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0/2019

刊登日期:

2019.3.6

版數:

3468-3469

  •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相關法規 :
  • 第12/2002號行政法規 - 訂定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及運作方式——廢止九月十四日第65/92/M號法令。
  • 第76/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多名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
  •  
    相關類別 :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6/201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2002號行政法規《規範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及運作方式》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款(九)項,以及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七)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崔天立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任期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法規:

    第1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0/2019

    刊登日期:

    2019.3.6

    版數:

    3469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舉辦第四屆「澳門國際影展暨頒獎典禮」的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旅遊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影視製作文化協會”簽訂舉辦第四屆「澳門國際影展暨頒獎典禮」的合作協議。”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法規:

    第1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0/2019

    刊登日期:

    2019.3.6

    版數:

    3469-3470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E34一樓公共區域及人文學院中葡雙語教學暨培訓中心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澳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宋永華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博亞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澳門大學——E34一樓公共區域及人文學院中葡雙語教學暨培訓中心建造工程的合同。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葉炳權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