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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20/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連同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Paula Isabel Désirat Machado為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止。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旅遊基金預算之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獨立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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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Paula Isabel Désirat Machado擔任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一職的理據如下:

─—職位出缺;
─—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一職。

學歷:

─—澳門大學法學士學位。

專業簡歷:

─—1989年9月18日至1990年8月31日,以臨時散位方式在教育司擔任教學服務人員;
─—1990年11月23日至1991年3月3日,以臨時散位方式在前澳門市政廳擔任助理技術員;
─—1991年3月4日至1992年11月4日,以散位合同方式在前司法事務司擔任技術輔導員;
─—1994年12月19日至1998年8月17日,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經濟司擔任技術輔導員;
─—1998年8月18日至2000年1月16日,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經濟局擔任高級技術員;
─—2000年1月17日至2002年1月16日,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擔任高級技術員;
─—2002年11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旅遊局擔任高級技術員;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擔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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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葉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