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公佈,在為填補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公共關係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參加本署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的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
准考人編號 |
姓名 |
最後 |
||
1.º | 117 | 馮家敏 | 5135XXX8 | 80.36 | |
2.º | 255 | 梁偉鍵 | 1386XXX0 | 75.13 | |
3.º | 361 | 黃嘉麗 | 5203XXX0 | 74.93 | |
4.º | 50 | 謝幸芳 | 5123XXX0 | 70.98 | |
5.º | 257 | 梁惠秀 | 5161XXX1 | 70.18 | |
6.º | 374 | 黃慧燕 | 5214XXX0 | 70.07 | |
7.º | 115 | 馮嘉儀 | 5176XXX3 | 69.50 | |
8.º | 339 | 杜婉玲 | 5144XXX5 | 68.10 | |
9.º | 95 | 鍾健文 | 5128XXX3 | 66.62 | |
10.º | 329 | 鄧岐鳳 | 5095XXX7 | 66.36 | |
11.º | 111 | 馮楚琪 | 5138XXX0 | 65.94 | |
12.º | 98 | 鍾樹邦 | 5146XXX0 | 65.92 | |
13.º | 210 | 劉煥芝 | 5133XXX3 | 65.57 | |
14.º | 380 | 甄池芝 | 5128XXX8 | 64.53 | |
15.º | 279 | 馬素欣 | 1347XXX5 | 64.18 | |
16.º | 330 | 鄧泯芊 | 5208XXX2 | 63.71 | |
17.º | 112 | 馮巧怡 | 5149XXX1 | 63.68 | |
18.º | 60 | 張子開 | 1221XXX3 | 63.50 | |
19.º | 334 | 唐顯榮 | 5153XXX5 | 62.81 | |
20.º | 378 | 胡安琪 | 1229XXX4 | 61.27 | |
21.º | 47 | 周啟婷 | 5147XXX1 | 60.93 | |
22.º | 82 | 徐英儀 | 5123XXX2 | 60.60 | |
23.º | 109 | 霍凱欣 | 1256XXX9 | 60.44 | |
24.º | 94 | 庄芳芳 | 1328XXX6 | 60.29 | |
25.º | 327 | 譚汝海 | 5208XXX6 | 59.88 | (a) |
26.º | 381 | 楊協 | 1472XXX5 | 59.88 | (a) |
27.º | 13 | 陳賽紅 | 7398XXX0 | 59.69 | |
28.º | 245 | 梁嘉怡 | 1346XXX1 | 59.22 | |
29.º | 42 | 陳惠蘭 | 7440XXX3 | 59.03 | |
30.º | 360 | 黃嘉麗 | 1238XXX1 | 58.74 | |
31.º | 162 | 江曉君 | 5106XXX1 | 58.33 | |
32.º | 297 | 白雅欣 | 1226XXX7 | 57.66 | |
33.º | 254 | 梁慧聰 | 5116XXX2 | 57.54 | |
34.º | 31 | 陳微 | 5122XXX0 | 57.15 | |
35.º | 325 | 譚家榮 | 1271XXX9 | 56.62 | |
36.º | 270 | 盧彩儀 | 5201XXX6 | 56.51 | |
37.º | 141 | 楊玲 | 5113XXX4 | 55.97 | |
38.º | 223 | 李燕敏 | 1229XXX4 | 55.94 | |
39.º | 171 | 關泓峻 | 1244XXX0 | 55.88 | |
40.º | 191 | 林家健 | 5182XXX6 | 55.87 | |
41.º | 133 | 何永文 | 5192XXX4 | 55.46 | |
42.º | 14 | 陳翠瑤 | 5200XXX0 | 55.13 | |
43.º | 100 | 庄瑜婷 | 5181XXX0 | 54.74 | |
44.º | 224 | 李旭陸 | 7437XXX6 | 54.55 | |
45.º | 296 | 聶詩敏 | 5197XXX1 | 53.56 | |
46.º | 137 | 洪少艾 | 5210XXX0 | 53.26 |
備註(及格的投考人):
(a)得分相同,按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優先排序。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黃振方
委員:處長 薛子慧
代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趙正香
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六款的規定,經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升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澳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副關務督察三十五缺及專業職程第一職階機械專業副關務督察三缺的培訓課程錄取開考最後排名名單,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認可,並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各利害關係人尚可循即期海關職務命令或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海關
副關長 吳國慶
無償還能力案CV3-16-0003-CFI號 |
第三民事法庭 |
申請人: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181-187號光輝集團商業大廈5樓。
被申請人:黃漢權,住所位於澳門大潭山斜坡135-275號大潭山壹號第6座御熙苑9樓X座。
現根據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本卷宗所立之判決書已宣告被申請人黃漢權,住所位於澳門大潭山斜坡135-275號大潭山壹號第6座御熙苑9樓X座,持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5045024(6),無償還能力,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第1款之規定,已訂定期限60天予債權人提出其清償債權。
已委任蘇頌恩,職業住所在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大廈6樓A座,為司法管理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陳志榮
法院首席書記員 Acácio Coelho
茲公佈,在為填補行政公職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至二月十八日,由上午十時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三時三十分至六時為參加職務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考室、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已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s://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按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法務司司長之批准,現就“為澳門北區公園提供保養及維護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民政總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責任書。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存款、支票或抬頭為民政總署之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在民政總署大樓地下財務處出納繳交,臨時保證金金額分別如下:
A組——澳門幣壹拾貳萬元正($120,000.00);
B組——澳門幣壹拾壹萬元正($110,000.00);
C組——澳門幣壹拾壹萬叁仟元正($113,000.00)。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在本署培訓中心,就是次公開競投舉辦解釋會。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本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就本署轄下位於工業園大馬路及工業園新街的澳門新批發市場大樓7樓之冷凍空間租賃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五時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臨時保證金金額分別如下:
冷凍空間E——澳門幣肆萬柒仟捌佰圓正($47,800.00)
冷凍空間I——澳門幣壹拾萬零捌仟肆佰圓正($108,400.00);
冷凍空間K——澳門幣陸萬零肆佰圓正($60,400.00)。
上述冷凍空間租賃之每月租金底價分別如下:
冷凍空間類別 | 冷凍空間名稱 | 面積 | 投標底價 |
(-18度至4度) | I | 202.5平方米 | 澳門幣伍萬肆仟貳佰圓正($54,200.00) |
保鮮冷庫(-4度至0度) |
K | 134.3平方米 | 澳門幣叁萬零貳佰圓正($30,200.00) |
(0度至4度) | E | 117.7 平方米 | 澳門幣貳萬叁仟玖佰圓正($23,900.00) |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正,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本署將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十時,於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樓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解釋會,並於同日安排實地視察。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51
承擔預算部門 :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組織分類 : 40-87
獲判給實體 : 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慕拉士大馬路公共房屋建造工程——基礎及地庫工程
總金額 : $509,200,000.00
核准日期 : 2018/10/05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9 | $220,000,000.00 |
2020 | $130,000,000.00 |
2021 | $100,000,000.00 |
2022 | $59,200,00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62
承擔預算部門 : 教育暨青年局(PIDDA)
組織分類 : 40-05
獲判給實體 : 振鑫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塔石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建造工程的設計和規劃服務
總金額 : $49,800,000.00
核准日期 : 2018/10/05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4,980,000.00 |
2019 | $24,900,000.00 |
2020 | $14,940,000.00 |
2023 | $4,980,00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63
承擔預算部門 :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組織分類 : 40-87
獲判給實體 : 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C340B-輕軌媽閣站主體建造工程
總金額 : $1,178,200,000.00
核准日期 : 2018/10/05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211,900,000.00 |
2019 | $230,000,000.00 |
2020 | $380,000,000.00 |
2021 | $250,000,000.00 |
2022 | $106,300,00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64
承擔預算部門 : 土地工務運輸局(PIDDA)
組織分類 : 40-35
獲判給實體 : 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斜坡加固工程
總金額 : $38,292,558.00
