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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52/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418(2018)號決議的中、英文正式文本及以該決議各正式文本為依據的葡文譯本。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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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第2418(2018)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18年5月31日第8273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南蘇丹的各項決議和聲明,特別是第2057(2012)、2109(2013)、2132(2013)、2155(2014)、2187(2014)、2206(2015)、2241(2015)、2252(2015)、2271(2016)、2280(2016)、2290(2016)、2302(2016)、2304(2016)、2327(2016)、2353(2017)、2392(2017)和2406(2018)號決議,

最強烈地譴責違反2017年12月21日《停止敵對行動、保護平民和人道主義援助准入協定》持續交火,再次要求南蘇丹領導人執行2015年《關於解決南蘇丹共和國衝突的協議》宣佈的永久停火以及他們分別於2016年7月11日和2017年5月22日呼籲的停火,並執行《停止敵對行動、保護平民和人道主義援助准入協定》,促請南蘇丹各方展現出和平解決衝突的政治意願,

認定南蘇丹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條採取行動

1. 決定將第2206(2015)號決議第9和12段規定的措施延長至2018年7月15日,重申第2206(2015)號決議第10、11、13、14和15段的規定以及第2290(2016)號決議第8、9和10段的規定;

2. 決定將第2290(2016)號決議第12段(a)、(b)、(c)和(f)分段規定的專家小組的任務延長至2018年8月14日,並決定專家小組應每月向委員會提供最新情況,表示打算至遲於2018年7月15日審查任務規定,並就進一步延長任務採取適當行動;

3. 秘書長與停火和過渡期安全安排監測機制協調,至遲於2018年6月30日報告本決議通過以後南蘇丹境內是否發生了涉及停止敵對行動協議各方的戰鬥,報告各方是否達成了可行的政治協定,並決定,如果秘書長報告發生了這種戰鬥或缺乏可行的政治協議,安理會將考慮對本決議附件1所列個人適用第2206(2015)號決議第9和12段規定的措施並(或)在秘書長提出報告後五天內實行武器禁運;

4.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附件1

旅行禁令/資產凍結(個人)

1. (1)Koang(2)Rambang(3)Chol

a. 說明:Rambang領導了比耶州的襲擊,導致南蘇丹境內衝突範圍擴大或時間延長。他命令部隊限制人道主義組織工作者的行動。他對兩名運送援助物資的飛行員被拘留、致使其人道主義活動受阻一事負責。

b. 別名:(a)Koang(b)Rambang(c)Chuol

c. 識別信息:暫無

2. (1)Kuol(2)Manyang(3)Juuk

a. 說明:在Juuk的指揮下,蘇丹人民解放軍部隊攻擊平民,違反了2017年南蘇丹政府簽署的《停止敵對行動、保護平民和人道主義援助准入協定》。Juuk違反《協定》,向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提供軍事裝備。2017年,Juuk指揮蘇丹人民解放軍在Pagak開展攻勢,從而擴大或延長了衝突。

b. 別名:(a)Kuol(b)Manyang(c)Juuk Chaw

c. 識別信息:出生日期:1945年

3. (1)Malek(2)Reuben(3)Riak(4)Rengu

a. 說明:作為蘇丹人民解放軍主管後勤的副參謀長,Riak曾是南蘇丹政府高級官員之一,在2015年策劃和主導了一場攻勢,導致大範圍破壞和大量人口流離失所。

b. 別名:(1)Malek(2)Ruben

c. 識別信息:出生日期:1960年1月1日

4. (1)Martin(2)Elia(3)Lomuro

a. 說明:Lomuro違反了2017年南蘇丹政府簽署的《停止敵對行動、保護平民和人道主義援助准入協定》,威脅媒體人員,阻礙人道主義任務,並威脅取消停火和過渡期安全安排監測機制。Lomuro還阻礙南蘇丹特派團開展活動。

b. 別名:(a)Martin(b)Elia(c)Lomoro;(a)Martin(b)Elias(c)Lomoro

c. 識別信息:出生日期:(a)1957年11月20日或(b)1958年12月

5. (1)Michael(2)Makuei(3)Lueth

a. 說明:Makuei策劃並協調了2014年在博爾對收容境內流離失所者的聯合國營地展開的襲擊。他阻撓建立民族團結過渡政府,並設法阻礙部署南蘇丹特派團區域保護部隊。作為新聞、廣播、電信和郵政事務部長,他主導了查禁刊物、壓制平民表達自由的企圖。他設法關閉了一家由政府和聯合國之間《部隊地位協定》授權、由聯合國運營的無線電台。

b. 別名:(a)Michael Makwei(b)Michael Makwei Lueth (c)Michael Makuei Lueth Makuei

c. 識別信息:出生日期:1947年;出生地:(a)南蘇丹博爾(b)蘇丹博爾;國籍:(a)南蘇丹(b)蘇丹(c)肯尼亞

6. (1)Paul(2)Malong(3)Awan

a. 說明:作為蘇丹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Malong違反了停止敵對行動協議,並違反了2015年《關於解決南蘇丹共和國衝突的協議》,導致南蘇丹境內衝突範圍擴大或時間延長。據報,他指示殺害了反對派領導人里克•馬查爾。他命令蘇丹人民解放軍部隊阻止運輸人道主義物資。在Malong的領導下,蘇丹人民解放軍襲擊平民、學校和醫院,迫使平民流離失所,實施強迫失蹤,任意拘留平民,實施酷刑和強姦。他調集了Mathiang Anyoor丁卡人部落民兵,後者使用兒童兵。在他的領導下,蘇丹人民解放軍限制南蘇丹特派團、聯合監測和評價委員會以及停火和過渡期安全安排監測機制進入現場,調查和記錄惡劣行為。

b. 別名:(a)Paul Malong Awan Anei(b)Paul Malong (c)Bol Malong

c. 識別信息:出生日期:1962年;其他出生日期:(a)1960年12月4日或(b)1960年4月12日;出生地:南蘇丹Malualkon;國籍:(a)南蘇丹(b)烏干達;護照號:(a)南蘇丹S00004370(b)南蘇丹D00001369(c)蘇丹003606(d)蘇丹00606(e)蘇丹B002606


第2418(2018)號決議英文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