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警察總局佈告:
海關佈告:
澳門基金會佈告: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佈告:
行政公職局佈告:
民政總署佈告:
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佈告:
司法警察局佈告:
懲教管理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旅遊局佈告:
體育局佈告: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佈告:
澳門大學佈告:
澳門理工學院佈告:
旅遊學院佈告:
文化基金佈告:
旅遊基金佈告:
土地工務運輸局佈告:
海事及水務局佈告:
交通事務局佈告:
行政長官辦公室:
第25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多名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一名正選成員及一名候補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