核准日期 : 2018/10/05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11,487,768.00 |
2019 | $26,804,79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56
承擔預算部門 :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組織分類 : 40-87
獲判給實體 : 長江航道局
判給事項 : 新城填海區C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
總金額 : $816,182,250.00
核准日期 : 2018/10/08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135,000,000.00 |
2019 | $330,000,000.00 |
2020 | $351,182,250.00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57
承擔預算部門 :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組織分類 : 40-87
獲判給實體 : 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成龍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經營
判給事項 : 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二期暨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工程變更4
總金額 : $21,468,136.94
核准日期 : 2018/10/08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3,161,869.10 |
2019 | $18,306,267.84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M008
承擔預算部門 : 共用開支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PIDDA)
組織分類 : 12-00/40-87
獲判給實體 : 凱諦思澳門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聯檢大樓、連接通道及鴨涌河綜合整治——工料測量服務」
總金額 : $17,680,000.00
核准日期 : 2018/10/22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8,545,333.30 |
2019 | $3,535,999.92 |
2020 | $3,535,999.92 |
2021 | $2,062,666.86 |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70
承擔預算部門 : 海事及水務局(PIDDA)
組織分類 : 40-27
獲判給實體 : 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氹仔客運碼頭天面金屬頂篷維修工程
總金額 : $19,780,000.00
核准日期 : 2018/10/22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8 | $5,934,000.00 |
2019 | $13,846,000.00 |
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核准修改的跨年度負擔:
分段支付編號 : 2018-P066
已公佈資料 : 第38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4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承擔預算部門 : 環境保護局(PIDDA)
組織分類 : 40-33
獲判給實體 : 南粵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判給事項 : 「澳門廢舊車輛跨區轉移營運及監管體系建設」項目設備
總金額 : $59,430,000.00
核准日期 : 2018/10/18
分段支付年度 | 金額 |
2015 | $14,857,500.00 |
2016 | $26,743,500.00 |
2018 | $17,829,000.00 |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大樓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幣壹佰元整)或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本局網頁內查閱倘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投標人須按本局安排的時間出席實地視察,且必須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午十二時前通知本局(電話:87997359、傳真:87997340)出席視察的代表(不多於兩名)姓名。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45,000.00(澳門幣肆萬伍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服務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根據現行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三)項、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並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二十四條及第八十七條,以及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之第14/2018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委員行政管理廳廳長余麗菊或其合法代任人下列權限:
(1)審查開支的合法性,並許可支付有關澳門保安部隊之開支;
(2)發出出納活動範圍內的支付指令。
二、本授權不妨礙有關收回權與監管權。
三、對行使本授權所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四、委員行政管理廳廳長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六、廢止第1/CA/DSFSM/2018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局長 郭鳳美
委員:行政管理廳廳長 余麗菊
財政及預算管理處處長 黃佩儀
本人行使公佈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第67/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之權限,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經第19/2005號、第3/2018號及第29/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授予及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副局長關啓榮副警務總監及代副局長蔡惠濠消防總長有關權限,以便作出下列行為:
(一)關於澳門保安部隊文職人員:
(1)批准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2)批准編制內人員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人員在職程職級內的職階變更,並簽署相關合同附註。
(二)關於服務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所有人員:
(1)批准人員享受年假、提前或更改享受年假的申請;
(2)依法決定人員的缺勤為合理或不合理;
(3)批准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4)批准特別假期或在放棄特別假期時發給有關補償,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5)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6)主持評核人會議。
(三)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範疇內:
(1)批准本局的文職人員及在本局提供服務的軍事化人員的工作調動,當有需要時簽署有關報到憑單;
(2)簽署送交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及機構之文書;
(3)簽署為公佈於本局職務命令之文件;
(4)批閱所有由本局值勤人員每日(日常)所編寫之報告書,當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程序,並向上級報告。
(四)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
(1)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澳門保安部隊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五萬元為限;如屬獲批准免除進行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2)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3)批准提供與澳門保安部隊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在澳門保安部隊,及有關文職人員以及各部隊內之人員範疇內:
(1)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2)簽署為送交財政局的M3/M4格式及其附件A,以及職業稅不定期稅收繳納憑單;
(3)簽署為送交社會保障基金的本地僱員受益人登錄申報表、變動情況申報表、強制性制度供款憑單,以及退休及撫卹制度在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任意性制度供款憑單。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四、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副局長關啓榮副警務總監及代副局長蔡惠濠消防總長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六、廢止第5/DSFSM/2018號批示。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本人行使公佈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第67/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之權限,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經第19/2005號、第3/2018號及第29/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授予及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廳長余麗菊有關權限,以便作出下列行為:
(一)批准澳門保安部隊每月的水費、電費及管理費。
(二)在澳門保安部隊,及有關文職人員以及各部隊內之人員範疇內:
(1)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薪俸、其他報酬及補償、就澳門保安部隊的工作人員所規定的補助及津貼、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或合同規定的其他津貼;
(2)簽署衛生護理證;
(3)簽署薪俸狀況表。
(三)批准發還存檔於本局行政管理廳且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澳門保安部隊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二、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及人力資源處處長蔡永興有關權限,以便在更新個人檔案的範疇內,認證工作人員出示的文件的影印本,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五、上述廳長及處長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七、廢止第6/DSFSM/2018號批示。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關於開設治安警察局普通職程及無線電職程之警長升級課程錄取考試,經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確認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1. 合格者:
普通職程
職級 | 編號 | 姓名 | 最後 分數 |
排名 | 備註 |
副警長 | 319920 | 黃莎莉 | 9.2 | 1 | |
" | 295911 | 梁子武 | 9.2 | 2 | |
