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所作的批示,根據經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適用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及第13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海關將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目的為填補澳門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監督五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申請准考的期限為十日,自開考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以向人力資源處遞交報名表為之。而有關是次開考的各項要件的標準,均以截至報名期屆滿日投考人的資料為計算基礎。開考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2. 投考條件
凡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七條及/或第十九條的規定之副關務監督職級人員均可報考。
3. 投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報名表並連學歷證明的文件(倘有需要),於上指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人力資源處。(報名表可於海關附屬單位索取或於本部門網頁內下載。)
4. 職務範圍
根據第4/2003號行政法規附表二內有關關務監督的職能。
5. 薪俸及報酬
適用經第4/2006號法律及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附表所載的第一職階關務監督薪俸點(650點)。
6. 甄選方法
根據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是次開考設有一般考試階段及專業考試階段,一般考試階段中的各項甄選方法均具淘汰性質,但心理測驗除外,各階段的內容如下:
6.1 一般考試階段:
1)知識考試
(1)通識測試——30%
(2)行動管理——30%
(3)行政管理——40%
2)體格檢查
3)體能考試
4)心理測驗
倘知識考試、體格檢查及體能考試評核結果為不合格者,即被淘汰,知識考試低於50分者等同不合格。相關大綱及條件載於第13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6.2 專業考試階段分兩個部份:
1)專業面試——70%
2)履歷分析——30%
7. 最後評分:通過一般考試者,被納入最後評分。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次開考的評分方式為:專業考試——40%、知識考試——50%、心理測驗——10%。
8.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人力資源處及上載於澳門海關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經第2/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3號法律、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所修改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及第13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規範。
10.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關務總長 李煜輝
正選委員:副關務總長 余益銓
副關務總長 黃志勇
候補委員:副關務總長 譚燕雯
副關務總長 黃永明
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於海關
副關長 吳國慶
根據公布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第015/DIR/DES/2017號行政公職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公務人員規劃及招聘廳廳長馮方丹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1)核准屬下工作人員及其附屬單位工作人員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2)批准屬下工作人員及其附屬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廢止公布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九月二十八日第030/DIR/DES/2017號批示中第一點有關轉授權限予公務人員規劃及招聘廳廳長曾慶彬的部份。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公職局局長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副局長 馮若儀
根據公布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第017/DIR/DES/2017號行政公職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公務人員培訓中心主任梁寶鳳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1)核准屬下工作人員及其附屬單位工作人員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2)批准屬下工作人員及其附屬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3)簽署課程招生、寄送已簽發證書、派發印刷品或宣傳品、借用場地的函件;
(4)簽署召集書、培訓課程的出席、修讀或修畢聲明書;
二、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廢止公布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九月二十八日第032/DIR/DES/2017號批示中第一點及第二點有關轉授權限予公務人員培訓中心主任陳玉玲的部份。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公職局局長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確認)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副局長 羅健儀
茲公佈,在為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編制內一個職缺以及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的五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廿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參加職務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廿一日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dse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為提供「2018及2019澳門國際品牌連鎖加盟展」承辦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止,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一至四)或五時三十分(星期五),前往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貿中心四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會展發展及活動推廣廳查閱招標卷宗,或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接待處繳付澳門幣貳佰圓正($200.00)之費用,以取得招標卷宗的影印本。
為投標者安排的說明會,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在澳門宋玉生廣場263號「中土大廈」十九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會議室舉行。
投標書應交往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貿中心四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接待處。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五時正。
開標將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時在澳門宋玉生廣場263號「中土大廈」十九樓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會議室舉行。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的規定,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參見招標方案第8.3項)出席開標會議。
投標人須透過銀行本票或銀行擔保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提交澳門幣叁拾壹萬貳仟圓正($312,000.00)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代主席 吳愛華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所作之批示,由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翌日起計算十日內,開考普通職程及機械職程之副警長升級課程之錄取考試,以填補編制內普通職程五十個及機械職程一個之空缺。
根據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為副警長錄取考試而設的特定計算公式。為效力起見,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款之內容,有關列作是次投考升級課程而需評估的甄選因素,以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為截止計算日。
是次升級課程有效期為一年,自該課程完結公佈總成績日起計算。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梁文昌警務總監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公佈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23/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司法警察局杜淑森副局長:
(一)領導及協調其屬下工作人員,管理及計劃廳和司法警察學校;
(二)在上項範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1. 核准人員年假表;
2. 批准人員享受年假,以及應申請而批准人員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但主管人員除外;
3. 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但主管人員除外;
4. 決定缺勤是否合理,但主管人員除外;
5. 批准特別假期或在放棄特別假期時發給有關補償,但主管人員除外;
