關知識,包括:AD Server、DNS Server及Exchange Server等;
c)伺服器的操作及管理,包括:Windows、VMware及Linux;
d)網絡系統構建及相關設備的知識,包括:規劃、管理操作、效能調校、權限及保安;
*法例的中文本可到網址http://www.macaolaw.gov.mo/內瀏覽。
在知識考試(筆試)期間,投考人僅可參閱開考通告考試範圍內所指之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譯)。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資料、文件、書本或法例彙編等其中包含非考試範圍內所指的法律法規文本,亦不得使用計算機或任何其他電子設備。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正選委員:文化產業基金行政財政輔助中心主任 梁富華
文化產業基金資訊檔案中心主任 何浩能
候補委員:文化產業基金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關自立
文化產業基金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德芬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於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委員會委員 朱妙麗
茲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機電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六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二樓禮堂。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http://www.dssop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建築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二樓禮堂。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http://www.dssop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土木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八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十四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二樓禮堂。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http://www.dssop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郵電局
代局長 梁祝艷(副局長)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郵差職程第一職階郵差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郵電局
代局長 梁祝艷(副局長)
茲公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將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網頁http://www.smg.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梁永權
茲公佈,為填補房屋局以編制內任用的機電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五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房屋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可於辦公時間查閱),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茲公佈,為填補房屋局以編制內任用的土木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澳門氹仔花城大連街BT-34地段)。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試安排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接待處(可於辦公時間查閱),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茲公佈,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機械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辦公室定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正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336至342號誠豐商業中心6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 招標實體:環境保護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施工地點:位於氹仔北安澳門垃圾焚化中心及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之土地。
5. 承攬工程目的:為進行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擴建工程之設計及建造。
6. 最長施工期:1100(一千一百)工作天。由競投者所報的施工期須參照承攬規則一般條款第5.1.1.、5.1.2.、5.2.2.及5.2.3.點的規定。
7.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II.招標方案”第16.2.點的規定延期。
8.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
9. 臨時擔保:$80,000,000.00(澳門幣捌仟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0. 確定擔保:為保證準確且依時履行因簽訂合同而承擔之義務,承攬人須向判給實體提供判給工程總金額的5%(百分之五)作為確定擔保,且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額外的5%(百分之五),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1. 底價:不設底價。
12. 參加條件:
12.1 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及登記、以及經營的業務與垃圾焚化設施的設計及建造有關的公司,方可參與投標。
有關公司亦可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但不影響下一段落的規定:
招標實體可接納僅符合第12.2點至12.4點所規定之要求的競投者參與投標,但若競投者最終獲判予「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擴建工程之設計及建造」工程,則必須於合同簽訂之日前符合第一段落的規定。
12.2 公共工程承攬人在官方登記中之登錄:
a)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實體:只接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册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册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册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b)不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實體: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六十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接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登記等同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登記等同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其登記等同申請的批准。
12.3 競投者必須具備以下經驗:
12.4 有關經驗必須按以下任一規定取得:
a)倘競投者為公司,經驗須由競投者(或其全資附屬公司)直接取得/由競投者(或其全資附屬公司)曾與其他實體以競投者(或其全資附屬公司)佔參與百分比40%或以上的合作經營方式共同取得;或
b)倘競投者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經驗須由該合作經營直接取得/由在該合作經營中佔參與百分比40%或以上的合作經營成員(或其全資附屬公司)取得,且須:
13.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環境保護局。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
15. 查閱投標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的地點、時間及費用: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
時間:辦公時間內。
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的費用:$3,000.00(澳門幣叁仟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評審標準 |
比重 |
1)競投者經驗 |
10% |
2)工作計劃 |
|
2.1)工程項目管理方案 |
6% |
2.2)工程進度表 |
4% |
2.3)工程施工技術方案 |
7% |
2.4)技術計劃書 |
13% |
3)投標價格 |
60% |
總評分 |
100% |
判給實體根據各投標書內之資料及上述之評審標準及其所取得之比重而作出判給。
17. 投標書及其組成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或以英語編製。
18. 說明文件:競投者可在截標日止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以了解有否由環境保護局以書面形式提供的說明文件。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交通事務局。
3. 招標名稱:交通事務局三個數據中心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保養服務。
4. 標的:為交通事務局三個數據中心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保養服務,包括緊急供電裝置、恆溫恆濕冷氣系統、機房監控系統、漏水偵測系統及其他設施。
5. 提供服務的地點:交通事務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辦公大樓。
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延期。
7. 底價:不設底價。
8. 提供服務期限:六十(60)個月。
9. 臨時擔保:$150,000.00(澳門元壹拾伍萬圓正),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0. 確定擔保:為擔保合同之履行,獲判給者須提供判給總價金的百分之四(4%)作為確定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1. 投標者的資格:
11.1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並從事業務範圍全部包括本次招標之標的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11.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從事上款所述標的業務的公司;
11.3 不接納投標者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競投。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交通事務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五樓多功能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因第12點所述原因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交通事務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投標者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其所提交的投標書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經認證的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查閱案卷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取得案卷經認證的副本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3字樓或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
時間:自招標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當日起至開標的日期及時刻止的辦公時間內。
價格:每份為$200.00(澳門元貳佰圓正)。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如下:
15.1 價格:50%
15.2 過往五年提供同類機房環境設備保養服務經驗:20%
15.3 保養服務工作計劃:30%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刊登作澄清及補充說明文件的公告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日期及時刻止,投標者可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了解有否上述附加說明文件。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為遵守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九條及第十三條的規定,交通事務局局長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作出批示,廢止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交通事務局三個數據中心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保養服務的公開招標”的招標公告。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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