" | 262910 | 許玉茵 | 9.2 | 3 | |
" | 197921 | 歐陽得培 | 9.2 | 4 | |
" | 209911 | 李兆昌 | 9.1 | 5 | |
" | 246910 | 黃新球 | 9.1 | 6 | |
" | 122951 | 李國華 | 9.1 | 7 | |
" | 196921 | 霍志剛 | 9.1 | 8 | |
" | 123910 | 楊麗儀 | 9.1 | 9 | |
" | 188971 | Fernandes Antonio de Fatima Maria | 9.1 | 10 | |
副警長 | 202941 | 黃東岳 | 9.1 | 11 | |
" | 113951 | 周國柱 | 9 | 12 | |
" | 128961 | 區耀基 | 9 | 13 | |
" | 251971 | 岑浩偉 | 9 | 14 | |
" | 186961 | 鄭壽強 | 9 | 15 | |
" | 145951 | 梁紹傑 | 9 | 16 | |
" | 286931 | 羅建輝 | 8.9 | 17 | z) |
" | 219930 | 石惠香 | 8.9 | 18 | |
" | 433920 | 郭綺媚 | 8.9 | 19 | |
" | 106951 | 林堅達 | 8.9 | 20 | |
" | 284921 | 甄慶歡 | 8.9 | 21 | |
" | 261951 | 吳志強 | 8.9 | 22 | |
" | 158971 | 容家偉 | 8.9 | 23 | |
" | 169951 | 戴煒祺 | 8.9 | 24 | |
" | 212941 | 黃煥星 | 8.9 | 25 | |
" | 267921 | 馮文健 | 8.9 | 26 | |
" | 265921 | 趙保東 | 8.8 | 27 | |
" | 247930 | 吳紫玲 | 8.8 | 28 | |
" | 237910 | 黃影蘭 | 8.8 | 29 | |
" | 148961 | 陳坯 | 8.8 | 30 | |
" | 160931 | 陸暉強 | 8.8 | 31 | |
" | 115931 | 許程達 | 8.7 | 32 | |
" | 273951 | 林燦洲 | 8.7 | 33 | |
" | 240960 | 梁東芳 | 8.7 | 34 | |
" | 107910 | 黃雪紅 | 8.7 | 35 | |
" | 123961 | 林桂桐 | 8.7 | 36 | |
" | 116941 | 樓小龍 | 8.7 | 37 | |
" | 250930 | 江惠娜 | 8.7 | 38 | |
" | 104951 | 謝建東 | 8.7 | 39 | |
" | 209961 | 林木通 | 8.7 | 40 | |
" | 109951 | 陳柏偉 | 8.7 | 41 | |
" | 277971 | 吳志強 | 8.7 | 42 | |
" | 165951 | 許郁榮 | 8.7 | 43 | |
" | 199961 | 廖鏡祺 | 8.7 | 44 | |
" | 218941 | 陳兆海 | 8.7 | 45 | |
" | 211941 | 蔡志華 | 8.7 | 46 | |
" | 253971 | 鄭建邦 | 8.6 | 47 | |
" | 294971 | 甘敏兒 | 8.6 | 48 | |
" | 145961 | 彭志強 | 8.6 | 49 | |
" | 121991 | 侯雅榮 | 8.6 | 50 | |
" | 177971 | 郭寶勝 | 8.6 | 51 | |
副警長 | 326930 | 庄桂林 | 8.6 | 52 | |
" | 198911 | 伍餘慶 | 8.5 | 53 | |
" | 193941 | 梁志榮 | 8.5 | 54 | |
" | 115951 | 區文光 | 8.5 | 55 | |
" | 210961 | 陳偉良 | 8.5 | 56 | |
" | 257971 | 劉善斌 | 8.5 | 57 | |
" | 273971 | 林智銘 | 8.5 | 58 | |
" | 364921 | 林志豪 | 8.5 | 59 | |
" | 118921 | 鄭超偉 | 8.5 | 60 | |
" | 141951 | 梁炳峰 | 8.5 | 61 | |
" | 143961 | 鍾偉光 | 8.5 | 62 | |
" | 243971 | 李錦添 | 8.5 | 63 | |
" | 242971 | 鄭少波 | 8.4 | 64 | |
" | 220930 | 李少冰 | 8.4 | 65 | |
" | 129961 | 周磊洋 | 8.4 | 66 | |
" | 220971 | 梁子康 | 8.4 | 67 | |
" | 236971 | 吳榮彬 | 8.4 | 68 | |
" | 267971 | 曾國靜 | 8.4 | 69 | |
" | 286971 | 余文輝 | 8.3 | 70 | |
" | 236921 | 李敬養 | 8.3 | 71 | |
" | 250960 | 鄭儉慶 | 8.3 | 72 | |
" | 105001 | 周健龍 | 8.3 | 73 | |
" | 168971 | 鄭浩剛 | 8.3 | 74 | |
" | 112951 | 鄭偉強 | 8 | 75 | |
" | 133931 | 秦子祥 | 8 | 76 | |
" | 240971 | 曹世龍 | 8 | 77 | |
" | 178971 | 羅詠滔 | 8 | 78 | |
" | 188981 | 趙健文 | 8 | 79 |
無線電職程
職級 | 編號 | 姓名 | 最後 分數 |
排名 | 備註 |
副警長 | 254957 | 李旨焉 | 9.6 | 1 | |
" | 279957 | 簡偉斌 | 9 | 2 |
備註:
z)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為代表仍進行在職意外程序。
2. 不合格者:
普通職程
職級 | 編號 | 姓名 | 被淘汰項目 |
副警長 | 254921 | 黃橋根 | b) |
副警長 | 123921 | 蘇元應 | a) |
" | 112941 | 陳志森 | a) |
" | 251910 | 黃汝娟 | j) |
" | 401921 | 王子健 | j) |
" | 133910 | 佘婉芬 | h) |
" | 256951 | 劉彥良 | b) |
" | 260921 | 何偉強 | j) |
" | 161940 | 霍金鳳 | g) |
" | 260910 | 林劍燈 | h) |
" | 125910 | 李志清 | h) |
" | 269951 | 黃志培 | j) |
" | 118970 | 楊淑儀 | f) |
" | 211971 | 施偉藝 | j) |
" | 111981 | 張學雄 | j) |
" | 332961 | 王劍輝 | h) |
" | 223951 | 梅肇煊 | j) |
" | 212930 | 朱善梅 | f) |
" | 144951 | 譚德亮 | j) |
" | 157911 | 劉志鴻 | j) |
" | 235951 | 趙敏盛 | j) |
" | 131910 | 戴月清 | j) |
" | 120910 | 鄭寶玉 | j) |
" | 203941 | 關金榮 | b) |
" | 235971 | 何偉文 | b) |
" | 112970 | 李錦笑 | f) |
" | 126970 | 彭詠恩 | f) |
" | 289931 | 鄺偉明 | j) |
" | 138991 | 莫志榮 | b) |
" | 157970 | 梁影蓮 | f) |
" | 255961 | 陳金偉 | h) |
被淘汰項目:
a)跨牆
b)跳遠
c)橫樑
d)引體上升
e)仰臥起坐(腹部測試)
f)掌上壓
g)跳高
h)80公尺
i)“谷巴”測試
j)放棄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五日內向保安司司長提起上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治安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江偉俊
委員:警司 李國棟
副警司 劉智超
懲教管理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學科領域:英文,教學語文:英文)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開考通告。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之臨時名單,因文誤致使部分備註有不正確之處,茲公佈臨時名單之更正。該更正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c.gov.mo/)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余珮琳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布,關於開設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晉升消防區長課程之最後評核名單:
1. 合格者:
次序編號 |
副消防區長編號 |
姓名 | 最後評核 | |
1.º | 422961 | 何福熾 | 11.1 | a) |
2.º | 432941 | 留榮軍 | 11.1 | a) |
3.º | 430961 | 梁偉基 | 11.1 | |
4.º | 405931 | 郭康生 | 11.0 | a) |
5.º | 478921 | 胡永祥 | 11.0 | a) |
6.º | 412971 | 陳遠輝 | 11.0 | |
7.º | 406991 | 陳海生 | 10.8 | |
8.º | 418981 | 李卓敏 | 10.7 | |
9.º | 426931 | 區偉強 | 10.4 | |
10.º | 431951 | 陳中浩 | 9.6 |
a)年資較長之軍事化人員(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六款)。
2. 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
副消防區長 |
姓名 | |
418961 |
許藻傑 | b) |
b)跳遠測試中被淘汰。
(此名單經由消防局局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確認)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消防局
局長 梁毓森消防總監
為錄取兩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所必需的實習,以便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一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的一個職缺,經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名次 | 姓名 |
澳門居民 |
分 |
1.º | 陳翠碧 | 52020XX(X) | 87.85 |
2.º | 梁嘉琦 | 12221XX(X) | 75.70 |
3.º | 趙綺雯 | 51101XX(X) | 74.83 |
4.º | 鄭斌 | 51686XX(X) | 67.89 |
5.º | 周健儀 | 12585XX(X) | 66.39 |
6.º | 梁燕君 | 51773XX(X) | 64.84 |
7.º | 徐孜 | 12369XX(X) | 58.39 |
8.º | 陳曦朗 | 12282XX(X) | 58.34 |
9.º | 何安兒 | 12261XX(X) | 57.55 |
10.º | 尹淑華 | 51616XX(X) | 56.08 |
11.º | 陳穎敏 | 12374XX(X) | 54.83 |
12.º | 杜佩珊 | 12378XX(X) | 50.63 |
13.º | 羅俊雄 | 12419XX(X) | 50.13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 陳小燕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 蔡斐珊
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 傅文偉
為填補衛生局編制內護士職程第一職階一級護士三十五缺,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1. 合格投考人:
名次 | 姓名 |
澳門居民 |
分 | 備註 |
1.º | 區美誼 | 7362XXXX | 78.20 | |
2.º | 李嘉慧 | 5133XXXX | 77.15 | |
3.º | 吳家誠 | 5214XXXX | 77.00 | |
4.º | 陳玉婷 | 5188XXXX | 75.60 | |
5.º | 黃茵妮 | 5123XXXX | 74.50 | |
6.º | 劉永華 | 1341XXXX | 74.30 | |
7.º | 莫子適 | 5169XXXX | 73.20 | |
8.º | 許曉琳 | 5185XXXX | 73.10 | |
9.º | 賀美慧 | 5184XXXX | 72.90 | a) |
10.º | 陳偉樟 | 1219XXXX | 72.90 | a) |
11.º | 林琼娟 | 1298XXXX | 72.70 | |
12.º | 洪玉 | 1374XXXX | 72.60 | |
13.º | 李鳳如 | 5149XXXX | 72.55 | |
14.º | 區秀珠 | 5164XXXX | 72.40 | |
15.º | 麥詠欣 | 1216XXXX | 72.35 | |
16.º | 伍麗英 | 5163XXXX | 72.30 | |
17.º | 盧倩兒 | 5173XXXX | 72.20 | |
18.º | 鄭詠枝 | 5199XXXX | 72.10 | |
19.º | 劉安怡 | 5146XXXX | 71.50 | |
20.º | 余雪慧 | 5100XXXX | 71.40 | a) |
21.º | 黄君璵 | 5152XXXX | 71.40 | a) |
