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印務局:
審計署佈告: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佈告:
行政公職局佈告:
法務局佈告: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佈告:
民政總署佈告:
財政局佈告: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佈告:
金融情報辦公室佈告:
懲教管理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教育暨青年局佈告:
文化局佈告:
體育局佈告: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佈告:
澳門理工學院佈告:
社會保障基金佈告:
郵電局佈告:
交通事務局佈告:
附註:印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
經濟局佈告: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退休基金會佈告:
環境保護局佈告:
海關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