6. 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7. 簽署及分派在其領導下各附屬單位的函件及文書,但以其性質不取決於局長的決定為限;
8. 作出第23/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六)、(十)、(十一)、(十二)、(十九)及(二十七)項規定的行為。
二、將下列本身及獲轉授的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司法警察局陳堅雄副局長:
(一)領導和協調其屬下工作人員,刑事調查廳、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和刑事技術廳;
(二)在上項範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1. 核准人員年假表;
2. 批准享受年假,以及應申請而批准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但主管人員除外;
3. 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但主管人員除外;
4. 決定缺勤是否合理,但主管人員除外;
5. 批准特別假期或放棄特別假期時發給有關補償,但主管人員除外;
6. 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7. 簽署及分派在其領導下各附屬單位的函件及文書,但以其性質不取決於局長的決定為限。
8. 作出第23/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六)、(十)、(十一)、(十二)及(十九)規定的行為。
(三)批准簽發有關刑事調查範疇的存檔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批示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但不妨礙下款規定的適用。
六、由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至本批示刊登日期間,杜淑森副局長及陳堅雄副局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由保安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薛仲明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所核准,關於開設升級課程考試,以填補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中之14個副消防區長空缺,由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翌日起計,十天期限內,接受報名投考。
應考人的總評分是根據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特定公式計算及該升級課程的有效期為自升級課程之最後評核名單公布日起計,為期一年。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於消防局
局長 梁毓森消防總監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一十一條之規定,第十七屆警官培訓課程准考人名單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張貼位於路環石街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大堂、新口岸友誼巷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分教處大堂以及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內,以供知悉。同時亦可瀏覽保安部隊網頁,網址為http://www.fsm.gov.mo。其後,各甄選階段之准考人名單亦將於上述地點及網頁公佈。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為填補衛生局編制內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
分(一百分制 |
劉綺芬 | 71.45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葉炳基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孫偉若
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林子輝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放射職務範疇)一缺,現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人事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公佈,在為填補衛生局編制內公共衛生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六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澳門黑沙環中街18地段黑沙環衛生中心三樓。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教育暨青年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教學助理員職程:
──輔助教學工作──三缺(職位編號:AE01/2017)。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為填補教育暨青年局二零一八年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筆試(知識考試第一階段)地點、日期及時間的通告,已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職程:
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職程:
*於行政單位擔任工作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以錄取四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的實習,以便填補體育局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四缺。
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至十四日由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為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十五分鐘。考試地點為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接待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查閱。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郵電局宣佈,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現進行“為郵電局員工提供度身訂造制服(2018)”之公開招標。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210室郵電局工程、設施管理及總務處查閱有關招標卷宗。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價格:60%;
• 材料質素:20%;
• 工藝:15%;
• 專業經驗:5%。
交標日期、時間及地點:
•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五時截標日期前,將投標書交予位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209室之公共關係及總檔案處。
臨時保證金:
• 須向郵電局繳交$30,000.00(澳門幣叁萬圓正)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可通過以下方式提供﹕1)銀行擔保書;或2)透過以現金或銀行本票方式向郵政儲金局遞交。
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
•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小禮堂內舉行。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本人根據第17/2013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經濟房屋及援助處處長繆燦成或其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就經濟房屋申請人須補充文件作出決定;
(二)就經濟房屋申請人延期提交或補充證明文件的申請作出決定;
(三)簽署發給經濟房屋申請人有關補充文件通知的權限。
二、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茲公佈,在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土木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利瑪竇中學(地址:澳門大三巴巷1號A)。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在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電子信息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利瑪竇中學(地址:澳門大三巴巷1號A)。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在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社會傳播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三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海星中學(地址:澳門高樓街36號)。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在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海星中學(地址:澳門高樓街36號)。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在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汽車工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五樓。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在為填補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在同一範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的統一管理的對外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的載明擬填補開考職位部門的通告中所列的職缺,本局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濠江中學(地址:澳門亞馬喇馬路3號)。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將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於經濟局——局長 戴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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