22.º | 林嘉恆 | 1222XXXX | 71.35 | a) |
23.º | 毛潤星 | 1355XXXX | 71.35 | a) |
24.º | 侯健文 | 5144XXXX | 71.30 | |
25.º | 歐玉娟 | 1241XXXX | 71.20 | |
26.º | 黄官文 | 5187XXXX | 71.10 | |
27.º | 曹倩儀 | 5212XXXX | 70.90 | |
28.º | 譚世英 | 1480XXXX | 70.65 | |
29.º | 梁嘉敏 | 5184XXXX | 70.40 | a) |
30.º | 林思俊 | 1231XXXX | 70.40 | a) |
31.º | 姚嘉欣 | 1288XXXX | 70.40 | a) |
32.º | 周小清 | 5193XXXX | 70.30 | |
33.º | 陳嘉敏 | 5198XXXX | 70.20 | |
34.º | 陳林 | 5144XXXX | 70.00 | |
35.º | 林志嫻 | 1277XXXX | 69.70 | a) |
36.º | 陳加欣 | 5104XXXX | 69.70 | a) |
37.º | 梁廷楓 | 1237XXXX | 69.60 | a) |
38.º | 黃雪霖 | 1220XXXX | 69.60 | a) |
39.º | 梁玉連 | 1287XXXX | 69.55 | |
40.º | 潘欣儀 | 5198XXXX | 69.20 | a) |
41.º | 陳茵欣 | 1364XXXX | 69.20 | a) |
42.º | 盧兆謙 | 5213XXXX | 69.20 | a) |
43.º | 蔡妙恬 | 5154XXXX | 69.10 | a) |
44.º | 譚惠芳 | 5185XXXX | 69.10 | a) |
45.º | 何長財 | 5204XXXX | 69.00 | |
46.º | 盧志威 | 5172XXXX | 68.90 | |
47.º | 鄭雯慧 | 1227XXXX | 68.80 | |
48.º | 楊婷婷 | 5156XXXX | 68.70 | |
49.º | 黎敏儀 | 5146XXXX | 68.60 | a) |
50.º | 馮麗萍 | 7440XXXX | 68.60 | a) |
51.º | 雷耀珊 | 5160XXXX | 68.60 | a) |
52.º | 譚綺雯 | 5171XXXX | 68.55 | |
53.º | 陳思俊 | 1233XXXX | 68.50 | |
54.º | 羅家偉 | 1236XXXX | 68.45 | |
55.º | 王嘉樂 | 5163XXXX | 68.30 | a) |
56.º | 翁倩儀 | 5184XXXX | 68.30 | a) |
57.º | 李小明 | 1228XXXX | 68.30 | a) |
58.º | 柯仲榮 | 1232XXXX | 68.30 | a) |
59.º | 鄭麗紅 | 5188XXXX | 68.20 | a) |
60.º | 吳彬彬 | 1410XXXX | 68.20 | a) |
61.º | 練詠良 | 7439XXXX | 68.00 | a) |
62.º | 洪詩詩 | 1330XXXX | 68.00 | a) |
63.º | 區慧萍 | 5156XXXX | 67.90 | a) |
64.º | 程雅瑜 | 5201XXXX | 67.90 | a) |
65.º | 李佩淇 | 1218XXXX | 67.85 | |
66.º | 廖艷紅 | 7398XXXX | 67.80 | a) |
67.º | 楊子洋 | 1264XXXX | 67.80 | a) |
68.º | 洪秀諭 | 5213XXXX | 67.80 | a) |
69.º | 林凱欣 | 1231XXXX | 67.80 | a) |
70.º | 梁興立 | 5162XXXX | 67.75 | |
71.º | 梁淑芬 | 5197XXXX | 67.70 | a) |
72.º | 張海丹 | 5211XXXX | 67.70 | a) |
73.º | 李家俊 | 1227XXXX | 67.65 | |
74.º | 林倩儀 | 5159XXXX | 67.50 | |
75.º | 梁倩雅 | 5178XXXX | 67.45 | |
76.º | 楊小英 | 1234XXXX | 67.40 | |
77.º | 駱燕芬 | 5152XXXX | 67.30 | |
78.º | 張秀萍 | 5201XXXX | 67.00 | |
79.º | 張玉鈴 | 5170XXXX | 66.90 | a) |
80.º | 黃欣華 | 5209XXXX | 66.90 | a) |
81.º | 許家權 | 7439XXXX | 66.90 | a) |
82.º | 陳靜雯 | 1217XXXX | 66.80 | |
83.º | 蔣珊娜 | 5166XXXX | 66.70 | a) |
84.º | 黃嘉馨 | 1249XXXX | 66.70 | a) |
85.º | 容健輝 | 1275XXXX | 66.50 | |
86.º | 葉詠詩 | 5161XXXX | 66.40 | |
87.º | 羅鳳詩 | 5131XXXX | 66.35 | |
88.º | 楊綺華 | 1237XXXX | 66.30 | a) |
89.º | 葉雅碧 | 1281XXXX | 66.30 | a) |
90.º | 吳綺雯 | 5209XXXX | 66.20 | |
91.º | 譚麗禧 | 1329XXXX | 66.15 | |
92.º | 羅秀燕 | 5120XXXX | 66.10 | |
93.º | 林明雅 | 5190XXXX | 66.00 | a) |
94.º | 何森然 | 5214XXXX | 66.00 | a) |
95.º | 黃文聰 | 5214XXXX | 66.00 | a) |
96.º | 葉敏婷 | 1233XXXX | 66.00 | a) |
97.º | 馮微璉 | 1238XXXX | 66.00 | a) |
98.º | 黃運池 | 5102XXXX | 65.90 | a) |
99.º | 朱嘉儀 | 1221XXXX | 65.90 | a) |
100.º | 司徒翊銘 | 5193XXXX | 65.80 | |
101.º | 譚新慧 | 1393XXXX | 65.65 | |
102.º | 潘千金 | 1360XXXX | 65.55 | |
103.º | 鍾志敏 | 5160XXXX | 65.50 | a) |
104.º | 趙錦蘭 | 1414XXXX | 65.50 | a) |
105.º | 陳迎映 | 5198XXXX | 65.30 | |
106.º | 王秋容 | 1340XXXX | 65.20 | |
107.º | 馬靜瑜 | 1356XXXX | 65.10 | |
108.º | 陳燕俞 | 5181XXXX | 65.00 | |
109.º | 冼麗珊 | 1273XXXX | 64.95 | |
110.º | 杜雪盈 | 1225XXXX | 64.90 | a) |
111.º | 許重子 | 1322XXXX | 64.90 | a) |
112.º | 張瑜 | 1489XXXX | 64.90 | a) |
113.º | 林麗珊 | 5167XXXX | 64.85 | |
114.º | 高倩衡 | 5156XXXX | 64.80 | |
115.º | 黃建萍 | 5126XXXX | 64.70 | |
116.º | 陳興耀 | 1296XXXX | 64.60 | |
117.º | 張倩琪 | 1225XXXX | 64.50 | |
118.º | 梁凱琪 | 1279XXXX | 64.40 | |
119.º | 潘敏琪 | 5204XXXX | 64.35 | a) |
120.º | 馮鍾意 | 1250XXXX | 64.35 | a) |
121.º | 黃玲 | 1271XXXX | 64.30 | a) |
122.º | 向浩明 | 1222XXXX | 64.30 | a) |
123.º | 麥倩婷 | 1237XXXX | 64.30 | a) |
124.º | 張淑嫻 | 5179XXXX | 64.20 | a) |
125.º | 馮麗欣 | 5197XXXX | 64.20 | a) |
126.º | 陳曼莉 | 5150XXXX | 64.10 | a) |
127.º | 周婉斯 | 7396XXXX | 64.10 | a) |
128.º | 歐陽萍 | 5204XXXX | 64.00 | a) |
129.º | 陳學敏 | 5165XXXX | 64.00 | a) |
130.º | 黃健興 | 1349XXXX | 64.00 | a) |
131.º | 李美怡 | 1377XXXX | 63.95 | |
132.º | 梁詠愉 | 5207XXXX | 63.90 | a) |
133.º | 黃美卿 | 5142XXXX | 63.90 | a) |
134.º | 葉曉彤 | 1270XXXX | 63.90 | a) |
135.º | 余美君 | 1236XXXX | 63.90 | a) |
136.º | 葉震華 | 1292XXXX | 63.80 | |
137.º | 何嘉盈 | 1226XXXX | 63.70 | a) |
138.º | 王錦鍾 | 1225XXXX | 63.70 | a) |
139.º | 張毓芳 | 5187XXXX | 63.60 | a) |
140.º | 趙敏儀 | 1341XXXX | 63.60 | a) |
141.º | 梁麗婷 | 5199XXXX | 63.60 | a) |
142.º | 李麗 | 1474XXXX | 63.60 | a) |
143.º | 郭志嬌 | 1224XXXX | 63.50 | |
144.º | 梁敏聰 | 5193XXXX | 63.40 | |
145.º | 李灝明 | 5149XXXX | 63.30 | |
146.º | 鄧玉芬 | 1237XXXX | 63.25 | |
147.º | 李彩瑜 | 1218XXXX | 63.20 | |
148.º | 劉美怡 | 1232XXXX | 63.15 | |
149.º | 朱秀欣 | 5202XXXX | 63.10 | |
150.° | 李浩超 | 5176XXXX | 63.00 | a) |
151.° | 何安娜 | 5182XXXX | 63.00 | a) |
152.° | 聶麗欣 | 1282XXXX | 63.00 | a) |
153.° | 司徒曉敏 | 5153XXXX | 62.95 | a) |
154.° | 盧美琼 | 5208XXXX | 62.95 | a) |
155.° | 張琼玉 | 1295XXXX | 62.90 | a) |
156.° | 袁美玲 | 1281XXXX | 62.90 | a) |
157.° | 吳雅倫 | 1383XXXX | 62.90 | a) |
158.º | 蔡素文 | 5126XXXX | 62.70 | a) |
159.º | 蔡素華 | 5212XXXX | 62.70 | a) |
160.º | 胡鎮威 | 1358XXXX | 62.70 | a) |
161.º | 李雙兒 | 5173XXXX | 62.55 | |
162.º | 劉嘉欣 | 5154XXXX | 62.50 | |
163.º | 黄敏靜 | 5147XXXX | 62.40 | |
164.º | 鄭淑賢 | 5140XXXX | 62.30 | a) |
165.º | 梁敏燕 | 5110XXXX | 62.30 | a) |
166.º | 駱淑雯 | 5208XXXX | 62.30 | a) |
167.º | 黎嘉盈 | 1224XXXX | 62.20 | a) |
168.º | 林世昌 | 1247XXXX | 62.20 | a) |
169.º | 林紅艷 | 5136XXXX | 62.15 | |
170.º | 林韻怡 | 5125XXXX | 62.10 | |
171.º | 羅婉芬 | 5175XXXX | 62.00 | a) |
172.º | 梁玉梅 | 7441XXXX | 62.00 | a) |
173.º | 黄嘉民 | 1275XXXX | 62.00 | a) |
174.º | 歐陽錦欣 | 5135XXXX | 61.90 | a) |
175.º | 馮彩霞 | 1392XXXX | 61.90 | a) |
176.º | 梁美香 | 1239XXXX | 61.80 | |
177.º | 區錦珍 | 5144XXXX | 61.70 | |
178.º | 冼嘉欣 | 5157XXXX | 61.60 | a) |
179.º | 方瑋琪 | 5141XXXX | 61.60 | a) |
180.º | 李欣儀 | 1225XXXX | 61.55 | a) |
181.º | 李嘉敏 | 5183XXXX | 61.55 | a) |
182.º | 陳嘉玲 | 5151XXXX | 61.40 | a) |
183.º | 陳淑玲 | 1217XXXX | 61.40 | a) |
184.º | 莊嘉麗 | 5160XXXX | 61.30 | a) |
185.º | 李淑僑 | 5145XXXX | 61.30 | a) |
186.º | 盧婉婷 | 5198XXXX | 61.30 | a) |
187.º | 方愛莉 | 5188XXXX | 61.25 | |
188.º | 馮穎荷 | 5186XXXX | 61.20 | |
189.º | 盧玉玲 | 5208XXXX | 61.10 | |
190.º | 劉詠欣 | 5204XXXX | 61.00 | |
191.º | 區海倫 | 5206XXXX | 60.90 | |
192.º | 原佩詩 | 5162XXXX | 60.60 | a) |
193.º | 梁健峰 | 5200XXXX | 60.60 | a) |
194.º | 蘇雅婷 | 5175XXXX | 60.55 | |
195.º | 盧嘉利 | 5166XXXX | 60.15 | a) |
196.º | 梁紫程 | 1225XXXX | 60.15 | a) |
197.º | 卓靖賢 | 5187XXXX | 60.10 | |
198.º | 陳嘉儀 | 5145XXXX | 59.90 | |
199.º | 李嘉瑤 | 5186XXXX | 59.85 | |
200.º | 倫詠芝 | 5147XXXX | 59.80 | a) |
201.º | 梁冰瑩 | 5188XXXX | 59.80 | a) |
202.º | 麥珮琳 | 1397XXXX | 59.80 | a) |
203.º | 鄭曉靜 | 1348XXXX | 59.70 | |
204.º | 譚美芳 | 1250XXXX | 59.60 | |
205.º | 羅淑欣 | 1255XXXX | 59.30 | |
206.º | 陳家傑 | 1246XXXX | 59.20 | |
207.º | 梁佩賢 | 5164XXXX | 59.15 | a) |
208.º | 吳麗盈 | 1233XXXX | 59.15 | a) |
209.º | 陳德玲 | 7441XXXX | 59.00 | |
210.º | 李綺雯 | 1317XXXX | 58.95 | |
211.º | 陳紫欣 | 1264XXXX | 58.90 | a) |
212.º | 王虹 | 1230XXXX | 58.90 | a) |
213.º | 曾賜林 | 1237XXXX | 58.90 | a) |
214.º | 董穎珊 | 1245XXXX | 58.85 | |
215.º | 陳玉琼 | 5152XXXX | 58.70 | a) |
216.º | 施穎 | 1277XXXX | 58.70 | a) |
217.º | 陳宇騰 | 1248XXXX | 58.60 | |
218.º | 陳水珍 | 1329XXXX | 58.20 | |
219.º | 馮嘉瑩 | 1231XXXX | 58.15 | |
220.º | 周頌銘 | 5212XXXX | 58.10 | |
221.º | 梁敏珊 | 5201XXXX | 57.90 | a) |
222.º | 鄺斯莉 | 1254XXXX | 57.90 | a) |
223.º | 唐健明 | 1249XXXX | 57.90 | a) |
224.º | 潘頴嘉 | 5202XXXX | 57.80 | a) |
225.º | 吳嘉欣 | 1251XXXX | 57.80 | a) |
226.º | 陳美欣 | 1233XXXX | 57.80 | a) |
227.º | 何敏婷 | 1259XXXX | 57.75 | |
228.º | 郭靖怡 | 1240XXXX | 57.70 | |
229.º | 梁惠寶 | 5133XXXX | 57.50 | |
230.º | 馮映荷 | 5172XXXX | 57.45 | |
231.º | 李穎雯 | 1248XXXX | 57.40 | |
232.º | 何文俊 | 1235XXXX | 57.30 | a) |
233.º | 何慧憲 | 5215XXXX | 57.30 | a) |
234.º | 鍾妙玲 | 1239XXXX | 57.10 | |
235.º | 何婷婷 | 5159XXXX | 56.70 | |
236.º | 張玉娟 | 5187XXXX | 56.50 | |
237.º | 吳佩珊 | 1254XXXX | 56.45 | |
238.º | 李淑貞 | 1246XXXX | 56.40 | |
239.º | 胡可欣 | 1237XXXX | 56.20 | |
240.º | 梁潔怡 | 1255XXXX | 56.10 | |
241.º | 林欣欣 | 1288XXXX | 56.00 | |
242.º | 姚艷筠 | 1260XXXX | 55.80 | |
243.º | 林果豐 | 1223XXXX | 55.65 | |
244.º | 岑麗珊 | 5158XXXX | 55.25 | |
245.º | 陳家瓊 | 1384XXXX | 55.10 | |
246.º | 徐倩紅 | 5190XXXX | 55.00 | |
247.º | 梁慧儀 | 1246XXXX | 54.90 | |
248.º | 劉敏儀 | 1288XXXX | 54.55 | |
249.º | 陸嘉琪 | 1256XXXX | 54.40 | |
250.º | 陳文浩 | 1340XXXX | 54.30 | |
251.º | 梁慧婷 | 1221XXXX | 54.20 | a) |
252.º | 古淑貞 | 1258XXXX | 54.20 | a) |
253.º | 林婉蓉 | 1302XXXX | 53.90 | |
254.º | 林嘉芙 | 1240XXXX | 53.80 | |
255.º | 馬沅儀 | 1248XXXX | 53.75 | |
256.º | 余潔欣 | 1250XXXX | 53.70 | |
257.º | 勞凱琪 | 1238XXXX | 53.65 | |
258.º | 曾嘉頴 | 1252XXXX | 53.50 | |
259.º | 張杞彤 | 1223XXXX | 53.00 | |
260.º | 馮偉業 | 1237XXXX | 52.80 | |
261.º | 黎嘉嬈 | 1384XXXX | 52.60 | |
262.º | 陳慧寶 | 1258XXXX | 52.50 | |
263.º | 李欣嫦 | 1236XXXX | 52.45 | |
264.º | 劉嘉怡 | 1254XXXX | 52.20 | |
265.º | 關志藍 | 1246XXXX | 51.10 | |
266.º | 余秀婷 | 1238XXXX | 50.80 | |
267.º | 張麗嫦 | 5213XXXX | 50.40 | a) |
268.º | 盧燕雯 | 1262XXXX | 50.40 | a) |
269.º | 周煜梁 | 1329XXXX | 50.40 | a) |
備註(合格的投考人):
a)得分相同,按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優先排序。
2. 被除名的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澳門居民 |
備註 |
1. | 胡藝彤 | 1240XXXX | a) |
2. | 張凱怡 | 1408XXXX | a) |
備註(被除名的投考人):
a)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護士長 黃潔薇
正選委員:護士長 林淑琼
護士長 鄧影婷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一缺,經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七缺,經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六缺,經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九缺,現根據第7/2010號法律《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一缺,現根據第7/2010號法律《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仁伯爵綜合醫院及行政樓之保安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陸拾元整($6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者需證明具有第4/2007號法律《私人保安業務法》所規定的牌照。
為投標者安排的解釋會,將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會後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壹佰肆拾伍萬貳仟元整($1,452,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仁伯爵綜合醫院及行政樓之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玖拾柒元整($97.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為投標者安排的解釋會,將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會後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壹佰壹拾柒萬元整($1,17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 “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一般衛生護理範疇內之衛生單位及衛生局其他附屬單位之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捌拾肆元整($84.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為投標者安排的解釋會,將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會後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肆拾捌萬陸仟元整($486,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編制內一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的七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錄取十三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藥劑師職程所必需的實習,以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藥劑師九缺及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藥劑師四缺,經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錄取一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營養職務範疇)所必需的實習,以便填補衛生局行政任用合同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營養職務範疇)一個職缺。經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的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和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在為填補文化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中文寫作傳意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文化局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c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2018年11月20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提供「慶祝2019年農曆新年之煙花表演」服務之判給作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副本,或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服務總價格上限為澳門幣壹佰伍拾萬元($1,500,000.00)。
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判給準則 | 所佔比重 |
價格 | 20% |
煙花彈數量 | 20% |
創意 |
20% |
確保提供的服務既安全又具效率的能力 |
30% |
投標人的經驗 | 10% |
投標人須在2019年1月2日下午5時45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文或英語撰寫。並同時提供澳門幣叁萬元 ($30,000.00)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擔保。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可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的現金方式存入;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編號:8003911119)。
開標儀式將於2019年1月3日上午10時00分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期限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許耀明
按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統一管理制度進行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四缺(公共行政管理範疇),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
1. 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旨在通過對擔任公共行政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填補旅遊局公共行政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編制內四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旅遊局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表二所載的第六級別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3. 職務內容
進行公共行政管理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方法及科學技術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
4. 投考條件
於本開考報考期限屆滿前,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處於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三款第(一)至(五)項的人士,或具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第二條“過渡及最後規定”的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訂定之條件的人士;
b)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e)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d)具備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公共行政管理、管理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商務管理或企業管理的學歷。
5. 報考方式、地點及報名時應備妥的資料及文件
提交投考文件的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
投考人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投考人填妥並簽署的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須附同准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5.1 應提交的文件: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以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格式編製投考的履歷;
d)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尚應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職級年資、公職年資、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職業培訓。
上述a)和b)項所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如投考人所提交的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七條第四款(二)項所指的提交文件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上述a)、b)和d)項所指文件在其個人檔案已存有,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5.2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填妥並簽署的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或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親身到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之接待櫃檯提交,並附同5.1所指的文件。
5.3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的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所提供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上載5.1所指的文件。
電子方式報考的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6. 甄選方法
6.1 甄選以下列方式進行: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具淘汰性質;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6.2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6.3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最後成績是在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50%
甄選面試 = 40%
履歷分析 = 10%
7.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8.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
9. 知識考試範圍
2)第2/1999號法律——《政府組織綱要法》;
3)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4)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5)經第3/2009號法律修改的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6)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7)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8)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9)第1/2014號法律——《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
10)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11)第15/2017號法律——《預算綱要法》;
12)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13)第15/200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
14)第11/2007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工作表現的獎賞制度》;
15)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16)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及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17)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18)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
19)第23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第31/2004號行政法規第二條所指“評核諮詢委員會"的設立、組成及運作的規則;
20)第23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關於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中第3級別至第6級別的一般職程須接受晉級培訓;
21)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22)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
23)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
24)第18/2011號行政法規——《旅遊局的組織及運作》;
25)公共行政範疇及管理範疇的專業知識;
26)撰寫建議書、報告書、專業技術意見書及公函。
* 法例的中文本可到網址http://www.macaolaw.gov.mo/內瀏覽。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時可參閱上指內容的法規。
投考人除可使用僅具計算功能的計算機外,不可使用任何其他電子設備。
10.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規範。
11.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2.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旅遊局廳長 方丹妮
正選委員:旅遊局處長 葉嘉儀
旅遊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志剛
候補委員:旅遊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麥肇生
旅遊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王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錄取六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的實習,以便填補體育局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兩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的兩個職缺。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的批示,以及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體育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英語傳意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
1. 開考類別、有效期及負責實體
本開考為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各甄選程序由本局負責。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旨在填補開考時已存在的職缺和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同一職程及同一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六級別43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3. 任用方式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聘用,之前需經六個月的試用期。
4. 職務內容
進行英語傳意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配合科學技術的方法和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包括:為活動之宣傳及介紹文字製作進行統籌、編輯及校對。
5. 報考條件
凡屬在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編號:001-2016-TS-01)——綜合能力評估程序中,評為合格或獲豁免該程序的投考人,或屬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三款(一)至(五)項所指人士,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及特別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且未達65歲、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者,於本開考報考期限屆滿前,具有英文、英國文學、英文傳意或相類範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不頒授學士學位的上述知識範疇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均可報考。
6. 報考方式及期限
6.1. 報考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
6.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核准的格式二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
6.2.1. 紙張方式
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須由投考人或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於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親身遞交到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
6.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於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可透過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報考平台),填寫及提交所提供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
電子方式的報考截止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7.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經投考人簽署的以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四)項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提交:
a)第7.1.點a)、b)及c)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b)如上述第7.1.點a)及b)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在其個人檔案已存有,則無須提交,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7.3. 如投考人所提交的上述7.1點a)、b)及c)項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應於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七條第四款(二)項所指的提交文件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7.4. 申請准考時,投考人應指明考試時擬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7.5. 上指專用格式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該局及體育局網頁內下載。
8.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筆試,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第二階段——口試,三十分鐘,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9.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0.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11.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60%(筆試佔知識考試的60%,口試佔知識考試的40%)
甄選面試=20%
履歷分析=20%
12.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3.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
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的公告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
14. 考試範圍
14.1. 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
14.2. 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
14.3. 十二月二十日第67/93/M號法令——規範澳門體育活動;
14.4. 經第2/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二月七日第11/94/M號法令——通過體育發展基金架構及運作;
14.5. 第12/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4/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0/2001號行政法規——規範體育委員會的組成、職權及運作;
14.6. 第19/2015號行政法規——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
14.7. 第23/SAAEJ/94號批示——關於核准《向體育協會組織提供財政輔助之規章》;
14.8. 第1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高水平體育賽事獎金頒發規章》;
14.9. 第17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體育賽事獎狀頒發規章》;
14.10. 英文的書寫能力及閱讀理解能力;
14.11. 應用英語的專業知識及相關法例,撰寫宣傳文稿、活動介紹或擬本;
14.12. 英文修辭學專業知識。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考試範圍內所指的法例(有關法例的文本中,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6.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沈美琦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羅志輝
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婉婷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美滿
顧問高級技術員 蘇珠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茲公佈,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社會科學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此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七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研究生院代院長葛偉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項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由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體育事務總監周桂慈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為$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二)核准學生活動的開支,上限為$100,000.00(澳門幣壹拾萬元整);
(三)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第(一)項及第(二)項所指的金額上限減半;
(四)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開支。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主管人員。
四、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由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或其代任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六、本決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人文學院院長Jin Hong Gang或其代任人、工商管理學院院長蘇育洲或其代任人、教育學院代院長宋永華或其代任人、健康科學學院院長Chuxia Deng或其代任人、法學院院長唐曉晴或其代任人、社會科學學院代院長倪明選或其代任人、科技學院代院長阮家榮或其代任人、研究生院代院長葛偉或其代任人、榮譽學院院長莫啟明或其代任人、協同創新研究所代所長顏至宏或其代任人、中華醫藥研究院院長王一濤或其代任人、持續進修中心主任劉丁己或其代任人、澳門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鳳或其代任人、曹光彪書院院長劉潤東或其代任人、鄭裕彤書院代院長Lee Wee Keng或其代任人、張崑崙書院院長張美芳或其代任人、蔡繼有書院院長甄勇或其代任人、霍英東珍禧書院院長莫啟明或其代任人、呂志和書院院長葉銘泉或其代任人、馬萬祺羅柏心書院院長Xu De Bao或其代任人、滿珍紀念書院院長Kevin Thompson或其代任人、紹邦書院院長梁偉賢或其代任人、何鴻燊東亞書院院長姚偉彬或其代任人、亞太經濟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蘇育洲或其代任人、模擬與混合信號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國家重點實驗室(澳門大學)主任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或其代任人、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澳門大學)主任王一濤或其代任人、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所長湯子康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學術研究的開支,上限至$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財貨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項所指金額的一半。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主管人員。
四、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宋永華教授
副校長:倪明選教授
副校長:馬許願教授
副校長:高薇博士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位於鄰近青洲河邊馬路之土地。
4.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個臨時青洲消防行動站。
5. 最長施工期:540(五百四十)工作天。由競投者所報的施工期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7條、承攬規則一般條款第5.1.2及5.2.2條的規定。
6. 標書的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880,000.00(澳門幣捌拾捌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本局十七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4.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標書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若標書文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時,則應附具經認證之正式語文譯本,而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之地點及時間:
查閱地點:本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日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取得案卷之電子檔光碟: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電子檔光碟,而每份價格為$100.00(澳門幣壹佰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評標標準 | 比重 | |
價格部分 | 工程造價 | 11 |
技術部分 | 施工期 | 2 |
工作計劃 | 3 | |
施工經驗 | 3 | |
廉潔 | 1 |
最終得分 = 價格部分的得分 x 技術部分的得分。
被接納之標書數目<10份時,按照評標報告總得分最高三名競投者的工程造價由低至高排名第一至三,定作人根據排名判標。
被接納之標書數目≥10份時,按照評標報告總得分最高五名競投者的工程造價由低至高排名第一至五,定作人根據排名判標。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本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以知悉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位於西灣湖景大馬路旁的融和門。
4. 承攬工程目的:維修融和門。
5. 最長施工期:566(五百六十六)工作天。競投者所報的施工期須參照承攬規則一般條款第5.1.2及5.2.2條的規定。
6. 標書的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1,000,000.00(澳門幣壹佰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現場解標訂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進行,集合地點為融和門。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本局十七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標書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若標書文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時,則應附正式語文譯本,而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16.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之地點及時間:
查閱地點:本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日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取得案卷之電子檔光碟: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電子檔光碟,而每份價格為$100.00(澳門幣壹佰元整)。
17.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評標標準 | 比重 | |
價格部分 | 工程造價 | 60 |
技術部分 | 施工期 | 7 |
工作計劃 | 8 | |
施工經驗 | 20 | |
廉潔 | 5 |
最終得分 = 價格部分的得分 + 技術部分的得分。
被接納之標書數目少於10份時,按照評標報告總得分最高三名競投者的工程造價由低至高排名第一至三,定作人根據排名判標。倘首兩者同價,則判予其中得分較高之投標書。
被接納之標書數目多於或等於十份時,按照評標報告總得分最高五名競投者的工程造價由低至高排名第一至五,定作人根據排名判標。倘首兩者同價,則判予其中得分較高之投標書。
18.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本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以知悉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第四條、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及行使第10/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地圖繪製廳廳長羅少萍在該廳範疇下,簽署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及機構的文書的權限。
二、上述簽署文書之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及機構的文書。
三、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上述主管人員獲委任之日起至本批示公佈日期間,其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張紹基
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第四條、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地圖繪製廳廳長羅少萍在該廳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根據法律規定,批准享受年假及對更改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二)准許人員缺勤的合理解釋,就不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三)批准對基礎圖、根據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之地籍圖副本、印刷圖及數碼化地圖的申請;
(四)批准對用作都市建築總章程、法律用途及臨時佔用之土地劃界的申請;
(五)批准對按街道準線作地段分割或合併、土地劃界之審查及面積更正,和有關地籍圖資料更新的申請;
(六)批准對提供座標、實地放點、地形測量、水準測量及其他有關測繪專項工作的申請;
(七)簽署劃界圖;
(八)批閱用於該廳之物料徵用;
(九)簽署該廳及其組織附屬單位權限範疇的組成卷宗及執行決定之必需文書。
二、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自上述主管人員獲委任之日起至本批示公佈日期間,其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張紹基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工商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郵電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郵電局
代局長 梁祝艷(副局長)
根據經第37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2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社會房屋申請規章》第七條的規定,現公佈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開展的社會房屋一般性申請的臨時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張貼地點及時間,已提出申請人士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臨時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原大樓停車場內,申請人可於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查閱。
二、申請人亦可透過下列方式查詢申請結果:
三、倘申請被列於除名名單,申請人可於辦公時間親臨位於澳門化驗所街39號青葱大廈地下D舖房屋局辦事處索取“除名原因說明”文件。
四、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翌日起十五日內,即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可向房屋局局長就上述名單提出聲明異議,並可提交一切人證、物證、書證或其他證據方式。提交聲明異議地點位於澳門化驗所街39號青葱大廈地下D舖房屋局辦事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預先評定資格之限制招標。
3. 承攬工程目的: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之設計連建造。
4. 施工地點:友誼大橋東側。
5.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樁部分則以系列價金承攬。
6. 最長設計連施工工期為一千四百四十(1440)工作天。
6.1 工程節點1:完成首支樁基礎施工——最長工期為二百五十(250)工作天。
6.2 工程節點 2:完成提交所有施工計劃圖則及文件——最長工期為四百五十(450)工作天。
6.3 工程節點 3:完成A區互通立交B匝道及C匝道界面橋台,以及各界面前最後一跨橋樑樑身結構——最長工期為七百五十(750)工作天。
6.4 工程節點 4:完成A區互通立交主線於新城A區上的所有橋樑結構(包括基礎、承台、橋台、橋墩、橋樑樑身結構)及A區附屬用房結構——最長工期為七百七十五(775)工作天。
6.5 工程節點 5:完成口岸區互通立交F匝道界面橋台及G匝道界面墩,以及各界面前最後一跨橋樑樑身結構——最長工期為八百(800)工作天。
6.6 工程節點 6:完成E區互通立交主線界面墩、B匝道界面墩及A匝道界面橋台,以及各界面前最後一跨橋樑樑身結構——最長工期為八百七十五(875)工作天。
6.7 工程節點 7:完成主橋所有橋樑結構,包括基礎、承台、橋墩和橋身——最長工期為一千二百二十五(1225)工作天。
(上述工期自按74/99/M號法令的規定之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為計算本承攬工程設計連施工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按照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的公眾假日不視為工作天。)
7. 任何承攬本工程的企業集團應採用法律規定的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8. 臨時擔保:$150,000,000.00(澳門幣壹億伍仟萬元整),須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分期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只接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或施工登記等同的實體,以及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或登記等同申請並於候選資格申請書內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或登記等同申請的批准。
如為法人住所不設於本澳之實體,須與法人住所設於本澳之實體組成集團參與。
如以集團參與,成員不得超過3名(三名),每名成員的參與百分比不得低於10%,領導成員的參與百分比必須超過50%。
任何有興趣參與是次招標的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候選資格申請。
公司及其代表處被視為同一實體,不論以獨立身份或與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組成集團,均僅可提交一份候選資格申請。
12. 提交候選資格申請書之地點、日期、時間及撰寫之語言: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語言: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官方語文(即中文或葡文),已於招標方案明確准許以英文撰寫的部分除外。
13. 候選資格申請書的公開開啟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資料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委託之代表應出席候選資格申請書的公開開啟。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副本(PDF格式)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每一語文版本(中文或葡文)為$1,000.00(澳門幣壹仟元整) 。
15. 專業、技術、經濟或財政條件及候選資格申請書的甄審標準:
序號 | 甄審標準 | 上限分值 |
1 | 綜合能力(財政、技術、專業) | 40 |
2 | 技術經驗 | 40 |
3 | 人力資源 | 20 |
序號 | 綜合能力(財政、技術、專業) |
1.1 | 法人住所設在本澳之實體須於最近三年內獲判給總額不少於3億之本澳工程。 |
1.2 | 競投者須於最近5年的平均年度營業額不少於57億澳門幣。 |
1.3 | 競投者須於最近3年和預計未來2年每一年的營運資金不少於14億澳門幣。 |
1.4 | 競投者須於最近10年內完成或正在進行(如正在進行,須完成合同80%或以上)至少一份海上橋樑下部結構工程施工合同。 |
1.5 | 競投者須於最近10年內完成或正在進行(如正在進行,須完成合同80%或以上)至少一份海上橋樑上部結構工程施工合同,上部結構須為鋼結構。 |
1.6 | 競投者或集團競投者的領導成員須獲得BS EN ISO 9001:2008或符合同等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
符合以上所有1.1至1.6的要求可得40分;不符合1.1至1.6任何一點的要求得分為0。 |
序號 | 技術經驗 | 上限分值 |
2.1 | 於最近10年內完成或正在進行(如正在進行,須完成合同80%或以上)的海上橋樑下部結構工程施工合同。 | 17 |
2.2 | 於最近10年內完成或正在進行(如正在進行,須完成合同80%或以上)的海上橋樑上部結構工程施工合同,上部結構須為鋼結構。 | 17 |
2.3 | 於最近10年內完成或正在進行(如正在進行,須完成合同80%或以上)設計連建造合同。 | 6 |
序號 | 人力資源 | 上限分值 |
3.1 | 項目經理 | 3 |
3.2 | 項目管理團隊其他關鍵人員 | 6 |
3.3 | 設計經理 | 3 |
3.4 | 設計管理團隊其他關鍵人員 | 6 |
3.5 | 整體項目架構組織 | 2 |
甄審標準:將邀請評分最高且取得等於或多於65(六十五)分的7(七)名競投者提交標書。
16. 候選資格申請書之有效期:由候選資格申請書的公開開啟結束之日起計,至判給承攬通知為止。
17. 邀請提交投標書的期限:由候選資格申請書的公開開啟結束之日起計360天內,向獲甄選的競投者發出邀請。
18. 評標標準:
評標標準 | 上限分值 |
——價金 | 30 |
——工期 | 20 |
——技術(設計和施工提案) | 50 |
判給標準:本承攬判予於標書得分最高之獲邀競投者。
19.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至提交候選資格申請書日止,競投者可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林煒浩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於經濟局——局長 戴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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